送李少府貶峽中王少府貶長沙

唐代 高適
嗟君此別意何如,駐馬銜杯問謫居。 巫峽啼猿數行淚,衡陽歸雁幾封書。 青楓江上秋帆遠,白帝城邊古木疏。 聖代即今多雨露,暫時分手莫躊躇。
jiē jūn bié   zhù xián bēi wèn zhé
xiá yuán shù xíng lèi   héng yáng guī yàn fēng shū
qīng fēng jiāng shàng qiū fān yuǎn   bái chéng biān shū
shèng dài jīn duō   zàn shí fēn shǒu chóu chú

注釋

  • 謫居:貶官的地方。
  • 巫峽:地名,在今重慶市巫山縣東。衡陽:地名,今屬湖南。相傳每年秋天,北方的南飛之雁,至衡陽的回雁峰,便折回北方。這是由長沙想到衡陽,意思要王少府至長沙後多寫信來。
  • 青楓江:地名,在花溪。秋帆:指秋風吹著小舟,送友人遠去。

譯文

此次離別不知你們心緒何如,停住馬飲酒詢問被貶的去處。

巫峽猿猴悲啼令人傷心流淚,衡陽的歸雁會為我捎來回書。

秋日青楓江上孤帆遠遠飄去,白帝城邊黃葉飄零古木稀疏。

聖明朝代如今定會多施雨露,暫時分手希望你們不要躊躇。

創作背景

  此詩作年究在何時,已難以考定。舊編在《同陳留崔司戶早春宴蓬池》詩後,可能是高適在封丘尉任內,送別遭貶的李、王二少府(唐時縣尉的別稱)往南方之作。

蘅塘退士 等.唐詩三百首·宋詞三百首·元曲三百首.北京:華文出版社,2009:148&周嘯天.唐詩鑑賞辭典補編.成都:四川文藝出版社,1990:194-196

賞析

  這是一首送別詩,同時也是一首邊塞詩,同時送別兩人,且兩人均為遭貶而遷。

  首聯「嗟君此別意何如,駐馬銜杯問謫居。」詩人首先抓住二人都是遭貶,都有滿腹愁怨,而眼下又即將分別這一共同點,以深表關切的問句開始,表達了對李、王二少府遭受貶謫的同情,以及對分別的惋惜。「嗟」是嘆息之聲,置於句首,貶謫分別時的痛苦已不言而喻。「此別」、「謫居」四字,又將題中的「送」和「貶」點出,輕靈自然,不著痕跡。作者在送別之地停下馬來,與李、王二少府飲酒餞別,「意何如」、「問謫居」,反覆致意,其殷切珍重之情,顯而易見,一開篇就以強烈的感情,給讀者以深刻的印象。無怪乎方東樹在《昭昧詹言》中說:「常侍(即高適)每工於發端。」中間兩聯針對李、王二少府的現實處境,從二人不同的貶謫之地分別著筆,進一步表達對他們的關心和安慰。

  「巫峽啼猿數行淚,衡陽歸雁幾封書?」上句寫李少府貶峽中。當時,這裡路途遙遠,四野荒涼,《巴東三峽歌》曰:「巴東三峽巫峽長,猿鳴三聲淚沾裳。」詩人設想李少府來到峽中,在這荒遠之地聽到悽厲的猿啼,不禁流下感傷的眼淚。下句寫王少府貶長沙。衡陽在長沙南面,衡山有回雁峰,傳說北雁南飛至此不過,遇春而回。歸雁傳書是借用蘇武雁足系書故事,但長沙路途遙遠,歸雁也不能傳遞幾封信。

  「青楓江上秋帆遠,白帝城邊古木疏。」上句想像長沙的自然風光。青楓江指瀏水,在長沙與湘江匯合。這句寫李少府到了長沙,在秋高氣爽的季節,望著那明淨高遠、略無纖塵的藍天,自然會洗盡煩惱。下句想像夔州(即今四川奉節縣)的名勝古蹟。白帝城為西漢公孫述所築,在夔州,當三峽之口。這句寫王少府到了峽中,可以去古木參天、枝葉扶疏的白帝城憑弔古蹟,以求慰藉。

  這四句情景相融,結合得自然巧妙,讀來自有一種蒼涼中飽含親切的情味。所寫之境,從巫峽到衡陽,從青楓浦到白帝城,十分開闊,而分寫二人,更顯出作者的藝術匠心。

  作者在兩聯中,一句寫李、一句寫王,然後一句寫王、一句寫李,錯綜交織,而井然不亂,並且採用了「互文」這種修辭手法中的對句互見的方法,在一聯中上句隱含著下句,下句隱含著上句,「巫峽」一聯上句寫貶謫荒遠的淒涼,下句說要多通音信,表面看是對李、王分開講的,實際上是對兩人共同而言。同樣,「青楓江」一聯上句說流連光景,下句說尋訪古蹟,實際也是對二人共同講的。這樣,在精煉的字句中,包含了豐富的內容,既照顧到了二人不同的地點,又表達了對雙方一致的情意,詩人巧妙的處理,使寫分送二人的困難迎刃而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最後一聯:「聖代即今多雨露,暫時分手莫躊躇。」詩針對李、王二少府遠貶的愁怨和惜別的憂傷,進行了語重心長的勸慰,對前景作了樂觀的展望。聖代雨露,是古代文人詩中的慣用之語,這裡用來和貶謫相連,也還深藏著婉曲的微諷之意。重點是在後一句「暫時分手莫躊躇」,意思是說:這次外貶,分別只是暫時的,你們不要猶豫不前,將來定有重歸之日。全詩在這裡結束,不僅與首聯照應,而且給讀者留下無盡的遐思。

  葉燮在《原詩》中,曾經指責此詩中間兩聯連用四個地名太多。其實,高適此詩情真意摯而又氣勢健拔,雖然連用了四個地名,但對詩意並無影響,反而使意境顯得更為開闊。

周嘯天.唐詩鑑賞辭典補編.成都:四川文藝出版社,1990:194-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