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 ䷽ 小過卦第六十二

佚名 《周易》
常言道,小過不改,終成大錯。但易家的小過卦卻是一個吉卦,其中有何深意呢?從卦辭、《彖傳》、《象傳》的闡析看,「小過」可獲大吉之義,其實是肯定糾枉過正的「小過」,其目的是求正,「小過」只是糾枉的手段和形式過分一點點,或是在正確的方向下超前過火了一點,故只是小的偏差沒有大的害處。在易家看來,在符合時代精神的前提下,在待人接物上禮貌周全一點,在親友去世時悲哀過度一點,在生活小事上節約多了一點,因符合柔順的小過之德,都是無傷大雅的,無違時代的,所謂禮多人不怪,愛深情更切,儉為持家寶,所為均屬情有可原。 當然,即使是為了糾枉,小過之法也不可濫用,特別是對待大事,更不可馬虎隨便,應該深入下層,了解真相,集思廣益,找到合情合理、恰到好處、公平正確的解決問題的辦法,而切不可浮在上面,憑想當然亂髮謬論,甚至高高在上發號施令,打著矯枉過正的幌子,剛烈過激,盲動亂來,在「一抓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亂,一亂就抓」的怪圈裡瞎轉,把事情弄得一團糟。這也許正是小過卦德所謂「可小事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的深意吧。如能依此辦理,大吉是鐵定的。【題解後】 小過[1] 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2]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注釋】 [1]小過:卦名。卦義:稍微過分,小的過越,小有過失等。 [2]遺:遺留。 【譯文】 小過卦象徵稍有超過,亨通順利,利於堅守正道。可以做尋常小事,不可以幹大事。就像鳥飛過留下悲鳴之聲,不宜強向上飛,而宜於向下安棲,如此則大為吉祥。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1]也。柔得中[2],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3],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注釋】 [1]與時行:按最恰當的時機行事。 [2]柔得中:這是以有關的爻位爻象為說的。小過卦的六二是以陰爻居下卦之中位,六五是以陰爻居上卦之中位,陰爻表柔,所以說是「柔得中」。 [3]剛失位而不中:這也是以有關的爻位爻象為說的。小過卦的九四是以陽爻居於陰位,而且又於中位,所以說是「剛失位而不中」。 【譯文】 《彖傳》說:稍有超過,是說尋常小事可以稍有超過而得亨通順利。但過度必須有利於堅守正道,即要順應適當的時機而行動。陰柔上下居中位,因此在尋常小事上吉利。陽剛失正位而不能持中,所以不能夠成就大事。卦中有飛鳥的象徵:「鳥飛過留下悲鳴之聲,不宜強向上飛,而宜於向下安棲,大為吉祥。」說明往上成就大事是逆理而行,向下做小事則順勢。 小過卦圖 小過卦的卦意旨在闡述事物的發展必須經由小事情的完善才能達到亨通,過而能守,守而能固,善莫大焉。小過卦寓意處理事情時要從小處著手。 《象》曰:山上有雷[1],小過。君子以行過乎[2]恭,喪[3]過乎哀,用[4]過乎儉。 【注釋】 [1]山中有雷:小過卦,下艮為山,上震為雷,因而說「山上有雷」。 [2]乎:於。 [3]喪:辦理喪事。 [4]用:財力物力的使用。 【譯文】 《象傳》說:山上響動雷聲,象徵稍有超過無妨。君子體察此象,因此行止略過於恭敬、喪事稍過於哀痛、用度稍過於節儉均無妨。 初六 飛鳥以[1]凶[2]。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注釋】 [1]以:有。 [2]凶:不吉祥。 【譯文】 初六,鳥逆勢高飛有兇險。 《象傳》說:「鳥逆勢高飛有兇險」,說明其自尋兇險,旁人無可奈何。 六二 過[1]其祖[2],遇其妣[3];不及[4]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注釋】 [1]過:超過。 [2]祖:祖父。 [3]妣:祖母。 [4]不及:沒有趕上、沒有到達。 【譯文】 六二,越過祖父,與祖母相見;沒有達及君王那裡,而與臣僕遇合,沒有災禍。 《象傳》說:「沒有達及君王那裡」,說明不可超過臣僕而直達君王跟前。 九三 弗過[1]防之,從[2]或戕[3]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注釋】 [1]過:過度。 [2]從:通「縱」,放縱。 [3]戕:傷害。 【譯文】 九三,如不加倍防患於未然,則放縱就會被人加害,有兇險。 《象傳》說:「放縱就會被人加害」,說明這是多麼的兇險啊! 九四 無咎,弗過,遇之。往厲[1],必戒[2]。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注釋】 [1]厲:危險。 [2]戒:制止,告誡。 【譯文】 九四,沒有過錯,不過分剛強便能遇到陰柔。往前進發會有危險,必須警惕自戒。不能意氣用事,要永遠保持正確的方向。 《象傳》說:「不過分剛強便能遇到陰柔」,說明居位不妥當。「往前進發會有危險,必須警惕自戒」,說明過分行為終究不可長久。 六五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1],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注釋】 [1]弋:帶有繩子的箭。 【譯文】 六五,烏雲密布而不下雨,它是從我西郊那邊升起的。公侯拿繩箭射取穴中的野獸。 《象傳》說:「烏雲密布而不下雨」,說明居處得過高。 上六 弗遇,過之,飛鳥離[1]之,凶,是謂災眚[2]。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3]也。 【注釋】 [1]離:同「罹」,遇難的意思。 [2]眚:禍殃。 [3]亢:過分,盡頭。 【譯文】 上六,沒能遇合陽剛卻超過很遠,如同飛鳥上天遭到射殺,兇險,這就是天災人禍。 《象傳》說:「沒能遇合陽剛卻超過很遠」,說明已升得過高,到了亢極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