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 · 四書講義卷三十八

呂留良 《四書講義》
孟子九 萬章上凡九章。 萬章問曰:「舜往于田,號泣於旻天,何為其號泣也?」孟子曰:「怨慕也。」號,平聲。○舜往于田,耕歷山時也。仁覆閔下,謂之旻天。號泣於旻天,呼天而泣也。事見虞書大禹謨篇。怨慕,怨己之不得其親而思慕也。萬章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然則舜怨乎?」曰:「長息問於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則吾既得聞命矣;號泣於旻天,於父母,則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爾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為不若是恝,我竭力耕田,共為子職而已矣,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惡,去聲。夫,音扶。恝,苦八反。共,平聲。○長息,公明高弟子。公明高,曾子弟子。於父母,亦書辭,言呼父母而泣也。恝,無愁之貌。於我何哉,自責不知己有何罪耳,非怨父母也。楊氏曰:「非孟子深知舜之心,不能為此言。蓋舜惟恐不順於父母,未嘗自以為孝也;若自以為孝,則非孝矣。」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將胥天下而遷之焉。為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為,去聲。○帝,堯也。史記云:「二女妻之,以觀其內;九男事之,以觀其外。」又言:「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是天下之士就之也。胥,相視也。遷之,移以與之也。如窮人之無所歸,言其怨慕迫切之甚也。天下之士悅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憂;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貴,人之所欲,貴為天子,而不足以解憂。人悅之、好色、富貴,無足以解憂者,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孟子推舜之心如此,以解上文之意。極天下之欲,不足以解憂;而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孟子真知舜之心哉!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少、好,皆去聲。○言常人之情,因物有遷,惟聖人為能不失其本心也。艾,美好也。楚辭、戰國策所謂幼艾,義與此同。不得,失意也。熱中,躁急心熱也。言五十者,舜攝政時年五十也。五十而慕,則其終身慕可知矣。○此章言舜不以得眾人之所欲為己樂,而以不順乎親之心為己憂。非聖人之盡性,其孰能之? 慕少艾、慕妻子、慕君,各自有變相,然一言斷之,總不慕父母耳,人當慕此三者時,幾不知其有父母矣。江陵棄禮戀位,當時猶共非之,後且習為故事,了不足異矣。此人倫之極變也。 不言得於君則熱中,而言不得於君則熱中,寫盡窮秀才,巧仕宦,躁妄之念,此時不知置父母於何所。「熱」字正如集糞之蠅,爭骨之狗。 終身之慕即少時之慕,譬如樹之萌芽甲拆,而干霄蔽日之勢已具,及至干霄蔽日,仍是萌芽甲拆者而已。 「終身」兩字,正有多少閱歷,多少鍛煉,多少引誘,而慕如故,所以難也。 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懟,直類反。○詩齊國風南山之篇也。信,誠也,誠如此詩之言也。懟,讎怨也。舜父頑母嚚,常欲害舜。告則不聽其娶,是廢人之大倫,以讎怨於父母也。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妻,去聲。○以女為人妻曰妻。程子曰:「堯妻舜而不告者,以君治之而已,如今之官府治民之私者亦多。」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揜之。象曰:『謨蓋都君咸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弤,都禮反。忸,女六反。怩,音尼。與,平聲。○完,治也。捐,去也。階,梯也。揜,蓋也。按史記,曰:「使舜上塗廩,瞽瞍從下縱火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捍而下去,得不死。後又使舜穿井,舜穿井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瞍與象共下土實井,舜從匿空中出去。」即其事也。象,舜異母弟也。謨,謀也。蓋,蓋井也。舜所居三年成都,故謂之都君。咸,皆也。績,功也。舜既入井,象不知舜已出,欲以殺舜為己功也。干,盾也。戈,戟也。琴,舜所彈五弦琴也。弤,雕弓也。象欲以舜之牛羊倉廩與父母,而自取此物也。二嫂,堯二女也。棲,床也。象欲使為己妻也。象往舜宮,欲分取所有,見舜生在床彈琴,蓋既出即潛歸其宮也。鬱陶,思之甚而氣不得伸也。象言己思君之甚,故來見爾。忸怩,慚色也。臣庶,謂其百官也。象素憎舜,不至其宮,故舜見其來而喜,使之治其臣庶也。孟子言舜非不知其將殺己,但見其憂則憂,見其喜則喜,兄弟之情,自有所不能已耳。萬章所言,其有無不可知,然舜之心則孟子有以知之矣,他亦不足辨也。程子曰:「象憂亦憂,象喜亦喜,人情天理,於是為至。」曰:「然則舜偽喜者與?」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與,平聲。校,音效,又音教。畜,許六反。○校人,主池沼小吏也。圉圉,困而未紓之貌。洋洋,則稍縱矣。攸然而逝者,自得而遠去也。方,亦道也。罔,蒙蔽也。欺以其方,謂誑之以理之所有。罔以非其道,謂昧之以理之所無。象以愛兄之道來,所謂欺之以其方也。舜本不知其偽,故實喜之,何偽之有?○此章又言舜遭人倫之變,而不失天理之常也。 方論舜之「不告」,忽轉到堯之「何以不告」,此正是古人論事精細,四面八方,眼光皆到處。 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聖人作事,上下四旁,均齊方正,正自如此。 象憂亦憂,象喜亦喜,萬章胸中不曾有此識見,有此道理,有此至性,左思右量,只有一「偽」字耳,然則語氣只得如此。今人見人才學好,做得一件好事,自忖必無此心,便指他人為偽,此即荀卿「性惡」之說,其壞人心術不淺,不道以偽道學加人,人誠未必考亭也,己不先坐定真侂胄乎[1]?聞其言可以辨其類矣。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放,猶置也。置之於此,使不得去也。萬章疑舜何不誅之,孟子言舜實封之,而或者誤以為放也。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為天子,弟為匹夫,可謂親愛之乎?」庳,音鼻。○流,徙也。共工,官名。歡兜,人名。二人比周,相與為黨。三苗,國名,負固不服。殺,殺其君也。殛,誅也。鯀,禹父名,方命圮族,治水無功,皆不仁之人也。幽州、崇山、三危、羽山、有庳,皆地名也。或曰:「今道州鼻亭,即有庳之地也。」未知是否?萬章疑舜不當封象,使彼有庳之民無罪而遭象之虐,非仁人之心也。藏怒,謂藏匿其怒。宿怨,謂留蓄其怨。「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此之謂也。」孟子言象雖封為有庳之君,然不得治其國,天子使吏代之治,而納其所收之貢稅於象。有似於放,故或者以為放也。蓋象至不仁,處之如此,則既不失吾親愛之心,而彼亦不得虐有庳之民也。源源,若水之相繼也。來,謂來朝覲也。「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謂不待及諸侯朝貢之期,而以政事接見有庳之君。蓋古書之辭,而孟子引以證源源而來之意,見其親愛之無已如此也。○吳氏曰:「言聖人不以公義廢私恩,亦不以私恩害公義。舜之於象,仁之至,義之盡也。」 黃陶庵云:鯀雖殺及天下,而原其殺之者出於治水,是終與殺人有殊,其罪未可與共歡並論也。惟苦其形神,而不殊其首領,所以聖子嗣興,無礙其為幹蠱之地。又云:趙岐注孟子,不言「殛」字為何?鄭玄注周禮則雲「廢以馭其罪」,廢猶放也,舜殛鯀於羽山是也。陸德明釋云:殛,誅也。曲禮「齒路馬有誅」,以言語責之,非有刑罪也。今以尚書「竄鯀於羽山」證之,則鄭陸之說良是,但鯀死於竄所,故洪範雲「鯀則殛死」,春秋傳雲「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也。以殛為殺,向屬沿誤。先生曰:「按蔡傳,殛則拘囚困苦之,亦未嘗訓殺,然洪範雲『鯀則殛死』,祭法雲『鯀障洪水而殛死』,其非輕罪可知。蓋共歡三苗害在一官,禍及一方,鯀之禍害及天下,故共歡三苗曰流、曰放、曰竄,而鯀曰殛,則鯀罪重於共歡三苗,非輕也,故謂殛非殺則可,謂鯀罪輕而曲為之出脫,則不可。其所以必欲曲為之出脫者,以禹故也。不知鯀殛禹興皆天理之所當然,非若後世刑賞德怨之私,又何礙於禹而為之曲說乎?近見論者以為鯀若伏誅,則禹與舜仇,必不肯臣舜而服事,此說至悖。周官曰:『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平人殺之而義且不可仇,況聖人而作君乎?春秋傳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以舜誅鯀有不受者乎?舜之誅鯀天道也,天可仇乎?凡君誅臣,臣之子必仇君,則為天下君者,亦不勝仇矣。父子之仁,君臣之義,並行於天地之間,皆天也,故皆仁也,知有父而不知有君,是知仁而不知義,則並其所為仁者,私心也,非仁也。告子外義以生為性,釋氏本心以理為偽,皆不知天而無忌憚,此等說數,原出於此,自以為仁孝之至,而不知其為大逆不道之論也。」 親之欲貴,愛之欲富,自是合下如此,固未嘗有斟酌計較也。封之有庳,方是斟酌計較出曲全之法,此舜之所以處象,然亦必遂其所欲而始已耳。今人著眼便先是斟酌計較一片私心,此即是後世弱支去偪之意,仁人固如是乎? 金正希云:有謂象化於舜,自不干預國事,非舜制之,若象凶暴,舜亦不能制也,其說似迂。蓋舜當日處象,明是放之,孟子曰「封」,亦戰國談鋒耳。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雖親愛奚至差別若此?聖人為天下而棄其子,是何等肺腸!又云:象此時已無能為,但無道以束縛其手足,則象之性斷不能無所事事,惟桎梏之,處置之,伺察之使不得有為於其國,而象真可以不必殺矣。先生曰:「看『不得』二字,固知象自不干預之說為迂。然遂謂舜有桎梏處置伺察之法,純從利害起論,然則充類盡義,舜亦日以殺象為事矣。至引聖人為天下棄其子以證實放象,不知聖人不以天下與其子,亦正是富貴之而不得有為於天下耳。中庸所謂『子孫保之』,正見聖人親愛其子而使之得所,原未嘗棄也。總之看商均便該與他天下,看象便該殺,輕也須放,此是後世庸人肺腸,如何可以論聖人!聖人於子弟未嘗無商量安頓,然總在親愛中曲成,如正希所云,儘是私心作用矣。此亦是禪學流弊,看得人心即道心,人慾即天理,乃謂孟子之說亦戰國談鋒,其悖道橫議,皆由信凡情而不信聖賢也。正希先生文章節義,自足千古,而惜乎其熟於禪,讀其臨終與家人書,令其兄與子女學佛,此自謂親愛,而不知其甚於放殺也。朱子稱富鄭公趙清獻為人,自其質性,非禪之力,亦先生之謂與?」 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正是其似放處,看下句直接「故謂之放」,其意自明。直至「雖然欲見」句,又轉出親愛意,然時人為解似放之故,竟將後世監製親藩不仁之術入講,則盡失孟子立辨之旨矣。故注中即補「處之如此,則既不失吾親愛之心」,此義最好,方見其似放處,正是仁人親愛經營。 總是推論所以致或曰放焉之由,皆從形跡疑似上來。虞舜當時,只一片愛弟之誠,而愛民之仁,成物之智,又未嘗不周,見聖人仁至義盡,知明處當,正辨其不是放。時人純於作用上起見,反說做真實是放,而體統非放,皆後世封錮親藩猜忌殘薄之私,與聖人心術正相反矣。 舜之待象,純乎天理仁義上事,後世只在人慾利害上計較,此有天淵之隔。 世間讀書人,自謂能識道理,及至一事至前,不覺首尾衡決,手足無措,只是讀書時,於處事接物不去體驗,書自書,人自人,不相關涉。 徐暗公曰:「不明於後世事,則不知聖人情法兼盡之妙。今以吾郡文為略理言事,如此等題,可以言理乎?湛湛江水,寫內則之篇,此梁簡文之所嘆也。」先生曰:「似為後世處宗室弊病而發,非論虞帝事也。其言亦殊通暢。若言不明後事,不知聖人情法兼盡之妙,此卻不然。不明聖人之道,不知後事之失之由耳。舜之待象,純乎天理仁義上事,後世只在人慾利害上計較,此有天淵之隔。大樽此文也只在利害上立腳,所謂略理言事亦不誣,此即理也。何題可不以理言乎?公等自作江水觀,自投蕭綱兄弟位下,宜其得此號耳。」 或曰,吾獨疑舜之厚於象,而薄瞽瞍,瞍亦徒有天子父之名耳。及其卒也,舜郊堯而不郊瞽瞍。生徒有其名,死從而奪之,斯亦後世之議之所從生也已。先生曰:「凡為詫異者,必反出庸常之下。佛氏好言誇誕,至恆河沙世界。然推其極也,與禽獸眾生等,而反以人道為非,此可笑也。文人之誇誕,好言太古不經,然推其極也,與晚近之情事親切,而反以中古為疑,亦可笑也。如大士此文,非不奇快,然皆以後代鄙俚之見論古聖人,此足以驚俗生,而不足當學者一笑也。」[2] 咸丘蒙問曰:「語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堯帥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見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於斯時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識此語誠然乎哉?」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堯老而舜攝也。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勛乃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舜既為天子矣,又帥天下諸侯以為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朝,音潮。岌,魚及反。○咸丘蒙,孟子弟子。語者,古語也。蹙,顰蹙不自安也。岌岌,不安貌也。言人倫乖亂,天下將危也。齊東,齊國之東鄙也。孟子言堯但老不治事,而舜攝天子之事耳。堯在時,舜未嘗即天子位,堯何由北面而朝乎?又引書及孔子之言以明之。堯典,虞書篇名。今此文乃見於舜典,蓋古書二篇或合為一耳。言舜攝位二十八年而堯死也。徂,升也。落,降也。人死則魂升而魄降,故古者謂死為徂落。遏,止也。密,靜也。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樂器之音也。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堯,則吾既得聞命矣。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舜既為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不臣堯,不以堯為臣,使北面而朝也。詩小雅北山之篇也。普,遍也。率,循也。此詩今毛氏序云:「役使不均,已勞於王事而不得養其父母焉。」其詩下文亦云:「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乃作詩者自言天下皆王臣,何為獨使我以賢才而勞苦乎?非謂天子可臣其父也。文,字也。辭,語也。逆,迎也。雲漢,大雅篇名也。孑,獨立之貌。遺,脫也。言說詩之法,不可以一字而害一句之義,不可以一句而害設辭之志,當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若但以其辭而已,則如雲漢所言,是周之民真無遺種矣。惟以意逆之,則知作詩者之志在於憂旱,而非真無遺民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詩曰:『永言孝思,孝思維則。』此之謂也。養,去聲。○言瞽瞍既為天子之父,則當享天下之養,此舜之所以為尊親養親之至也。豈有使之北面而朝之理乎?詩大雅下武之篇。言人能長言孝思而不忘,則可以為天下法則也。書曰:『祗載見瞽瞍,夔夔齊栗,瞽瞍亦允若。』是為父不得而子也。」見,音現。齊,側皆反。○書大禹謨篇也。祗,敬也。載,事也。夔夔齊栗,敬謹恐懼之貌。允,信也。若,順也。言舜敬事瞽瞍,往而見之,敬謹如此,瞽瞍亦信而順之也。孟子引此而言瞽瞍不能以不善及其子,而反見化於其子,則是所謂父不得而子者,而非如咸丘蒙之說也。 「孝子之至」四句,只虛論情理,下四句才照舜事,故「尊」字境位尚博。自天子以下,至大夫士,更推之為聖賢豪傑之父,皆尊親也,尊至為天子父,尊止矣,而舜幸得之,在舜當時,亦不冀及此,然至此舜亦只如固有,緣孝子之分有定而心無窮,天下有一步尊處,孝子之欲尊之心必不留餘,第不是定以為天子父為孝之至也。為天子父亦從道德功業來,有舜之聖而後能尊親為天子父,此豈人所得而妄覬者哉! 咸丘蒙只疑孝子可以臣父,原不曾道舜不是孝子,故孟子只以孝子所以為孝之常理折之,則臣父可不辨明矣。 為孝子而至尊親天下養乃為至耳,非尊親天下養即為至孝也。漢高心善家令言,乃尊太公,故是分羹餘智耳,豈得為至孝哉! 大意在辨臣父,故說到尊親盡頭處,然須知聖人正以孝致之,不是必以得此為孝,不然,操莽昭炎之所為,皆可援孝以自解矣。 但以尊養之極為孝,則叛臣亂賊皆可取其志乎?惟舜之尊養皆從大孝得來,其至德協帝處,便是尊養之至處。及其尊養,亦不過止於尊養,不以亂天下之常經大義,方見聖孝之仁至義盡。 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舜之尊養適合當然,未嘗以私失天下之公,知此則濮議、大禮之是非見矣。 「孝思」「思」字即從上兩「至」字生來,不說如何尊親,如何養親,而獨曰「孝思維則」,此方是至也。才說至,便已不是至。 舜以孝得天下,不以天下得孝。孟子於「天子父」「天下養」下即下此三句,正要人活看上八句。只論心不論事,事有窮時,心無盡處,以要見至孝之心,斷無臣父之理耳,不是勸人生妄想也。不然,篡逆僭竊,皆可為孝思耶?如此看,中庸說舜說武周,道理都成一片。 引詩二句,照上「孝子之至」四句作結也,是籠統說,不單指舜之尊養,亦不是教後人以舜為則。尊親備養,總是孝思所致,人能長言孝思而不忘,即所謂「孝子之至」,其為尊養自能極盡,可以為天下法如舜者,即詩所謂能長言孝思而足法者也,豈有臣父之理哉!蓋尊養乃孝思中事,非以尊養盡孝思,亦非尊養難致,而孝思易法也。若雲舜之尊養不可及,而止取其思,則失語意矣。 引詩以證尊親養親之至,明臣父之說之妄,重一「則」字,此「則」字即從上文兩「至」字看出,見此理是亘古亘今,橫塞宇宙,不易之常道。則齊東鄙瑣之說,正如日月出而爝火息,自無可置喙處矣。 「則」字即「人倫之至」「至」字,孝中大孝、中孝、小孝,層級正不同,必至此方盡,盡處才是則,若是遮上面還有一層,便不可以為則。引詩只明此意,以見孝到極盡處,斷無臣父之理,不是扯武王來陪論,亦不是借武詩頌舜也。 引詩只斷章取義,非以武舜較尊養也。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故也。「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曰:「天與之。」萬章問而孟子答也。「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諄,之淳反。○萬章問也。諄諄,詳語之貌。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行,去聲,下同。○行之於身謂之行,措諸天下謂之事。言但因舜之行事,而示以與之之意耳。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暴,步卜反,下同。○暴,顯也。言下能薦人於上,不能令上必用之。舜為天人所受,是因舜之行與事,而示之以與之之意也。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治,去聲。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相,去聲。朝,音潮。夫,音扶。○南河在冀州之南,其南即豫州也。訟獄,謂獄不決而訟之也。太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自,從也。天無形,其視聽皆從於民之視聽。民之歸舜如此,則天與之可知矣。 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朝,音潮。○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谷中可藏處。啟,禹之子也。楊氏曰:「此語孟子必有所受,然不可考矣。但云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可以見堯、舜、禹之心,皆無一毫私意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歷年多,施澤於民久。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之相之相,去聲。相去之相,如字。○堯舜之子皆不肖,而舜禹之為相久,此堯舜之子所以不有天下,而舜禹有天下也。禹之子賢,而益相不久,此啟所以有天下而益不有天下也。然此皆非人力所為而自為,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蓋以理言之謂之天,自人言之謂之命,其實則一而已。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孟子因禹益之事,歷舉此下兩條以推明之。言仲尼之德,雖無愧於舜禹,而無天子薦之者,故不有天下。繼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繼世而有天下者,其先世皆有大功德於民,故必有大惡如桀紂,則天乃廢之。如啟及大甲、成王雖不及益、伊尹、周公之賢聖,但能嗣守先業,則天亦不廢之。故益、伊尹、周公,雖有舜禹之德,而亦不有天下。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復歸於亳。相、王,皆去聲。艾,音乂。○此承上文言伊尹不有天下之事。趙氏曰:「太丁,湯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弟也。太甲,太丁子也。」程子曰:「古人謂歲為年。湯崩時,外丙方二歲,仲壬方四歲,惟太甲差長,故立之也。」二說未知孰是。顛覆,壞亂也。典刑,常法也。桐,湯墓所在。艾,治也;說文雲「芟草也」,蓋斬絕自新之意。亳,商所都也。周公之不有天下,猶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此復言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之意。孔子曰:『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其義一也。』」禪,音擅。○禪,授也。或禪或繼,皆天命也。聖人豈有私意於其間哉?○尹氏曰:「孔子曰:『唐虞禪,夏後、殷、周繼,其義一也。』孟子曰:『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知前聖之心者,無如孔子,繼孔子者,孟子而已矣。」 有謂洪荒以來皆傳子,至唐虞而傳賢。先生曰:「謂傳賢在傳子之後,則人言當雲至禹而復古,不當雲德衰矣。此亦以後世疑上古之弊。」 有謂「擊石拊石,百獸率舞」「陶於河濱,器不苦窳」,堯舜之德,至於格鳥獸、被泥土,二子之質,視鳥獸與泥土則有間矣,何至惛然無所感化哉?先生曰:「強詞奪理,不知天下原有可感之鳥獸泥土,而有不可化之人,雖聖人無如何也。」 有謂聖人以道統為宗祀,故堯以舜為子,舜以禹為子。先生曰:「禹止欲與賢,適賢在子耳,故謂與子原是與賢,是實義,非巧話也。因而回互說堯舜亦是與子,是欲作巧話,而不知其謬於義矣。蓋宗支世系,是父子一倫中事,帝王授受,是君臣一倫中事,一從仁生,一從義生,自是天地間並行兩大事,合併不得。天位原只有傳賢,禹未嘗差,差在啟以後耳。後來竟將天位作父子傳授家當混看,此濮議、大禮之所以紛紛謬戾也。此等處關係極大,不可不辨。」又曰:「道統自道統,宗祀自宗祀,聖人原無混合之理,只有和尚之教,道統即為宗祀,付法者即為嫡嗣,此正是無父無君,孟子所謂二本故然耳。要之此一種識解議論,亦自禪學得來,近日講學者又學和尚,各建宗旨,譜源流支派為異端兒孫,而欲篡聖賢統位,更可畏矣!」 啟能繼禹之道,全在一敬。 全為解說禹德之不衰,與益所以不得傳之故。歸之天命,其說已盡,然天命是渺茫渾論語,「匹夫」以下數節,又推明天命所以然之理。 萬章問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湯』,有諸?」要,平聲,下同。○要,求也。按史記「伊尹欲行道以致君而無由,乃為有莘氏之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於王道」。蓋戰國時有為此說者。孟子曰:「否,不然。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系馬千駟,弗視也。非其義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樂,音洛。○莘,國名。樂堯舜之道者,誦其詩,讀其書,而欣慕愛樂之也。駟,四匹也。介與草芥之芥同。言其辭受取與,無大無細,一以道義而不苟也。湯使人以幣聘之,囂囂然曰:『我何以湯之聘幣為哉?我豈若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哉?』囂,五高反,又戶驕反。○囂囂,無欲自得之貌。湯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與我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吾豈若使是民為堯舜之民哉?吾豈若於吾身親見之哉?幡然,變動之貌。於吾身親見之,言於我之身親見其道之行,不徒誦說嚮慕之而已也。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非予覺之,而誰也?』此亦伊尹之言也。知,謂識其事之所當然。覺,謂悟其理之所以然。覺後知後覺,如呼寐者而使之寤也。言天使者,天理當然,若使之也。程子曰:「予天民之先覺,謂我乃天生此民中,盡得民道而先覺者也。既為先覺之民,豈可不覺其未覺者。及彼之覺,亦非分我所有以予之也,皆彼自有此理,我但能覺之而已。」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推,吐回反。內,音納。說,音稅。○書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曰:『予弗克俾厥後為堯舜,其心愧恥,若撻於市。』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辜。』」孟子之言蓋取諸此。是時夏桀無道,暴虐其民,故欲使湯伐夏以救之。徐氏曰:「伊尹樂堯舜之道。堯舜揖遜,而伊尹說湯以伐夏者,時之不同,義則一也。」吾未聞枉己而正人者也,況辱己以正天下者乎?聖人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矣。行,去聲。○辱己甚於枉己,正天下難於正人。若伊尹以割烹要湯,辱己甚矣,何以正天下乎?遠,謂隱遁也。近,謂仕近君也。言聖人之行雖不必同,然其要歸在潔其身而已。伊尹豈肯以割烹要湯哉?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未聞以割烹也。林氏曰:「以堯舜之道要湯者,非實以是要之也,道在此而湯之聘自來耳,猶子貢言夫子之求之,異乎人之求之也。」愚謂此語亦猶前章所論父不得而子之意。伊訓曰:『天誅造攻自牧宮,朕載自亳。』」伊訓,商書篇名。孟子引以證伐夏救民之事也。今書牧宮作鳴條。造、載,皆始也。伊尹言始攻桀無道,由我始其事於亳也。 「割烹要湯」,時人撰此說,專為自己苟且卑污解嘲。萬章述此言,為孟子守禮義不見諸侯規諷。 聖賢於出處去就、辭受取予上,不肯苟且通融一分,不是他不識權變,只為經天緯地事業都在遮些子上做,毫釐差不得耳。自作用之學興,竟分體用為兩截,更精而講合一,則索性以作用為本體,引得一班苟且無忌憚之徒,妄作妄取,輒以英雄自命,曰「成大業者不顧小節」,外間靡所不為,只不管自己身心如何,雖其中亦雅俗高卑之不同,然下稍總歸於小人,即諺所稱光棍耳。且道自古來作用之奇且大,有過於伊尹者乎?看孟子說他本領,卻只得非義非道,則天下弗顧,千駟弗視,一介不取,一介不與,若不是後來一番事功,也定說他有體無用矣。 一介之不取與,即是伊尹通身本領,體用全副在此,不是一介取與小,後來任天下之重乃大也。道義只是一個道義,在一介不曾欠,在天下不爭多,不待推廣勘驗方見其大。只為後世盜賊之行,皆可以為君相,看得此理不同,遂謂成大事者不顧小廉曲謹,一班無恥無行,靡所不為,皆以英雄豪傑自命,不道開天闢地,一個極奇極大功名作用之聖人,其本領卻只在一介上做起。蓋一邊純是道義,道義不分大小,一邊純是利,利便有大有小矣。 「吾豈若使是君為堯舜之君哉」三句,是伊尹止為堯舜之道轉計,正見其出處之正,非為身與君民功名事業起見也。先儒云:「汝道讀書做到狀元便了卻耶?這上面更有事在。」又云:「天下事非甲為,則乙為。」豈伊尹見不及此! 民中便有予在,等民也,只覺處分先後耳。 「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非予覺之,而誰也」,須體貼出聖人一片赤心本天直下,不徇己私,亦並不徇天下,即有罪不敢赦,罪在朕躬之意,當時君臣一德,是何擔任,是何敬畏!此三句正見顧明命之旨,著一點矜情浩氣,便是後世英雄自負大言,與聖人分上無涉。不涉聖人分上,便純是私意,其自負大言,正是割烹伎倆矣。 「誰」字見聖賢赤心,不是妄自尊大,孟子「捨我其誰」,亦是實語,痛切語。 「思」字是孟子從他前之「樂道」,後之「伐夏」體貼出來。 「思」字向堯舜之道生出,並不在民身上。 「思」字是孟子設身處地相見處。 「堯舜之澤」,指除亂興治,兼教養實事,若單講「覺」字,便容易蹉入禪去。 此際之憂,便是向來之樂,因時遇而分露,其實未嘗分也。讀朱子感春賦云:「樂吾之樂兮誠不可以終極,憂吾之憂兮孰知吾心之永傷。」嘆聖人心坎中憂樂同原,直自具一個天地。後世學者胸窩只有一副私心,以得喪為憂樂,如何見得遮個道理! 「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此句最易說入豪士急功名、英雄試經濟,著一分意氣,便不涉聖人心事。天下之重,正為堯舜之道在我,堯舜之澤亦在我,更無可諉處耳。 「天下之重」只在道上看,「自任」只在天上看,如此方見就湯伐夏,卻是正己潔身內事。 「自」字與下「己」字對,「天下之重」與下「正天下」對,但有正己以正天下,無正天下以為己之理,故任天下之重全在一「自」字。 只完全一個自己,便是任天下之重。 「如此」二句,慎重之詞,非誇大之詞。「重」字乃不敢苟且意,非不肯狹小意,方是辟割烹本義。蓋此句原兼處畎畝與就湯說,就湯固為任重,弗顧弗視與囂囂卻聘,亦正為任重也,人只說得後半截耳。正己乃所以正天下,天下是己分內事,天下不正,於正己尚虧欠,兩邊夾說方盡。 伐夏救民,正是畎畝樂道中事。堯之憂民,舜之不與,禹稷之饑溺,孔子之蔬水,顏子之簞瓢,孟子之好辨,其揆同,其趨一也。 放桀放太甲,直是開闢來未曾有之事,自伊尹敢犯手創為之,只緣伊尹胸中有個堯舜之道在,堯舜之道中有個天在,逼得個伊尹不敢不犯手做。後世抱不哭孩兒者,固不能學,敢於篡奪無忌憚,至以作用為即三代者,又伊尹之罪人也。 既雲「堯舜之道」,便不可謂之「要」矣,而雲「要」者,此是孟子善辨,亦戰國人口氣如此,承認「要」字正是辨白「要」字。 萬章問曰:「或謂孔子於衛主癰疽,於齊主侍人瘠環,有諸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為之也。癰,於容反。疽,七餘反。好,去聲。○主,謂舍於其家,以之為主人也。癰疽,瘍醫也。侍人,奄人也。瘠,姓。環,名。皆時君所近狎之人也。好事,謂喜造言生事之人也。於衛主顏讎由。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彌子謂子路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癰疽與侍人瘠環,是無義無命也。讎,如字,又音犫。○顏讎由,衛之賢大夫也,史記作顏濁鄒。彌子,衛靈公幸臣彌子瑕也。徐氏曰:「禮主於辭遜,故進以禮;義主於制斷,故退以義。難進而易退者也,在我者有禮義而已,得之不得則有命存焉。」孔子不悅於魯衛,遭宋桓司馬將要而殺之,微服而過宋。是時孔子當厄,主司城貞子,為陳侯周臣。要,平聲。○不悅,不樂居其國也。桓司馬,宋大夫向魋也。司城貞子,亦宋大夫之賢者也。陳侯,名周。按史記:「孔子為魯司寇,齊人饋女樂以間之,孔子遂行。適衛月餘,去衛適宋。司馬魋欲殺孔子,孔子去至陳,主於司城貞子。」孟子言孔子雖當厄難,然猶擇所主,況在齊衛無事之時,豈有主癰疽侍人之事乎?吾聞觀近臣,以其所為主;觀遠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癰疽與侍人瘠環,何以為孔子?」近臣,在朝之臣。遠臣,遠方來仕者。君子小人各從其類,故觀其所為主與其所主者,而其人可知。 「孔子進以禮,退以義」,此二句原從上「有命」二字推補出聖人欛柄。須知聖人不是一切委之數命,其知命也,正以禮義耳。看「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而棲棲卒老於行,此豈委心任運者耶?故此二句指平生大段說,不指處衛一事,禮義亦不專在進退上用。 觀程朱立朝進退之法,便知孔子。 聖人不言命,間或言之,特為下等人說法,使易開明耳,於此中略存懸望計較之意,便非。今人不信命固不可,若一向委之於命,而不修人事,尤極壞事!須知「命」字上又有一層,人惟見不到上一層,故並信不煞下一層耳。 門戶厲階,至今為梗,此古人所以謂「去朝廷朋黨難」也。然使為人君者,能識「觀近臣,以其所為主;觀遠臣,以其所主」四句,正可從此辨出種類耳。只要辨得一二閣部大臣,便可辨朝士,便可辨外僚矣,復何難耶?明此,方知歐公朋黨論,猶未得其要領。 萬章問曰:「或曰:『百里奚自鬻於秦養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為之也。食,音嗣。好,去聲,下同,○百里奚,虞之賢臣。人言其自賣於秦養牲者之家,得五羊之皮而為之食牛,因以干秦穆公也。百里奚,虞人也。晉人以垂棘之璧與屈產之乘,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百里奚不諫。屈,求勿反。乘,去聲。○虞虢,皆國名。垂棘之璧,垂棘之地所出之璧也。屈產之乘,屈地所生之良馬也。乘,四匹也。晉欲伐虢,道經於虞,故以此物借道,其實欲並取虞。宮之奇,亦虞之賢臣。諫虞公令勿許,虞公不用,遂為晉所滅。百里奚知其不可諫,故不諫而去之。知虞公之不可諫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為污也,可謂智乎?不可諫而不諫,可謂不智乎?知虞公之將亡而先去之,不可謂不智也。時舉於秦,知穆公之可與有行也而相之,可謂不智乎?相秦而顯其君於天下,可傳於後世,不賢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鄉黨自好者不為,而謂賢者為之乎?」相,去聲。○自好,自愛其身之人也。孟子言百里奚之智如此,必知食牛以干主之為污。其賢又如此,必不肯自鬻以成其君也。然此事當孟子時已無所據。孟子直以事理反覆推之,而知其必不然耳。○范氏曰:「古之聖賢未遇之時,鄙賤之事,不恥為之。如百里奚為人養牛,無足怪也。惟是人君不致敬盡禮,則不可得而見。豈有先自污辱以要其君哉?莊周曰:『百里奚爵祿不入於心,故飯牛而牛肥,使穆公忘其賤而與之政。』亦可謂知百里奚矣。伊尹、百里奚之事,皆聖賢出處之大節,故孟子不得不辯。」尹氏曰:「當時好事者之論大率類此,蓋以其不正之心度聖賢也。」 百里之忠君與宮之奇同,而見幾明決又高一著,若看做避難自全,隱默圖利,是奸也,非智也。 出脫百里奚只在「知虞公之不可諫」一句,下面但反覆申明此句耳。 好事誣奚,正為當時苟且干進者地耳,由其言必且以名教節義為桎梏,以興亡去就為浮雲,故孟子直舉其入秦之故辨之,令好事者更無指摘處。 百里奚相秦事功,他無可考,於春秋見殽之師,而秦穆之誓,聖人取之經,此顯君傳後之實,可知一部春秋大旨,與六經同歸,凡為聖君賢相事功,莫大於此。 自戰國開功利之說,後世許多學術門徑,總出不得此二字圈子:欲為君者不論篡弒僭竊,曰逆取而順守;欲為臣者不顧喪身失節,曰枉尺而直尋。孟子一生所憂所辟只在此,故弟子皆以不見諸侯為疑,「割烹」「癰疽」「食牛」數章,問答之意有在,非泛作一卷史論辨疑也。 * * * [1]侂 原作「伲」,據呂子評語卷三十二改。 [2]以上二則據呂子評語卷三十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