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 · 四書講義卷二十六
中庸三第十七章至第十九章
子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與,平聲。○子孫,謂虞思、陳胡公之屬。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舜年百有十歲。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材,質也。篤,厚也。栽,植也。氣至而滋息為培。氣反而游散則覆。詩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詩大雅假樂之篇。假,當依此作嘉。憲,當依詩作顯。申,重也。故大德者必受命。」受命者,受天命為天子也。
右第十七章。此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極其至,見道之用廣也。而其所以然者,則為體微矣。後二章亦此意。
章意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極其至,舉舜做個樣子。自古以來,聖人止有帝舜渾純是一孝做成底,觀虞書四岳薦舜升聞陟位,只是一孝,以孝做到聖人,以孝做到天子,以孝做到富有四海,宗廟饗,子孫保,如此說來方合章意。時解輒雲以聖人之德孝其親,以尊富饗保孝其親,道理便倒,與章意不合矣!如必尊富饗保而後為孝,是孝非庸行也,以此即為孝,則秦漢唐宋諸君皆大孝乎?若雲善則歸親,以聖人之德孝其親,則古來聖人皆是,何獨指一舜耶?
俗解謂舜以聖人之德並諸福以成大孝,然則堯禹文武何嘗不是?其所以獨推舜為大者,自古諸聖人以孝為其聖中之一德,只有舜一生單就一個孝便做成聖人,做到有天下,此為不同耳。「其也與」三字,正要看得非舜不足當此乃得。
大德必受命,通章即此一意推詳反覆,以見庸德之極,其用廣如此。若謂「德為聖人」以下,是舜以此孝其親,故稱大孝,則與下文自為矛盾,末節當雲必受命者為大德矣,豈其然乎?此謬實始於陳壽翁許白雲,而後之講說因之,失朱子之意遠矣。
許白雲謂「大孝」句是綱,下五句是孝之目,此句便錯。陳定宇謂「德為聖人」以下,皆是推極其至,似矣,如何又雲舜為聖人尊富饗保如此,豈不可為大孝乎?然則定宇之所謂極其至亦是倒看,不知「德為」五句,即下文祿位名壽受命同,皆所謂極其至也。或曰,如子言,則「德為聖人」句,應與下四句分出矣。曰:不然。此「德」字與後「德」字異,即下節「必得其名」「名」字之意,言其以孝成聖人之名也。故下文「德」字上加一「大」字,便是「大孝」替身語,與此「德」字分別矣。如此,然後知首句是庸行之常,下五句是極其至,「聖人」句原當平列,提出不得也。
此章由庸行之常推之以極其至,孝,庸行也,舜卻由此庸行造到極至,以此為聖人,以此為天子,有四海,宗廟饗,子孫保,惟其孝為大孝,故必受命如此。「德為聖人」,言其以孝做到聖人,即下節「必得其名」也。看堯典「有鰥在下」一段,廷臣薦舜之詞,只說得孝行一節,未嘗旁溢他語,即所謂玄德升聞也。至禹謨益贊禹曰「惟德動天」,也止述齋栗允若,以為至誠感神,可見舜孝德之大,與他聖之孝不同。今說者必雲以聖人之德孝其親,且以「德」字為所該者廣,不止孝之一事,是小看了舜孝,正與由庸行而推極至之意相反矣。
五句只合平看,總是舜之大孝所致。此節只重大孝,即下文「大德」字也。「德為聖人」句,止取「聖人」二字,「德」字不重。提重「德」字貫下四者固非,即五件平列,不知以孝之德為聖人,而雲以聖人之德孝親,便是孝外別言德,連下文「德」字俱泛,不切庸行之旨矣。
章中四個「德」字,下面三個「德」字一例,與受命對看,為主為綱者也;首節「德」字又一例,與尊富饗保並列,為賓為目者也,直當平舉,不當特提,蓋五句總以孝而致,非以此為孝也。或謂孝為聖德之大端,非德止於孝,其說似是而非也。若泛論聖德,自然孝為大端,而不止於此,中庸此章卻只論孝,故所謂「大德」、「令德」,皆專指孝而言,所以只舉個舜,不是他聖無孝德也,他聖不似舜單以孝成名有天下而備諸福耳。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
有謂舜宗堯,既得堯之天下,遂奉堯之先,則後之人宗舜,亦必遂奉舜之先,堯禪舜,子孫不失為大國之君,則舜禪禹亦當不失為大國之君。先生曰:「全以私心說壞聖人!舍其祖宗而認人祖宗,而又冀他人以之為祖宗,而皆以天下為餌,豈復成聖人乎?惟和尚法嗣則然,然則和尚皆大孝乎?況舜只受終文祖,無奉堯之先之事也。其論『子孫保之』之義不甚悖,然不失大國之君,以大孝之德耳,豈以禪人為子孫之保哉?」又曰:「饗保之福,皆舜大孝所致,中庸推極其至,以見大德必受命,舜意計中並無此事也。今謂舜為饗保計,而宗堯禪禹以圖之,不但誣聖亂道,說得大舜亦太拙甚矣。其說之謬,總由錯認『德為聖人』以下五句,皆所以為大孝而不知為大孝之所致,思必得饗保以孝其親,則不得不宗堯禪禹,陰曲以圖之矣。自好講權用,因謂聖賢亦猶人耳,文人不明書理,憑臆妄論,每有此害!」又曰:「天子天位,乃四海公家之統,非一姓之私。三代以上禪授,其受終宗祖,皆指天位相傳之序,非為人後之義也。為人後,從父子倫出,天位傳授從君臣倫出,只因夏殷以後家天下,君臣中又兼父子之義,故其禮制又不同。要之七廟之設,皆三代之禮,與唐虞廟制義自別,不可以後世之法,論古初也。」
第二節緊貼舜講,下文漸說開去。「得名」即指「德為聖人」,「得壽」固是年多,而宗廟饗、子孫保,亦即其事也。故此節「大德」,專就孝言,名、壽皆歸本於此。
論章意,舜只做一樣子耳,次節已結住,第三節便推開通論矣。許東陽謂次節即泛言理之必然,此則太驟,看注「舜年百有十歲」,則此節正結上起下之詞,熟讀白文數遍自見。乃有謂通章只就舜身上說,不識何據?或曰:由存疑達說等書。吁!此余向欲盡去天下講章也。講章之說不息,孔孟之道不著。
講章一派,起於元儒,盛於正嘉之間,如世俗所稱蒙存淺達之類,拘牽破碎,影響皮毛,於聖道毫無所見,而自附傳注之宗,其去漢唐訓詁已不啻萬里,至若時下坊刻所行說約等書,其鄙倍又過之,此不但道理之賊,亦文字之賊也。
「因材而篤」,兼下兩句說。
「材」字兼「栽」「傾」,不可對「德」字,「栽」乃對「德」也。
有謂引周詩即下章尊頌周德受命之意,此論不然。此章專就舜說,下章專就周家說,總以明庸行之至,以見道之費,虞周都是引證耳,雖大意未嘗不關通,然各自話頭。若謂引詩為下章針線,則文王之什及周頌中言周家受命語甚多,豈不更明切,而引此泛用之辭耶?詩言「君子」不指文武周公,而引詩者欲藉以指文武周公,不太費分疏周折耶?
大德即大孝,大孝即庸德,庸德即大德,初非兩件。孝本庸德,如舜之孝做到盡處,便是大德。凡聖人未有非孝者,然其德之所重不在孝,亦如伯夷非不不念舊惡,然畢竟是聖之清;柳下非不介不可易,然畢竟是聖之和耳,惟舜之孝為凡聖人所不及,故其德莫大於此。論舜聖人之德固不止於孝,而大德惟孝,即他處論舜德亦不專說孝,而此章大德卻專說孝也。俗說反雲德以受命而成孝,不是孝以成德,於中庸之意卻相背。看總注「由庸行之常」,此指孝而言,本也;「推之以極其至」,此指「德為聖人」以下而言,末也。大德必受命,言凡庸行之常苟能充之至其極,皆可以為聖人而受天命,此是中庸以「道不遠人」勉人之意。如俗說,則反德為本,而孝為末,則必為聖人而受命乃可以為庸行之至,非中庸之旨矣。
夫子只就舜孝而極其至,中庸論庸行之至而引夫子之論舜孝,章句雲「此由庸行之常,推極其至」,正從前十三章末節「庸德」中來,子臣弟友,皆庸行而孝為大,故引夫子此言。
此言庸行之常,果能推至其極,如舜之大孝,未有不受命者,乃講德之至而及受命,非講受命之由而及大德也。二帝三王受命得其正,即後之孔孟不受命,漢唐來非大德而受命,亦自有其理,須看得透徹,不然,反與「必」字剌謬矣。
孟子謂天下無道,小弱役強大,亦天也。此是天亦無如之何,然使有大德,天必急命之矣,然則孔孟云何?曰天所以命孔孟者又別。
聖人只盡庸行而天命自屬,德命相與之際,消息甚微,中庸說出必得之理,指示人從庸德用力,以極大道之費。
命即在德內。
氣數之命即在性命中,德有淺深,則命有厚薄,惟人自取耳,程子所謂「如修養之引年,世祚之祈天永命,常人之至於聖賢,皆是也」。
子曰:「無憂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為父,以武王為子,父作之,子述之。此言文王之事。書言「王季其勤王家」,蓋其所作,亦積功累仁之事也。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大,音泰,下同。○此言武王之事。纘,繼也。大王,王季之父也。書云:「大王肇基王跡。」詩云:「至於大王,實始翦商。」緒,業也。戎衣,甲冑之屬。壹戎衣,武成文,言一著戎衣以伐紂也。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追王之王,去聲。○此言周公之事。末,猶老也。追王,蓋推文武之意,以及乎王跡之所起也。先公,組紺以上至后稷也。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又推大王、王季之意,以及於無窮也。制為禮法,以及天下,使葬用死者之爵,祭用生者之祿。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絕,大夫降;而父母之喪,上下同之,推己以及人也。
右第十八章。
此章言文武周公能盡中庸之道以見費之大者。章句雲,「此言文王之事」,「此言武王之事」,「此言周公之事」,本自平分,未嘗以文王為主,而下二節乃言子述也。此皆隆歷間村俗講說,杜撰章旨,強拈「無憂」二字作貫耳。
「無憂」是就境遇上說,若說得太玄妙,則無以處凡聖人,且與下文打成兩橛。
文王非公子封君,靠前後成功者也,其身於中庸之道,固無所不盡而又得作述之盛如此,故曰「無憂者其惟文王」,猶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極德遇之盛,而益見聖人盡道之至也。
下面分列武王周公,各有盡中庸之道之事,此處卻只言武王,蓋周公所為,總以成文武之德,舉武王則周公在里矣。
兩「之」字,是指文王而言。
「纘緒」二字,最易說壞,不是武王不子,便是太王王季文王不臣矣。要之,武王亦不願有天下者,直是時至事起,天人交迫,莫之為而為,在後人觀之,太王王季文王時,已有有天下之勢,至武王而集其成,則以為纘緒焉耳。
「纘緒」專指翦商一事不得,然卻脫離不得,肇基王跡兼德功而言,即翦商亦言其理勢自然之道,非圖謀神器也。若欲避翦商之說,而專指周家忠厚積累仁德而言,則其緒直自后稷來,何以獨始於太王哉?總是豎儒眼中,看得翦商是大逆不道事,於是曲為之說,反將聖人心事裝成枝梧暗昧。不道太王武王所為,皆天理至道,有何罪過,賴後儒解免耶?
使紂不至無道,武王終守侯服,其纘緒未嘗不光大也。此句另講,到「壹戎衣」[1],方說到「有天下」,「有天下」亦不過「纘緒」中一事耳。如此看,方見武王能盡中庸之道。
武王之不同乎文者,時也,非德也。「不失顯名」,非可以權力詐術為之,曰「天下」,則古今之公理也;曰「身」,則一人之有道也。可見武王非聖人論,直是小人無忌憚耳。
「成文武之德」,是夫子追論語,非周公當時以此立說也。通章言文武周公能盡中庸之道,此節專指周公之事。周公當時只盡其道之所當為,為文武之所不及為,故曰「成文武之德」,若謂周公以之歸功文武,借名免專己之嫌,便是私心作用,豈復成聖人?豈可謂盡中庸之道哉?
太王王季,其功德本自當王,上世禮法簡略,不曾有此義例,周公能盡中庸之道,上體天理,下當人心,而特創立此制,直從道理上生來,為萬世不易之大法,不是體貼文武孝思,尊崇其私親也,故不入「達孝」章,而於此發之,原不關「孝」字事。蓋周家累世修德,至太王王季文王,其功烈又大,故上節言「纘太王王季文王之緒」,武王「有天下」,皆本此三世之功德。文王則武王已王之,而制度有未暇詳及者,故此言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而追王單稱太王王季,以武王已王文王也,太王王季本自宜王,周公歸本天道行事。後世不知此義,以為天子必尊其親,上尊號,亦附於周公之制,而曹操司馬懿皆得與太王王季並論,豈亦可為盡中庸之道哉?
有謂始王為文王,故追王止文王之祖考。先生曰:「在三五世數上講隆殺,此是周公制禮後方有此推論。當周公追王時,是特起之義,安得便拘世數定製?太王王季之當追王,使周公生在康王后,亦須制此禮。所謂『成文武之德』者,推武王王文王之志,本文王之德而雲,非謂以文王為王者,而為追王之始也。皆因王季下少了『文王』二字,有此支離,其實文王已追王,不待周公也。」
上承「大孝」,下起「達孝」,此章是過脈處,看下章注云「承上章而言」,又雲「上章言武王纘太王王季文王之緒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繼述之大者」云云,則「武王」二節,正下章發源。然此章原平說文王武王周公之事,言其各盡中庸之道,因盡道而推本其孝,非直稱其孝如上下章例也。周公成文武德,其經緯製作甚廣,追王崇祀,乃其大者,以孝為製作之本也。
子曰:「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達,通也。承上章而言武王、周公之孝,乃天下之人通謂之孝,猶孟子之言達尊也。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上章言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繼志述事之大者也。下文又以其所制祭祀之禮,通於上下者言之。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祖廟:天子七,諸侯五,大夫三,適士二,官師一。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若周之赤刀、大訓、天球、河圖之屬也。裳衣,先祖之遺衣服,祭則設之以授屍也。時食,四時之食,各有其物,如春行羔、豚、膳、膏、香之類是也。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貴賤也;序事,所以辨賢也;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燕毛,所以序齒也。昭,如字。為,去聲。○宗廟之次:左為昭,右為穆,而子孫亦以為序。有事於太廟,則子姓、兄弟、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焉。爵,公、侯、卿、大夫也。事,宗祝有司之職事也。旅,眾也。酬,導飲也。旅酬之禮,賓弟子、兄弟之子各舉觶於其長而眾相酬。蓋宗廟之中以有事為榮,故逮及賤者,使亦得以申其敬也。燕毛,祭畢而燕,則以毛髮之色別長幼,為坐次也。齒,年數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踐,猶履也。其,指先王也。所尊所親,先王之祖考、子孫、臣庶也。始死謂之死,既葬則曰反而亡焉,皆指先王也。此結上文兩節,皆繼志述事之意也。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郊,祀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禘,天子宗廟之大祭,追祭太祖之所自出於太廟,而以太祖配之也。嘗,秋祭也。四時皆祭,舉其一耳。禮必有義,對舉之,互文也。示,與視同。視諸掌,言易見也。此與論語文意大同小異,記有詳略耳。
右第十九章。
「達孝」與「天下歸仁」同例,看得許與稱謂粗淺,故「歸」字「達」字必欲說入高玄去,不知非欲盡理純,不足以當歸仁;非德盛道行,盡倫盡制,不足以當達孝,許與稱謂,原非粗淺事也。
註明雲「承上章而言」,看下節注「繼述」亦就上章說,而下三節祭祀之理,指「通於上下者言之」,則達孝實據,自應止就上文發明為是。所謂「通上下」即上文兩「達」字,亦即此「達」字之所以然,蓋此理本非武周之所獨,自武周實有其道,而天下之言孝者歸焉,猶之仁為天下所共有,故「一日克復」,則「天下歸仁」,「達」字根源在此。
「夫孝者」三字,不粘住武周,正見此理橫天塞地,凡為孝子,皆當如此,武周特其最耳。如此方見「達」字之義。
章意以道之費之大者而言,指其盡倫盡制,重在制禮一邊。「戎衣」「纘緒」固是繼述中大事,然意不舉此以為訓也。「達孝」「達」字原指天下此心此理之同,故通稱無異辭。王制之備,萬世由之不能易,此武周之所謂達也,若止就征誅上說,如何盡得「達」字!
善繼述之義,在功業則有功業之繼述,在製作則有製作之繼述。纘緒而有天下,功業之繼述也,然亦修德行仁以為纘,非先王謀人天位,子孫必成其志,是曹丕司馬炎皆達孝也。「制禮通於上下」及下二節,製作之繼述也,不必又扯「戎衣有天下」來說。盡倫備物,仁至義盡,在諸侯時盡諸侯之禮,在天子時盡天子之禮,此則時勢有不同耳。使武周終身侯服,亦是善繼善述,非必為天子而後謂之善也。
「春秋」二節,總是舉祭祀之禮大段,而下節推其義以見其孝。第「春秋」節指各廟之制,而太廟亦在其中,「宗廟」節則專指太廟之禮;「春秋」明是四時祀事,「宗廟」節則兼大祫禘祭及四時之祫,大祫陳祧主,時祫不陳也。時講分時祭、袷祭,亦無大謬,但「宗廟」節專主大祫,不無偏漏耳。有謂二節俱屬一時,則時祭時安得群昭群穆咸在耶?
「宗廟之禮」兩句,專指與祭子孫而言。左昭右穆者,廟制也,只明「宗廟」二字。「宗廟之禮」,即指子孫與祭執事奔走拜獻進退儀文,已包下四句在里。「所以序昭穆」,言凡子孫與祭執事奔走拜獻進退儀文,各以其祖宗之昭穆為行次也。
禮制明備,仁至義盡,即是繼述之善。當泰誓止稱「文」者,至武成「柴望」後稱「文王」,豈泰誓時猶有歉,而武成後乃為孝哉?當稱「文考」,泰誓時善繼述也;當稱「文王」,武成時善繼述也。廣平所謂「武王觀政於商時,使紂一日有悛心,武王必與天下共尊之,無牧野之事」。果爾,則西岐廟中,終無敬愛之孝乎?故繼述不當主易侯而王上立說。
「其」字指先王,則太王王季之緒俱在內;周公成文武之德,則武王亦在內,其義自圓活。繼志述事,不必坐煞文王之事也。
「孝之至也」一句,總結上三節,正在禮制上說,此「至」字猶雲「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至」字相同。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2],注中明雲「不言后土者,省文也」。自萬曆後,塾師欲速,刪注授徒,此句未有不塗抹者,蓋學士家從未之見也。崇禎間尤以不依注為高,雖見亦必反之,於是曲說橫行矣。
五峰以為無北郊,只社便是祭地,朱子然之,而吳澄獨以為有北郊,祭於方澤,惟天子得行,故以配郊為至重之禮。然看下面「禘」「嘗」對舉,「嘗」乃四時之祭,通於諸侯,亦不獨天子行者,恐只是社祭,但天子之禮不同耳。看召誥「用牲於郊,社於新邑」自明。北郊之祭,於尚書春秋無可據者。
有謂:人主祀天,歲一舉,而郊為尊,置社而有稷,專為祈報,地之尤卑者也;人主祀先之禮不一,而禘為尊,嘗祭無樂,專為飲食,禮之尤卑者也。有事於尊者,得以及卑,而有事於卑者,則不得以及尊,所以明不二其統也,明禮義者明此而已。先生曰:「郊與社對舉,指天地也,非天子不祭天,而諸侯以下皆得祭社。尊父親母之義,然不可謂事母者尤卑也。故先儒謂社即祭地,而有廣狹之不同,置社止其里,侯社及其國,土社遍乎天下,皆祭地也,故謂州里之社尤卑則可,謂凡社即地之尤卑者不可也。禘者,五年之大祭。嘗者,四時之祭之一。禮不王不禘,而嘗則通於上下,非謂嘗以飲食為義,故尤卑也。祠礿嘗蒸之名,皆因時物生成取義,豈皆飲食之謂?蓋兩者俱各舉其盡以括義,固有大小之分,與天子諸侯等差之不同,而未嘗有分尊卑之意。且謂明禮義者,只明此尊卑,便治國如視掌之易,恐聖人之說,亦不至粗淺如是也。」又曰:「地雖卑於天,然亦極尊,故書稱『告皇天后土』,社亦即是祭地,但諸侯群姓皆得立者,非別有尤卑之示也。嘗祭無樂,因時序陰陽分迎來送往,故嘗無樂耳,經文甚明,何嘗有飲食之說?」
禘與祫確是二禮,其混禘於祫為一事,致歷代紛紜不定,則自漢賈逵劉歆始也。楊信齋論之極詳,而莫明於朱子「王者有禘、有祫,諸侯只有祫而無禘」二語灼然可無疑矣。禮大傳曰:「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以其祖配之。」此言天子有極尊之大祭,天子以下所無也。曰「諸侯及其太祖」,「及」者,牽連以下之詞,與「配」不同,即大祫也,亦諸侯極尊之大祭,諸侯以下所無也。故下曰「大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高祖」,言大夫無祫,有功德而君賜之,乃得祫及高祖。然雲「干祫」者,謂非禮之常也。凡尊必兼卑,卑不得僭尊,故天子有禘復有祫,大祫則合毀廟群廟之主,食於太廟;禘則止設所自出之虛位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享,不合群主、序昭穆也。後人妄謂禘即為袷,皆合毀廟群廟,所異者但天子多所自出之帝耳。此說非也。大傳明言「以其祖配之,因設位在始祖廟中」,故不復贅曰「始祖」而曰「其祖」耳,非謂始祖而下皆稱祖,故可統指群祖也。且「配之」雲者,偶尊之辭,故郊祀止配以后稷,宗祀止配以文王,禘則祀嚳而配以后稷,皆以一位謂之配,未有群然眾列而雲配者也。如所言,則禮文當雲「王者禘及其祖之所自出」斯得耳。或謂,禘為大祭,若僅以始祖配而不合群主,似太簡寂,何謂大祭?此又不然。祭各有義,有文有簡,有多有少,各以其義為貴。禘取尊遠,祫取合祖,豈以廟主之眾寡為大小乎?如圜丘明堂,后稷與文王且不相兼,一何簡寂,然則郊宗之祭,亦疑不得為大耶?或曰,按詩序,長發為商大禘,雝為周禘太祖,長發歌玄王相土,武王中葉,雝歌文武,則似禘亦兼群廟之主。曰:朱子固辨之矣。長發既為商禘,乃但述玄王以下,而上不及於所自出,雝則但稱皇考烈考,而無一詞及於嚳稷,祀所尊而但頌其後,必無此理,若據此為大禘,豈禘祭並及阿衡、文母耶?義更不可通矣。故朱子以長發為商大祫之詩,雝則祭文王之徹詩。其以為禘詩者,毫無可據,蓋詩序之妄也。凡序之不足信,而朱子辨說之精類如此。正惟天子別有禘禮之尊,而魯僭用之,故夫子謂「魯之郊禘非禮也」。若止是祫祭,但有所自出之異,則魯又未嘗僭祀嚳稷,何為非禮哉?禮制雖散亡難考,然但就禮經參訂之,尚有足據。如大傳王制禮運曾子問、儀禮子夏傳,皆昭然可見,至春秋三傳,止侯國僭禮後之記載,其名實混亂,固有不可以證大禮者,又不足憑矣。
合祭曰祫,祫非祭之名也,故記雲祫禘、祫嘗、祫烝。
禮達於治,義蘊甚精,當於本原上理會,非可求之名分權術也。在論語「問禘」章尚可兼名分意,蓋為有魯禘非禮之旨,然亦必以報本追遠,與仁孝誠敬之至為主,而後微及名分為得,若此節則全無是義,不得以彼例此也。
聖人制祭祀之禮,義甚精微,到「上帝」「其先」,其義乃盡。中庸因時祭說至此,直從「鬼神盛德」章來,與下章「達道」「九經」歸於「明誠」作樞紐,不僅鋪陳祭祀制度也。
「達孝」意上已了結,此就盡制之極,推廣以見武周盡中庸之道之費也。
注於上節雲「結上文兩節,皆繼志述事之意」,解者遂謂不宜復根達孝,然則此節不幾成贅疣乎?蓋上節止結「春秋」二節之義,非通章已盡,而此又另起也。上文就祭祀中見其事事以先王為心,故曰「孝之至」,此則又從上文推論禮義之精深闊大,所及者遠,以起下章「問政」為天下國家之意,故此節所重在「明乎」以下,不止在上四句禮制詳備也。況宗廟祀先,上文已盡,安得以複述為推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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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原作「一」,據中庸改。
[2]事 原作「祀」,據中庸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