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七十二

張廷玉等 《明史》
◎藝文一 明太祖定元都,大將軍收圖籍致之南京,復詔求四方遺書,設秘書監丞,尋改翰林典籍以掌之。永樂四年,帝御便殿閱書史,問文淵閣藏書。解縉對以尚多闕略。帝曰:「土庶家稍有餘資,尚欲積書,況朝廷乎?」遂命禮部尚書鄭賜遣使訪購,惟其所欲與之,勿較值。北京既建,詔修撰陳循取文淵閣書一部至百部,各擇其一,得百櫃,運致北京。宣宗嘗臨視文淵閣,親披閱經史,與少傅楊士奇等討論,因賜士奇等詩。是時,秘閣貯書約二萬餘部,近百萬卷,刻本十三,抄本十七。正統間,士奇等言:「文淵閣所貯書籍,有祖宗御製文集及古今經史子集之書,向貯左順門北廊,今移於文淵閣、東閣,臣等逐一點勘,編成書目,請用寶鈐識,永久藏{去廾}。」制曰「可」。正德十年,大學士梁儲等請檢內閣並東閣藏書殘闕者,令原管主事李繼先等次第修補。先是,秘閣書籍皆宋、元所遺,無不精美,裝用倒摺,四周外向,蟲鼠不能損。迄流賊之亂,宋刻元鐫胥歸殘闕。至明御製詩文,內府鏤板,而儒臣奉敕修纂之書及象魏布告之訓,卷帙既夥,文藻復優,當時頒行天下。外此則名公卿之論撰,騷人墨客一家之言,其工者深醇大雅,卓卓可傳。即有怪奇駁雜出乎其間,亦足以考風氣之正變,辨古學之源流,識大識小,掌故備焉。挹其華實,無讓前徽,可不謂文運之盛歟! 四部之目,昉自荀勖,晉、宋以來因之。前史兼錄古今載籍,以為皆其時柱下之所有也。明萬曆中,修撰焦竑修國史,輯《經籍志》,號稱詳博。然延閣廣內之藏,竑亦無從遍覽,則前代陳編,何憑記錄,區區掇拾遺聞,冀以上承《隋志》,而贗書錯列,徒滋訛舛。故今第就二百七十年各家著述,稍為厘次,勒成一志。凡卷數莫考、疑信未定者,寧闕而不詳雲。 經類十:一曰《易》類,二曰《書》類,三曰《詩》類,四曰《禮》類,五曰《樂》類,六曰《春秋》類,七曰《孝經》類,八曰諸經類,九曰《四書》類,十曰小學類。 朱升《周易旁註前圖》二卷、《周易旁註》十卷 梁寅《周易參義》十二卷 趙汸《大易文詮》八卷 鮑恂《大易舉隅》三卷(又名《大易鉤玄》。) 林大同《易經奧義》二卷 歐陽貞《周易問辨》三十卷 朱謐《易學啟蒙述解》二卷 張洪《周易傳義會通》十五卷 程汝器《周易集傳》十卷 永樂中敕修《周易傳義大全》二十四卷、《義例》一卷(胡廣等纂。) 楊士奇《周易直指》十卷 劉髦《石潭易傳撮要》一卷 林誌《周易集說》三卷 李賢《讀易記》一卷 劉定之《周易圖釋》三卷 王恕《玩易意見》二卷 羅倫《周易說旨》四卷 談綱《讀易愚慮》二卷,《易考圖義》一卷,《卜筮節要》一卷,《易義雜言》一卷,《易指考辨》一卷 蔡清《周易蒙引》二十四卷 朱綬《易經精蘊》二十四卷 何孟春《易疑初筮告蒙約》十二卷 胡世寧《讀易私記》四卷 陳鳳梧《集定古易》十二卷 劉玉《執齋易圖說》一卷 許誥《圖書管見》一卷 周用《讀易日記》一卷 崔銑《讀易余言》五卷,《易大象說》一卷 湛若水《修復古易經傳訓測》十卷 張邦奇《易說》一卷 鄭善夫《易論》一卷 呂柟《周易說翼》三卷 王崇慶《周易義卦》二卷 唐龍《易經大旨》四卷 韓邦奇《易學啟蒙意見》四卷(一名《周學疏原》)、《易占經緯》四卷 鍾芳《學易疑義》三卷 王道《周易億》四卷 梅鷟《古易考原》三卷 金賁亨《學易記》五卷 舒芬《易箋問》一卷 季本《易學四同》八卷、《圖文余辨》一卷、《蓍法別傳》一卷、《古易辨》一卷 林希元《易經存疑》十二卷 陳琛《易經通典》六卷(一名《淺說》)。 方獻夫《周易約說》十二卷 余誠《易圖說》一卷 黃芹《易圖識漏》一卷 李舜臣《易卦辱言》一卷 葉良珮《周易義叢》十六卷 豐坊《古易世學》十五卷(坊雲家有《古易》,傳自遠祖豐稷。又有《古書世學》六卷,言得朝鮮、倭國二本,合於今文。古文《石經》、古本《魯詩世學》三十六卷,亦言豐稷所傳。錢謙益謂皆坊偽撰也。) 唐樞《易修墨守》一卷 羅洪先《易解》一卷 楊爵《周易辨錄》四卷 薛甲《易象大旨》八卷 熊過《周易象旨決錄》七卷 胡經《易演義》十八卷 王畿《大象義述》一卷 盧翰《古易中說》四十四卷 陳言《易疑》四卷 陳士元《易象鉤解》四卷 《易象匯解》二卷 魯邦彥《圖書就正錄》一卷 李贄《九正易因》四卷(贄自謂初著《易因》一書,改至八九次而後定,故有「九正」之名。) 徐師曾《今文周易演義》十二卷 姜寶《周易補疑》十二卷 顧曾唯《周易詳蘊》十三卷 孫應鰲《易談》四卷 鄧元錫《易經繹》五卷 顏鯨《易學義林》十卷 陳錫《易原》一卷 王世懋《易解》一卷 徐元氣《周易詳解》十卷 萬廷言《易說》四卷、《易原》四卷 楊時喬《周易古今文全書》二十一卷 來知德《周易集注》十六卷 任惟賢《周易義訓》十卷 張獻翼《讀易韻考》七卷 曾士傳《正易學啟蒙》一卷 葉山《八白易傳》十六卷 金瑤《六爻原意》一卷 李逢期《易經隨筆》三卷 方社昌《周易指要》三卷 孫從龍《周易參疑》十卷 沈一貫《易學》十二卷 馮時可《易說》五卷 唐鶴徵《周易象義》四卷 黃正憲《易象管窺》十五卷 郭子章《易解》十五卷 吳中立《易銓古本》三卷 周坦《易圖說》一卷 朱篁《易郵》七卷 朱謀〈土韋〉《易象通》八卷 陳第《伏羲圖贊》二卷 鄧伯羔《古易詮》二十九卷,《今易詮》二十四卷 傅文兆《羲經十一翼》五卷 林兆恩《易外別傳》一卷 王宇《周易占林》四卷 彭好古《易鑰》五卷 方時化《易疑》一卷,《易引》九卷,《周易頌》二卷,《學易述談》四卷 章潢《周易象義》十卷 姚舜牧《易經疑問》十二卷 顏素《易研》六卷 曾朝節《易測》十卷 鄒元標《易彀通》一卷 徐三重《易義》一卷 蘇浚《周易冥冥篇》四卷,《易經皃說》四卷 沈孚聞《周易日鈔》十一卷 屠隆《讀易便解》四卷 楊啟新《易林疑說》二卷 鍾化民《讀易鈔》十四卷 李廷機《易經纂注》四卷、《易答問》四卷 鄒德溥《易會》八卷 錢一本《像象管見》七卷,《易象鈔》、《續鈔》共六卷,《四聖一心錄》四卷 潘士藻《洗心齋讀易述》十七卷 岳元聲《易說》三卷 顧允成《易圖說億言》四卷 焦竑《易筌》六卷 高攀龍《大易易簡說》三卷,《周易孔義》一卷 郝敬《周易正解》二十卷,《周領》四卷,《周易補》七卷,《學易枝言》二卷 張納陛《學易飲河》八卷 吳炯《周易繹旨》八卷 萬尚烈《易贊測》一卷,《易大象測》一卷 吳默《易說》六卷 姚文蔚《周易旁註會通》十四卷 李本固《古易匯編意辭集》十七卷 楊廷筠《易顯》六卷 湯賓尹《易經翼注》四卷 孫慎行《周易明洛義纂述》六卷,《不語易義》二卷 曹學牷《周易可說》七卷 張汝霖《周易因指》八卷 崔師訓《大成易旨》二卷 劉宗周《周易古文鈔》三卷,《讀易圖記》一卷 薛三省《易蠡》二卷 程汝繼《周易宗義》十二卷 王三善《周易象注》九卷 魏浚《周易古象通》八卷 樊良樞《易疑》一卷,《易象》二卷 高捷《易學象辭二集》十二卷 陸振奇《易芥》十卷 楊瞿崍《易林疑說》十卷 王納諫《周易翼注》三卷 陸夢龍《易略》三卷 文翔鳳《邵窩易詁》一卷 卓爾康《易學全書》五十卷 繆昌期《周易會通》十二卷 羅喻義《讀易內篇》、《問篇》、《外篇》共七卷 程玉潤《周易演旨》六十五卷 錢士升《易揆》十二卷 錢繼登《易簣》三卷 吳極《易學》五卷 方孔召《周易時論》十五卷 徐世淳《易就》六卷 汪邦柱《周易會通》十二卷 葉憲祖《大易玉匙》六卷 方鯤《易盪》二卷 鮑觀白《易說》二卷 張伯樞《易象大旨》三卷 吳桂森《像象述》五卷 鄭維岳《易經意言》六卷 喻有功《周易懸鏡》七卷 潘士龍《演易圖說》一卷 洪守美《易說醒》四卷 余叔純《周易讀》五卷 陸起龍《周易易簡編》四卷 徐奇《周易卦義》二卷 洪化昭《周易獨坐談》五卷 沈瑞鍾《周易廣筌》二卷 林有桂《易經觀理說》四卷 陳履祥《孔易彀》一卷 許順義《易經三注粹鈔》四卷 王祚昌《周易敝書》五卷 容若春《今易圖學心法釋義》十卷 張次仲《周易玩辭困學記》十二卷 顧樞《西疇易稿》三卷 陳仁錫《羲經易簡錄》八卷 黃道周《易象正》十四卷,《三易洞璣》十六卷 倪元璐《皃易內儀》六卷、《外儀》十五卷 龍文光《乾乾篇》三卷 文安之《易傭》十四卷 林胤昌《周易耨義》六卷 張鏡心《易經增注》十二卷 李奇玉《易義》四卷 朱之俊《周易纂》六卷 何楷《古周易訂詁》十六卷 侯峒曾《易解》三卷 黎遂球《周易爻物當名》二卷 鄭賡唐《讀易搜》十二卷 陳際泰《易經大意》七卷,《群經輔易說》一卷,《周易翼簡捷解》十六卷 秦鏞《易序圖說》二卷 金鉉《易說》一卷 黃端伯《易疏》五卷 來集之《讀易偶通》二卷 ──右《易》類,二百二十二部,一千五百七十卷。 明太祖注《尚書洪範》一卷(帝嘗命儒臣書《洪範》,揭於御座之右,因自為注。) 仁宗《體尚書》二卷(釋《尚書》中《皋陶謨》、《甘誓》、《盤庚》等十六篇,以講解更其原文。) 世宗《書經三要》三卷(帝以太祖有注《洪範》一篇,因注《無逸》,再注《伊訓》,分三冊,共為一書。已乃制《洪範序略》一篇,復將《皋陶謨》、《伊訓》、《無逸》等篇通加注釋,名曰《書經三要》。) 洪武中敕修《書傳會選》六卷(太祖以蔡沈《書傳》有得有失,詔劉三吾等訂正之。又集諸家之說,足其未備。書成頒刻,然世竟鮮行。永樂中,修《大全》,一依蔡《傳》,取便於士子舉業,此外不復有所考究也。) 朱升《尚書旁註》六卷, 《書傳補正輯注》一卷 梁寅《書纂義》十卷 朱右《書集傳發揮》十卷,《禹貢凡例》一卷 徐蘭《書經體要》一卷 陳雅言《尚書卓躍》六卷 郭元亮《尚書該義》十二卷 永樂中敕修《書傳大全》十卷(胡廣等纂。) 張洪《尚書補得》十二卷 彭勖《書傳通釋》六卷 徐善述《尚書直指》六卷 陳濟《書傳補註》一卷 徐驥《洪範解訂正》一卷 章陬《書經提要》四卷 費希冉《尚書本旨》七卷 楊守陳《書私鈔》一卷 黃瑜《書經旁通》十卷 李承恩《書經拾蔡》二卷 楊廉《洪範纂要》一卷 熊宗立《洪範九疇數解》八卷 張邦奇《書說》一卷 吳世忠《洪範考疑》一卷 鄭善夫《洪範論》一卷 劉天民《洪範辨疑》一卷 馬明衡《尚書疑義》一卷 呂柟《尚書說疑》五卷 韓邦奇《禹貢詳略》二卷 王崇慶《書經說略》一卷 舒芬《書論》一卷 鄭曉《尚書考》二卷,《禹貢圖說》一卷 馬森《書傳敷言》十卷 張居正《書經直解》八卷 王樵《尚書日記》十六卷,《書帷別記》四卷 陳錫《尚書經傳別解》一卷 歸有光《洪範傳》一卷,《考定武成》一卷 程弘賓《書經虹台講義》十二卷 屠本畯《尚書別錄》六卷 鄧元錫《尚書釋》二卷 章潢《尚書圖說》三卷 陳第《尚書疏衍》四卷 羅敦仁《尚書是正》二十卷 鍾庚陽《尚書傳心錄》七卷 王祖嫡《書疏叢鈔》一卷 瞿九思《書經以俟錄》六卷 姚舜牧《書經疑問》十二卷 劉應秋《尚書旨》十卷 郭正域《東宮進講尚書義》一卷 錢一本《范衍》十卷 袁宗道《尚書纂注》四卷 焦竑《禹貢解》一卷 吳炯《書經質疑》一卷 王肯堂《尚書要旨》三十一卷 郝敬《尚書辨解》十卷 盧廷選《尚書雅言》六卷 曹學牷《書傳會衷》十卷 謝廷贊《書經翼注》七卷 趙惟寰《尚書蠡》四卷 陸鍵《尚書傳翼》十卷 張爾嘉《尚書貫言》二卷 姜逢元《禹貢詳節》一卷 朱道行《尚書集思通》十二卷 史惟堡《尚書晚訂》十二卷 楊肇芳《尚書副墨》六卷 潘士遴《尚書葦籥》五十卷 徐大儀《書經補註》六卷 黃道周《洪範明義》四卷 鄭鄤《禹貢注》一卷 艾南英《禹貢圖注》一卷 傅元初《尚書撮義》四卷 袁儼《尚書百家匯解》六卷 江旭奇《尚書傳翼》二卷 朱朝瑛《讀書略記》二卷 茅瑞徵《虞書箋》二卷,《禹貢匯疏》十二卷 王綱振《禹貢逆志》一卷 張能恭《禹貢訂傳》一卷 黃翼登《禹貢注刪》一卷 夏允彝《禹貢古今合注》五卷 羅喻義《洪範直解》一卷,《讀范內篇》一卷 ──右《書》類,八十八部,四百九十七卷。 周是修《詩小序集成》三卷 梁寅《詩演義》八卷,《詩考》四卷 朱升《詩旁註》八卷 汪克寬《詩集傳音義會通》三十卷 曾堅《詩疑大鳴錄》一卷 朱善《詩解頤》四卷 高頤《詩集傳解》二十卷 張洪《詩正義》十五卷 楊禹錫《詩義》二卷 鄭旭《詩經總旨》一卷 永樂中敕修《詩集傳大全》二十卷(胡廣等纂。) 范理《詩集解》三十卷 王逢《詩經講說》二十卷 孫鼎《詩義集說》四卷 李賢《讀詩紀》一卷 楊守陳《詩私鈔》四卷 易貴《詩經直指》十五卷 程楷《詩經講說》二十卷 陸深《儼山詩微》二卷 張邦奇《詩說》一卷 湛若水《詩釐正》二十卷 呂柟《毛詩序說》六卷 胡纘宗《胡氏詩識》三卷 王崇慶《詩經衍義》一卷 季本《詩說解頤》八卷、《總論》二卷 黃佐《詩傳通解》二十五卷 潘恩《詩經輯說》七卷 陸垹《詩傳存疑》一卷 薛應旂《方山詩說》八卷 陳錫《詩辨疑》一卷 勞堪《詩林伐柯》四卷 沈一貫《詩經纂注》四卷 馮時可《詩億》二卷 郭子章《詩傳書例》四卷 朱得之《印古詩說》一卷 袁仁《毛詩或問》二卷 鄧元錫《詩繹》三卷 陳第《毛詩古音考》四卷 朱謀〈土韋〉《詩故》十卷 凌濛初《聖門傳詩嫡冢》十六卷,《詩逆》四卷 陶其情《詩經註疏大全纂》十二卷 趙一元《詩經理解》十四卷 黃一正《詩經埤傳》八卷 馮復京《六家詩名物疏》五十五卷 吳雨《毛詩鳥獸草木疏》三十卷 唐汝諤《毛詩微言》二十卷 瞿九思《詩經以俟錄》六卷 姚舜牧《詩經疑問》十二卷 林兆珂《毛詩多識篇》七卷 汪應蛟《學詩略》一卷 徐常吉《毛詩翼說》五卷 吳炯《詩經質疑》一卷 郝敬《毛詩原解》三十六卷、《序說》八卷 張彩《詩原》三十卷 徐必達《南州詩說》六卷 劉憲寵《詩經會說》八卷 曹學牷《詩經質疑》六卷 沈萬鈳《詩經類考》三十卷 顧起元《爾雅堂詩說》四卷 蔡毅中《詩經補傳》四卷 沈守正《詩經說通》十四卷 樊良樞《詩商》五卷 徐光啟《毛詩六帖》六卷 趙琮《葩經約說》十卷 莊廷臣《詩經逢源》八卷 鄒忠胤《詩傳闡》二十四卷 陸化熙《詩通》四卷 胡胤嘉《讀詩錄》二卷 朱道行《詩經集思通》十二卷 何楷《毛詩世本古義》二十八卷 張次仲《待軒詩記》六卷 張睿卿《詩疏》一卷 唐達《毛詩古音考辨》一卷 張溥《詩經註疏大全合纂》三十四卷 高承埏《五十家詩義裁中》十二卷 朱朝瑛《讀詩略記》二卷 張星懋《詩采》八卷 高鼎熺《詩經存旨》八卷 韋調鼎《詩經考定》二十四卷 趙起元《詩權》八卷 喬中和《葩經旁意》一卷 胡紹曾《詩經胡傳》十二卷 范王孫《詩志》二十六卷 ──右《詩》類,八十七部,九百八卷。 方孝孺《周禮考次目錄》一卷 何喬新《周禮集注》七卷,《周禮明解》十二卷 陳鳳梧《周禮合訓》六卷 魏校《周禮沿革傳》六卷、《官職會通》二卷 楊慎《周官音詁》一卷 舒蒼《周禮定本》十三卷 季本《讀禮疑圖》六卷 陳深《周禮訓雋》十卷、《周禮訓注》十八卷、《考工》《記句詁》一卷 唐樞《周禮因論》一卷 羅洪先《周禮疑》一卷 王圻《續定周禮全經集注》十四卷 李如玉《周禮會注》十五卷 柯尚遷《周禮全經釋原》十四卷 金瑤《周禮述注》六卷 王應電《周禮傳》十卷,《周禮圖說》二卷,《學周禮法》一卷,《非周禮辨》一卷 馮時行《周禮別說》一卷 施天麟《周禮通義》二卷 徐即登《周禮說》十四卷 焦竑《考工記解》二卷 陳與郊《考工記輯注》二卷 郝敬《周禮完解》十二卷 郭良翰《周禮古本訂注》六卷 孫攀古《周禮釋評》六卷 陳仁錫《周禮句解》六卷 張采《周禮合解》十八卷 林兆珂《考工記述注》二卷 徐昭慶《考工記通》二卷 王志長《周禮註疏刪翼》三十卷 郎兆玉《注釋古周禮》六卷 沈羽明《周禮匯編》六卷 (已上《周禮》。) 汪克寬《經禮補逸》九卷 黃潤玉《儀禮戴記附註》五卷 何喬新《儀禮敘錄》十七卷 陳鳳梧《射禮集要》一卷 湛若水《儀禮補逸經傳測》一卷 徐駿《五服集證》一卷 王廷相《昏禮圖》一卷,《鄉射禮圖注》一卷,《喪禮論》一卷,《喪禮備纂》二卷 舒芬《士相見禮儀》一卷 聞人詮《飲射圖解》一卷 朱縉《射禮集解》一卷 胡纘宗《儀禮鄭注附逸禮》二十五卷 郝敬《儀禮節解》十七卷 王志長《儀禮註疏刪翼》十七卷 (已上《儀禮》。) 連伯聰《禮記集傳》十六卷 朱右《深衣考》一卷 黃潤玉《考定深衣古制》一卷 永樂中敕修《禮記大全》三十卷(胡廣等纂。) 鄭節《禮傳》八十卷 岳正《深衣註疏》一卷 楊廉《深衣纂要》一卷 夏時正《深衣考》一卷 王廷相《夏小正集解》一卷,《深衣圖論》一卷 夏言《深衣考》一卷 王崇慶《禮記約蒙》一卷 楊慎《檀弓叢訓》二卷(一名《附註》),《夏小正解》一卷 張孚敬《禮記章句》八卷 戴冠《禮記集說辨疑》一卷 柯尚遷《曲禮全經類釋》十四卷 李孝先《投壺譜》一卷 黃乾行《禮記日錄》四十九卷 聞人德潤《禮記要旨補》十六卷 丘橓《禮記摘訓》十卷 徐師曾《禮記集注》三十卷 戈九疇《禮記要旨》十六卷 陳與郊《檀弓輯注》二卷 姚舜牧《禮記疑問》十二卷 沈一中《禮記述注》十八卷 王{艹亘}《禮記纂注》四卷 郝敬《禮記通解》二十二卷 余心純《禮經搜義》二十八卷 劉宗周《禮經考次正集》十四卷、《分集》四卷 樊良樞《禮測》二卷 陳有元《禮記約述》八卷 朱泰禎《禮記意評》四卷 湯三才《禮記新義》三十卷 王翼明《禮記補註》三十卷 黃道周《月令明義》四卷,《坊記集傳》二卷,《表記集傳》二卷,《緇衣集傳》二卷 陳際泰《王制說》一卷 張習孔《檀弓問》四卷 盧翰《月令通考》十六卷 楊鼎熙《禮記敬業》八卷 閻有章《說禮》三十一卷 (已上《禮記》。) 夏時正《三禮儀略舉要》十卷 湛若水《二禮經傳測》六十八卷(大略以《曲禮》、《儀禮》為經,《禮記》為傳。) 吳岳《禮考》一卷 劉績《三禮圖》二卷 貢汝成《三禮纂注》四十九卷 李黼《二禮集解》十二卷(合《周禮》、《儀禮》為一,集諸家之說以解之) 李經綸《三禮類編》三十卷 鄧元錫《三禮編釋》二十六卷 唐伯玉《禮編》二十八卷 (已上通《禮》。) ──右《禮》類,一百七部,一千一百二十一卷。 湛若水《古樂經傳全書》二卷 張敔《雅樂發微》八卷,《樂書雜義》七卷 韓邦奇《律呂新書直解》一卷、《苑洛志樂》二十卷 周瑛《律呂管鑰》一卷 劉績《六樂圖》二卷 黃佐《禮典》四十卷,《樂典》三十六卷 何瑭《樂律管見》一卷(一名《律呂管見》。) 呂柟《詩樂圖譜》十八卷 季本《樂律纂要》一卷,《律呂別書》一卷 李文利《大樂律呂元聲》六卷,《大樂律呂考證》四卷 張諤《大成樂舞圖譜》二卷,《古雅心談》一卷 李文察《樂記補說》二卷,《四聖圖解》二卷,《律呂新書補註》一卷,《典樂要論》三卷,《古樂筌蹄》九卷,《青宮樂調》三卷 劉濂《樂經元義》八卷,《九代樂章》二十三卷 鄧文憲《律呂解注》二卷 黃積慶《樂律管見》二卷(正李文利之非。) 唐順之《樂論》八卷 蔡宗兗《律同》二卷 楊繼盛《擬補樂經》一卷 潘巒《文廟樂編》二卷 李璧《宴饗樂譜》一卷 葛見堯《含少論略》一卷 呂懷《律呂古義》二卷,《韻樂補遺》二卷,《律呂廣義》三卷 孫應鰲《律呂分解發明》四卷 王邦直《律呂正聲》六十卷 朱載堉《樂律全書》四十卷 樂和聲《大成樂舞圖說》一卷 何棟如《文廟雅樂考》二卷 史記事《大成禮樂集》三卷 瞿九思《孔廟禮樂考》五卷 李之藻《頖宮禮樂疏》十卷 黃居中《文廟禮樂志》十卷 梅鼎祚《古樂苑》五十二卷,《衍錄》四卷,《唐樂苑》三十卷 黃汝良《樂律志》四卷 王朝璽《律呂新書私解》一卷 王思宗《黃鐘元統圖說》一卷,《八音圖注》一卷 葉廣《禮樂合編》三十卷 王正中《律書詳註》一卷 ──右《樂》類,五十四部,四百八十七卷。 《春秋本末》三十卷(洪武中,懿文太子命宮臣傅藻等編) 趙汸《春秋集傳》十五卷,《附錄》二卷,《春秋屬辭》十五卷,《左傳補註》十卷 梁寅《春秋考義》十卷 張以寧《春秋尊王發微》八卷,《春秋春王正月考》一卷,《辨疑》一卷 汪克寬《春秋胡傳附錄纂疏》三十卷 徐尊生《春秋論》一卷 蔡深《春秋纂》十卷 李衡《春秋釋例集說》三卷 石光霽《春秋書法鉤玄》四卷 永樂中敕修《春秋集傳大全》三十七卷(胡廣等纂) 金幼孜《春秋直指》三十卷,《春秋要旨》三卷 張洪《春秋說約》十二卷 饒秉鑒《春秋會傳》十五卷,《提要》一卷 張復《春秋中的》一卷 童品《春秋經傳辨疑》一卷 余本《春秋傳疑》一卷 郭登《春秋左傳直解》十二卷 邵寶《左觿》一卷 楊循吉《春秋經解摘錄》一卷 湛若水《春秋正傳》三十七卷 金賢《春秋紀愚》十卷 劉節《春秋列傳》五卷 劉績《春秋左傳類解》二十卷 張邦奇《春秋說》一卷 席書《元山春秋論》一卷 江曉《春秋補傳》十五卷 魏校《春秋經世書》二卷 蔡芳《春秋訓義》十一卷 呂柟《春秋說志》五卷 許誥《春秋意見》一卷 胡世寧《春秋志疑》十八卷 鍾芳《春秋集要》二卷 楊慎《春秋地名考》一卷 湯虺《春秋易簡發明》二十卷 季本《春秋私考》三十卷 王崇慶《春秋析義》二卷 王道《春秋億》四卷 胡纘宗《春秋本義》十二卷 姜絅《春秋曲言》十卷 李濂《夏周正辨疑會通》四卷 陸粲《左傳附註》五卷,《春秋左氏觿》二卷,《胡傳辨疑》二卷 任桂《春秋質疑》四卷 黃佐《纘春秋明經》十二卷 石琚《左傳章略》三卷 唐順之《春秋論》一卷,《左氏始末》十二卷 趙恆《春秋錄疑》十七卷 魏謙吉《春秋大旨》十卷 詹萊《春秋原經》十七卷 林命《春秋訂疑》十二卷 姚咨《春秋名臣傳》十三卷 袁顥《春秋傳》三十卷 袁祥《春秋或問》八卷 袁仁《針胡篇》一卷 邵弁《春秋尊王發微》十卷(《屬辭比事》八卷,《或問》一卷,《凡例輯略》一卷。) 傅遜《春秋左傳屬事》二十卷,《春秋左傳註解辨誤》二卷 嚴訥《春秋國華》十七卷 高拱《春秋正旨》一卷 姜寶《春秋事義全考》二十卷,《春秋讀傳解略》十二卷(疏胡傳之義意,以便學者。) 王樵《春秋輯傳》十五卷,《凡例》三卷 馬森《春秋伸義辨類》二十九卷 許孚遠《左氏詳節》八卷 顏鯨《春秋貫玉》四卷 李攀龍《春秋孔義》十二卷 汪道昆《春秋左傳節文》十五卷 吳國倫《春秋世譜》十卷(以《春秋》列國事實見於《史記》、他書者,分國為諸侯世家。) 徐學謨《春秋億》六卷 朱睦〈木挈〉《春秋諸傳辨疑》四卷 王錫爵《左傳釋義評苑》二十卷 鄧元錫《春秋繹》一卷 黃洪憲《春秋左傳釋附》二十七卷 黃正憲《春秋翼附》二十卷 馮時可《左氏討》二卷,《左氏論》二卷,《左氏釋》二卷 穆文熙《國概》六卷 余懋學《春秋蠡測》四卷 凌稚隆《左傳測義》七十卷 錢時俊《春秋胡傳翼》三十卷 冷逢震《周正考》一卷 徐即登《春秋說》十一卷 鄒德溥《春秋匡解》八卷 姚舜牧《春秋疑問》十二卷 郝敬《春秋直解》十二卷 鄭良弼《春秋或問》十四卷,《存疑》一卷,《續義》二卷 張事心《春秋左氏人物譜》一卷 陸曾曄《編春秋所見所聞所傳聞》三卷 施仁《左粹類纂》十二卷 陳可言《春秋左傳類事》三十六卷 曹宗儒《春秋序事本末》三十卷,《逸傳》三卷,《左氏辨》三卷 曹學牷《春秋闡義》十二卷,《春秋義略》三卷 錢世揚《春秋說》十卷 王衡《春秋纂注》四卷 魏靖國《三傳異同》三十卷 卓爾康《春秋辨義》四十卷 張國經《春秋比事》七卷 錢應奎《左記》十一卷 張銓《春秋補傳》十二卷 馮伯禮《春秋羅纂》十二卷 耿汝忞《春秋愍渡》十五卷 顧懋樊《春秋義》三十卷 王震《春秋左翼》四十三卷 徐允祿《春秋愚謂》四卷 馮夢龍《春秋衡庫》二十卷 林嗣昌《春秋易義》十二卷 張溥《春秋三書》三十一卷 余颺《春秋存俟》十二卷 虞宗瑤《春秋提要》二卷 劉城《春秋左傳地名錄》二卷 孫范《左傳紀事本末》二十二卷 來集之《春秋志在》十二卷,《四傳權衡》一卷 賀仲軾《春秋歸義》三十二卷,《便考》十卷 ──右《春秋》類,一百三十一部,一千五百二十五卷。 宋濂《孝經新說》一卷 孫賁《孝經集善》一卷 孫吾與《孝經註解》一卷 方孝孺《孝經誡俗》一卷 晏璧《孝經刊誤》一卷 曹端《孝經述解》一卷 劉實《孝經集解》一卷 薛瑄《定次孝經今古文》一卷 楊守陳《孝經私鈔》八卷 余本《孝經集注》三卷 王守仁《孝經大義》一卷 陳深《孝經解詁》一卷 歸有光《孝經敘錄》一卷 李材《孝經疏義》一卷 楊起元《孝經外傳》一卷,《孝經引證》二卷 虞淳熙《孝經邇言》九卷,《孝經集靈》一卷 胡時化《註解孝經》一卷 吳捴謙《重定孝經列傳》七卷 朱鴻《孝經質疑》一卷,《集解》一卷 王元祚《孝經匯注》三卷 陳仁錫《孝經小學詳解》八卷 黃道周《孝經集傳》二卷 何楷《孝經集傳》二卷 張有譽《孝經衍義》六卷 江旭奇《孝經疏義》一卷 瞿罕《孝經貫注》二十卷,《孝經存余》三卷,《孝經考異》一卷,《孝經對問》三卷 呂維祺《孝經本義》二卷,《孝經大全》二十八卷,《或問》三卷 ──右《孝經》類,三十五部,一百二十八卷。 蔣悌生《五經蠡測》六卷 董彝《經疑》十卷 黃潤玉《經書補註》四卷,《經譜》一卷 周洪謨《經書辨疑錄》三卷 王恕《石渠意見》二卷,《拾遺》一卷,《補缺》一卷 章懋《諸經講義》二卷 邵寶《簡端錄》十二卷 王崇慶《五經心義》五卷 王守仁《五經臆說》四十六卷 呂柟《經說》十卷 楊慎《經說》八卷 詹萊《七經思問》三卷 鄭世威《經書答問》十卷 薛治《五經發揮》七十卷 丁奉《經傳臆言》二十八卷 唐順之《五經總論》一卷 胡賓《六經圖全集》六卷 陳深《十三經解詁》六十卷 穆相《五經集序》二卷 王覺《五經四書明音》八卷 蔡汝楠《說經劄記》八卷 朱睦〈木挈〉《授經圖》二十卷,《五經稽疑》六卷,《經序錄》五卷 陳士元《五經異文》十一卷 王世懋《經子臆解》一卷 徐常吉《遺經四解》四卷,《六經類雅》五卷 周應賓《九經考異》十二卷,《逸語》一卷 郝敬《九部經解》一百六十五卷 陳禹謨《經言枝指》十卷 蔡毅中《六經註疏》四十三卷 卜大有《經學要義》五卷 杜質明《儒經翼》七卷 陳仁錫《六經圖考》三十六卷 楊聯芳《群經類纂》三十四卷 楊維休《五經宗義》二十卷 張瑄《五經研朱集》二十二卷 顧夢麟《十一經通考》二十卷 ──右諸經類,四十三部,七百三十四卷。 陶宗儀《四書備遺》二卷 劉醇《四書解疑》四卷 周是修《論語類編》二卷 永樂中敕修《四書大全》三十六卷(胡廣等纂。) 孔諤《中庸補註》一卷 黃潤玉《學庸通旨》一卷 周洪謨《四書辨疑錄》三卷 丁璣《大學疑義》一卷 蔡清《四書蒙引》十五卷 王守仁《古本大學注》一卷 朱綬《四書補註》三卷 夏良勝《中庸衍義》十七卷 湛若水《中庸測》一卷 程嗣光《四書講義》十卷 呂柟《四書因問》六卷 魏校《大學指歸》一卷 王道《大學億》一卷 穆孔暉《大學千慮》一卷 季本《四書私存》三十七卷 薛甲《四書正義》十二卷 梁格《集四書古義補》十卷 金賁亨《學庸義》二卷 蘇濂《四書通考補遺》六卷 朱潤《四書通解》十卷 馬森《學庸口義》三卷 廖紀《四書管窺》四卷 陳士元《論語類考》二十卷,《孟子雜記》四卷 許孚遠《論語學庸述》四卷 謝東山《中庸集說啟蒙》一卷 唐樞《四書問錄》二卷 楊時喬《四書古今文注發》九卷 李材《論語大意》十二卷 顧憲成《大學通考》一卷,《大學質言》一卷 管志道《論語訂釋》十卷,《中庸測義》一卷,《孟子訂釋》七卷 鄒元標《學庸商求》二卷 鄭維岳《四書知新日錄》三十七卷 王肯堂《論語義府》二十卷 史記事《四書疑問》五卷 郝敬《四書攝提》十卷 姚舜牧《四書疑問》十二卷 李槃《中庸臆說》一卷 吳應賓《中庸釋論》十二卷 顧起元《中庸外傳》三卷 林茂槐《四書正體》五卷 陳禹謨《談經苑》四十卷,《漢詁纂》二十卷,《引經繹》五卷,《人物概》十五卷,《名物考》二十卷 陶廷奎《四書正學衍說》八卷 劉元卿《四書宗解》八卷 陳仁錫《四書語錄》一百卷,《四書析義》十卷,《四書備考》八十卷 張溥《四書纂注大全》三十七卷 ──右《四書》類五十九部,七百十二卷 危素《爾雅略義》十九卷 朱睦〈木挈〉《訓林》十二卷 朱謀〈土韋〉《駢雅》七卷 李文成《博雅志》十三卷 張萱《匯雅前編》二十卷,《後編》二十卷 羅曰褧《雅余》八卷 穆希文《蟫史集》十一卷 黃裳《小學訓解》十卷 朱升《小四書》五卷(集宋元儒方逢辰《名物蒙求》、程若庸《性理字訓》、陳櫟《歷代蒙求》各一卷,黃繼善《史學提要》二卷) 何士信《小學集成》十卷,《圖說》一卷 趙古則《學范》六卷,《童蒙習句》一卷 方孝孺《幼儀雜箴》一卷 張洪《小學翼贊詩》六卷 鄭真《學范》六卷 朱逢吉《童子習》一卷 吳訥《小學集解》十卷 劉實《小學集注》六卷 丘陵《嬰教聲律》二十卷 廖紀《童訓》一卷 陳選《小學句讀》六卷 王雲鳳《小學章句》四卷 湛若水《古今小學》六卷 鍾芳《小學廣義》一卷 黃佐《小學古訓》一卷 王崇文《蒙訓》一卷 王崇獻《小學撮要》六卷 朱載瑋《困蒙錄》一卷 耿定向《小學衍義》二卷 吳國倫《訓初小鑒》四卷 周憲王有燉《家訓》一卷 朱勤美《諭家邇談》二卷 鄭綺《家范》二卷 王士覺《家則》一卷 程達道《家教輯錄》一卷 周是修《家訓》十二卷 楊榮《訓子編》一卷 曹端《家規輯略》一卷 楊廉《家規》一卷 何瑭《家訓》一卷 程敏政《貽範錄》三十卷 周思兼《家訓》一卷 孫植《家訓》一卷 吳性《宗約》一卷,《家訓》一卷 楊繼盛《家訓》一卷 王祖嫡《家庭庸言》二卷 (已上小學。) 《女誡》一卷(洪武中命儒臣編。) 高皇后《內訓》一卷 文皇后《勸善書》二十卷 章聖太后《女訓》一卷(獻宗為序,世宗為後序。) 慈聖太后《女鑒》一卷,《內則詩》一卷(嘉靖中命方獻夫等撰。) 黃佐《姆訓》一卷 王敬臣《婦訓》一卷 王直《女教續編》一卷 (已上女學。) 《洪武正韻》十六卷 孫吾與《韻會訂正》四卷 謝林《字學源委》五卷 趙古則《聲音文字通》一百卷,《六書本義》十二卷 穆正《文字譜系》十二卷 蘭廷秀《韻略易通》二卷 章黻《韻學集成》十二卷,《直音篇》七卷 塗觀《六書音義》十八卷 黃諫《從古正文》六卷 顧充《字類辨疑》二卷 張穎《古今韻釋》五卷 梁倫《稽古葉聲》二卷 周瑛《書纂》五卷 《音釋》一卷 王應電《同文備考》九卷 楊慎《轉注古音略》五卷,《古音叢目》五卷,《古音獵要》五卷,《古音附錄》五卷,《古音余》五卷,《古音略例》一卷,《六書練證》五卷,《六書索隱》五卷,《古文韻語》二卷,《韻林原訓》五卷,《奇字韻》五卷,《韻藻》四卷 方豪《韻補》五卷 龔時憲《玉篇鑒磻》四十卷 劉隅《古篆分韻》五卷 潘恩《詩韻輯略》五卷 張之象《四聲韻補》五卷 陳士元《古俗字略》七卷,《韻苑考遺》四卷 田藝蘅《大明同文集》五十卷 茅溱《韻譜本義》十六卷 焦竑《俗書刊誤》十二卷 方日升《古今韻會小補》三十卷 程元初《五經詞賦叶韻統宗》二十四卷 黃鐘《音韻通括》二卷 郝敬《讀書通》二十卷 林茂槐《讀書字考略》四卷 趙宧光《說文長箋》七十二卷,《六書長箋》十三卷 梅膺祚《字彙》十二卷 吳汝紀《古今韻括》五卷 吳繼仕《音聲紀元》六卷 呂維祺《音韻日月燈》六十卷 周宇《字考啟蒙》十六卷,《認字測》三卷 周伯殷《字義切略》二卷 楊昌文《篆韻正義》五卷 熊晦《類聚音韻》三十卷 楊廉《綴算舉例》一卷,《數學圖訣發明》一卷 顧應祥《測圓算術》四卷,《弧矢算術》二卷,《釋測圓海鏡》十卷 唐順之《句股等六論》一卷 朱載堉《嘉量算經》三卷 李瓚《同文算指通編》二卷,《前編》二卷 楊輝《九章》一卷 (已上書數。) ──右小學類,一百二十三部,一千六十四卷。

譯文

有的刑法是明代新創的,不合古制,廷杖、束廠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就是。 這幾種刑法殺人極慘,而不依據法律。 繼位君主都跟著實行,到明末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歷有朝野政令,完全操縱在武夫或宦官手中,確實可嘆。 太祖曾經和侍臣討論君主對待大臣的禮節。 太史令劉基說:「古代公卿犯了罪,準備一盤水,將劍放在盤上,到悔過之室去自刎,不曾輕易折辱他們,故大臣的體面得以保存。」侍讀學士詹同於是取《大戴禮》和賈誼疏文進獻給皇帝,並且說:「古代施刑不加在大夫身上,是為了激勵廉恥之心。 一定按這樣辦,君恩臣禮纔都能盡到。」皇帝認為很對。 洪武六年,工部尚書王肅犯法應受笞刑,太祖說:「六卿身份貴重,不宜因瑣事折辱。」命令他用俸祿贖罪。 後來群臣因過失或牽連受到處分,允許用俸祿贖罪,起始於此。 可是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兩人都被鞭笞致死,工部尚書薛祥死於杖下,所以上書者說大臣有罪應行誅殺,不宜加以侮辱。 廷杖的刑罰,亦從太祖開始。 宣德三年,皇帝因御史嚴皚、方鼎、何杰等沉湎於酒色,許久不來朝見參拜而發怒,下令將他們戴上枷鎖示眾。 從那以後,諫官就有了戴刑具的。 到了正統年間,王振專權,尚書劉中敷,侍郎昊璽、陳瑺,祭酒李時勉都受遇這種折辱,而在殿外石階上施行杖刑已習以為常。 成化十五年,汪直誣陷侍郎馬文升、都御史牟俸等人,皇帝下詔責備給事御史李俊、王浚等五十六人包庇汪直,每人廷杖二十下。 正德十四年,因為群臣進諫阻止皇帝南巡,廷杖舒芬、黃鞏等一百四十六人,十一人被打死。 嘉靖三年,群臣向皇帝爭大禮,皇帝下令廷杖豐熙等一百三十四人,十六人被打死。 嘉靖中期刑法愈加嚴峻,就是朝廷大臣也免不了笞辱。 宣府大同總督翟鵬、薊州巡撫朱方因為撤除防衛過早,宣府大同總督郭宗皋、大同巡撫陳耀因為敵寇侵入了大旦,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僑、大理卿沈良才因為拖延議定丁汝夔的案子,戎政侍郎蔣應奎、左通政唐國相因子侄輩虛報軍功,都被逮捕而受了杖刑。 朱方和陳耀被當場打死,而彭黯、屠僑、沈良才等人杖刑受畢,立即催促辦理公事。 對公卿的侮辱,前所未有。 又在正月初一朝賀時,因對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發怒,一律穿著朝服實行杖責,天下人無不驚駭。 四十多年之中,嘉靖帝用杖刑打死的朝士,比前代多幾倍。 萬曆五年,因為對張居正守喪未滿期而出仕不同意,杖責昊中行等五人。 此後盧洪春、孟養浩、王德完等人都被杖責,杖數多的達一百下。 後宋皇帝越發厭惡進言者,臣下的奏疏往往留在宮中不理睬,廷杖也擱置起來不用了。 天啟時,太監王體干奉敕命大審,重重地笞打外戚李承恩,以取悅於魏忠賢。 於是萬燥、昊裕中都死在杖下,政府的中央機構為之竭力諫諍,也不能保。 內閣大臣葉向高說:「數十年沒有施行的弊政,十天以內出現了三次,萬萬不可再施行了。」魏忠賢這纔放棄了廷杖,而將自己想殺的人一律下交鎮撫司,士大夫更是沒有生路了。 南京施行廷杖,開始於成化十八年。 南御史李珊等因收成不好請求賑濟。 皇帝摘出其奏疏中的錯字,命令錦衣衛帶著他們到南京午門前,每人杖責二十下,讓守備太監監刑。 到正德年問,南御史李熙檢舉貪官污吏觸怒了劉瑾,劉瑾假傳聖旨杖責他三十下。 當時南京禁衛軍長時間沒有用刑了,劉瑾命選取兵卒練習了幾天,纔施杖刑,差點把李熙打死。 東廠是成祖時創設的。 錦衣衛的監獄,太祖曾經使用遇,後來禁止使用,其重新啟用亦從永樂時開始。 廠與衛相輔相成,故說起它們來並稱廠衛。 當初,成祖興起於北平,刺探官中的事,多以建文帝左右近臣為耳目。 因此即位後專門倚重宦官,在柬安門北面設立了束廠,叫自己寵愛的心腹在那裡當提督,搜尋有陰謀反叛、妖言惑眾與有大奸大惡行為的人等。 東廠與錦衣衛權勢平齊,大概是遷都以後的事了。 不過錦衣衛指揮紀綱、門逵等大受寵幸,相繼執掌權柄,廠權比不上它。 到憲宗時,尚銘掌管柬廠,又另設西廠刺探諸事,讓汪直督領,所掌管的武裝騎吏數量比束廠多一倍。 這些人從京城到全國各地,往來交錯偵探諸事,連諸侯王的府第也不能倖免。 汪直曾被廢黜而又復用,先後管事共六年,冤死其手下者累累相連,他的權勢速遠大於錦衣衛。 遇到汪直幾次出外到邊防監軍,大學士萬安纔進言說:「太宗建置北京,命令錦衣衛官員搜訪,還擔心外地官吏徇情作弊,又設置束廠,命內臣掌管。 此制實行五六十年了,辦事有固定規程。 過去妖怪狐精夜裡出來,人心驚惶,勞煩聖土思慮,故添設西廠,特任命汪直督查,以戒備不能預測的事件。 這是權宜之計,用來安撫人心的。 前段時間國內的紛擾,臣不贅述了。 現在汪直鎮撫大同,京城人眾口一辭,都認為撤銷西廠最便利。 伏望聖恩特別降旨撤銷它,官員們都回到原來的衛所,這將是宗廟國家的大幸事。」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尚銘專權,不久也被革職。 弘治元年,員外郎張倫請求廢除束廠,皇帝不答覆。 不過孝宗仁厚,廠、衛都不敢兇橫,管理二廠的官員羅祥和楊鵬,奉行職責而已。 璽德元年殺柬廠太監王岳,命令丘聚替代他,又設西廠以任命谷大用,他們都是劉瑾集團里的人。 雨廠爭奪掌權,派遣巡邏兵四出偵探。 南康昊登顥等人舉辦龍舟競渡遊戲,結果自己被處死,家產被籍沒,親人淪為官奴。 偏遠的州縣裡,人們一見到穿著華麗服裝騎著高頭大馬操北京口音的人,就奔走相告,紛紛逃避躲藏。 官吏們聽到風聲,悄悄送上賄賂。 於是無賴之徒乘機作奸邪之事,天下人都畏懼得疊足而立。 而衛使石文義也是劉瑾的私黨,廠衛的勢力合二為一了。 劉瑾又將惜薪司的外薪廠改焉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內辦事廠,自己主管。 京城人叫它做內行廠,就是東西廠也在他們的監視之中,其酷烈更為厲害。 內行廠並且創造新例,對囚犯不論輕重一律先施杖刑,然後判子子孫孫永遠戍邊。 有的人還用大枷枷著頸項發遣,枷的重量有達一百五十斤的,犯人戴不了幾天就喪命。 尚寶卿顱璇、副使姚祥、工部郎張璋、御史王時中等人都沒有倖免,被折磨得瀕臨死亡然後纔貶謫戍邊。 御史柴文顯、汪澄甚至因為輕微的罪過而被凌遲處死。 官吏、軍士和平民被非法折磨死的有數千人。 劉瑾被誅殺以後,西廠和內行廠都撤銷了,惟有束廠依然如故。 張銳主管束廠,與錦衣衛衛使錢寧都藉著搜訪之事恣意羅織罪名陷害人。 廠衛之稱因此大噪。 嘉靖二年,束廠芮景賢任用千戶陶淳,幹了許多誣陷人的事。 給事中劉最持章上奏反對,被判貶官到廣德州。 御史黃德用叫他乘驛車去廣德,適逢有個叫顏如環的人與他同行,用黃包袱裹了行裝。 芮景賢立刻上奏,二人被捕下獄,按不同情況編伍充軍戍邊。 給事中劉濟進言:「劉最所犯的罪過不至於發配戍邊。 而且,他是由宦官逮捕酌,罪名是武夫羅織的,裁決是通過內部下旨進行的,怎麼好昭示天下?」皇帝不予響應。 當時,各地的鎮守太監都已撤除,而大臣們習慣於老辦法,說束廠是祖宗設置的,不可廢除,不知道東廠並不是太祖的制度。 然而世宗對宦官管制嚴格,不敢放任,束廠的權威已遠不如衛使陸炳大。 萬曆初年,馮保以司禮太監身份兼管廠事,在束上北門之北建立新廠,叫內廠,而將先建的那個廠叫外廠。 馮保與張居正搞出個王大臣案件,企圖族誅高拱,衛使朱希孝極力為高拱辯護,高拱得以無罪,可見當時錦衣衛還不大趨附於廠。 萬曆中期,礦稅使多次出行為害,而束廠張誠、孫暹、陳矩都安然寂靜。 陳矩審理妖書一案,沒有株連無辜和濫判,當時的人頗稱道他。 恰逢皇帝也無意於峻刻勘查,刑罰用得稀少,廠衛的監獄裡甚至生了青草。 到天啟時,魏忠賢以秉筆太監身份總領廠內事務,任用衛使田爾耕、鎮撫許顯純之徒,專門從事用酷虐手段鉗制朝廷內外人士,廠衛之毒達到極點。 凡是掌管司禮監印信的宦官,僚屬稱其為宗主,而總領東廠的叫督主。 束廠的屬官沒有專職官,掌刑由一個千戶擔任,理刑由一個百戶擔任,理刑也叫貼刑,都是錦衣衛的官員。 他們的差役都由錦衣衛提供,衛里最狡黠乖巧的士卒就調撥給他們充任。 差役長叫檔頭,其帽子的頂端尖銳,衣服是青白色的被褶褂,上面繫著小布絲,腳穿白皮靴,專管偵伺。 其手下有番子數人為之辦事。 京城的亡命之徒,騙財或挾仇的,梘辦事者為窟穴。 他們打探到人家一件隱私,就通過番子密告給檔頭,檔頭根據事情大小先付給金錢。 事情叫起敷,錢叫買起敷。 既已得知陰事,檔頭率領番子去到犯禁的人家,門外左右坐人,叫做打椿。 其它番子就闖入室內,抓住其人審訊,沒有左證或符牒,主人按要求給足賄賂,也就徑直離開。 稍不如意,就嚴刑拷打,刑名叫干醉酒,又叫搬罾兒,其痛楚比官家規定的刑蜀厲害十倍。 還授意挨整者牽連有財力的人,有財力的賄賂他們足夠多的金錢,就沒有事。 如果惜錢不給,或所給不足,立即報告皇帝,將其下交鎮撫司監獄,犯人立時就要喪命。 每月初一,幾百個廠役在庭院中抽籤,然後分別監視官府。 其中監視內府諸處會審大案和北鎮撫司審訊重罪犯的叫聽記,到其它官府和各個城門搜訪的叫坐記。 某官做了某事,某城門發現某奸事,胥吏一條絛告訴坐記,坐記轉告廠,叫打事件。 即使是深夜到束華門,從縫隙中進去了,也有人悄悄報告給皇帝。 因此事情無論大小,天子都能知道。 家人柴米油鹽瑣事,有的竟在宮中傳為笑料。 上下惴惴不安,無不懼怕打事件的。 錦衣衛的辦法也跟廠一樣,但是必須寫出疏條上奏,纔能讓天子知道,所以它的勢力遠不如廠。 一天晚上,有四個人在密室裹喝酒,其中一個喝得痛快了,饅罵魏忠賢,另外三人噤口不敢出聲。 還沒罵完,番子就進來抓住四人,將他們送到魏忠賢那裡,魏忠賢立即肢解了罵他的人,而拿錢慰勞其它三人。 三人魂飛魄喪,動也不敢動。 莊烈帝即位,魏忠賢伏法被誅。 而後王體干、王永祚、鄭之惠、李承芳、曹化淳、王德化、王之心、王化民、齊本正等相繼統領廠內事務,告密之風不曾平息。 為獎勵王之心、曹化淳緝奸的功勞,封蔭弟侄輩入錦衣衛充任百戶。 而王德化及東廠理刑昊道正等偵伺到合臣薛國觀隱私,薛國觀因此被整死。 當時衛使已長期懾服於廠威,大抵俯首受之驅使。 崇楨十五年,御史楊仁願說:「高皇帝設官,沒有所謂的偵緝衙門。 臣下有不法行為,諫官直接糾察,沒有揭發隱私的。 後來因為肅清皇帝身邊的奸惡,纔建置束廠。 臣在南城供職,所審閱的訟詞,多是因為假番子侵害而訴冤。 假稱東廠造成的危害尚且如此,何況真的呢?這是由於長期累積起來的威勢造成的。 所謂累積的威勢是指,柬廠考核提拔的辦法,是比較上報案件的多少,番役每每出高價來購買事件,出賣者甚至誘人為奸盜而賣事件,番役不問消息是從哪裡來的,賣者已經分利走了。 心懷怨忿告發人,誣陷別人使之受嚴刑峻法的制裁,懷恨者無不心滿意足。 希望皇上放寬封束廠事件的責求,而後東廠偵伺事件纔可以寬緩一些,束廠刺探事件可以寬緩些,番役買事件和賣事件的事就可以平息,累積的威勢恐怕就能逐漸減輕。」後來楊仁願又嚴肅陳述不應派遣錦衣校尉。 崇禎帝因此告諭柬廠,言其應緝查的祇是陰謀叛逆和敗壞倫常者,那些為非作歹、觸犯律條的,自有主管機構處理,不宜偵察緝捕,並對兇橫貪財的錦衣校尉進行訓誡。 可是皇帝還是越來越依賴廠衛,直到明朝覆亡纔停止。 錦衣衛監獄,世稱詔獄。 古代訴訟只由司寇掌管。 漢武帝創設了詔獄二十六所,歷代或沿襲或更改沒有定規。 五代唐明宗設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這是天子自己統領之名占到漢代有侍衛司獄,凡大案件都在那裡決斷。 明代的錦衣衛獄近似侍衛司獄,而其拘系殘酷,為害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太祖時,解押到北京的天下重罪犯,都收系在錦衣衛獄中。 幾次更換大監房,多派人審理,誅殺的人很多。 後來將衛里刑具全部焚燒,把囚徒送到刑部審理。 二十六年,申明禁令,韶書規定京城內外案件不得上送錦衣衛,大小都經由司法機關處理。 成祖寵幸紀綱,叫他訓練錦衣親兵,又口U他掌管詔獄。 紀綱趁機任用自己的黨羽莊敬、袁江、王謙、李春等,找藉口作不法之事敷千百椿。 久後,族誅紀綱,而錦衣衛仍舊掌管詔獄,洪武帝的詔令被廢除不用。 英宗初年,主管錦衣衛的劉勉、徐恭都是謹慎之人。 而王振任用指揮馬順,流毒天下,枷李時勉,殺劉球,都是馬順所為。 景帝初年,有人指出武官緝查諸事的弊端,皇帝狠狠責備了其長官,下令所緝拿的人都送到法司去,誣陷人的從重治罪。 英宗恢復君位,召來李賢,命左右侍臣離開,問他時政得失。 李賢於是竭力論列錦衣衛官校提人審訊的危害。 皇帝認為他說得對,背地裡察驗都是實情,因而召見它的長官,申誡了一番。 已搜捕的弋陽王敗壞倫常的罪名經查核屬虛假的,皇帝又警戒他。 而這時指揮門達、鎮撫逯呆恃寵橫行,李賢也幾次被他們羅織過罪名。 門達四處派遣旗軍校官,逯杲又定下程限督促,拿獲多的就做頭目。 干戶黃麟到廣西,把御史昊禎抓到衛裹,要了兩百多副刑具去,天下來京朝覲的官員許多都被宣布有罪。 逯呆死後,門達兼管鎮撫司,羅織指揮使袁彬的罪狀,抓來審訊,刑罰五毒交下,僅免一死。 朝廷官員楊璀、李蕃、韓祺、李觀、包瑛、張祚、程萬鍾等人銀鐺被逮捕,道路上哭訴喊冤的人不計其數。 大約在紀綱被誅殺以後,他的徒眾纔稍稍收斂。 到正統時這類人重新張狂起來,天順末年禍害更烈,朝野人士面面相覷,不能自保。 李賢雖然極言其弊端,也不能挽救了。 鎮撫司的職責是審理訴訟案件,最初只設立了一個司,與外衛相等。 洪武十五年,增設北司,而以軍匠和諸執掌劃歸南鎮撫司,於是北司專門審理欽犯。 而大案的犯人經過審訊後,就送往法司擬定罪名,不曾備辦審判文書。 成化元年纔下令復奏案件時用參酌附言,法司更能牽制判案。 十四年,增鑄北司的大印,皇帝命令一切案件不要報告給原衛,就是衛里下達的案件,也徑直請示皇上可否,衛使不得參與。 所以鎮撫職務雖低,其權力卻日漸重大。 起初,錦衣衛監獄由衛管轄,到門達掌管刑訊時,又在城西設置獄舍,拘押犯人,混亂不堪。 門達倒台後,皇帝聽取了御史呂洪的意見,拆毀了這些獄舍。 成化十年,都御史李賓說:「錦衣鎮撫司多次查獲妖書圖本,都是些荒誕不經之言。 小民無知,總是被它們迷惑。 請求將其書名全都記錄下來,用布告昭示天下,使小民知道害怕和躲避,免得陷入法網,遭受刑罰。」皇帝回復同意。 而偵查事件者的誣告還是不停息。 十三年,逮捕了寧晉人王鳳等,誣陷他們同瞎子一起接受妖書,充任偽職,並且誣陷其鄉官知縣薛方和通判曹鼎與他們合謀,發兵包圍了兩家,抓住二人嚴刑拷打,二人被迫自誣服罪。 後來薛方、曹鼎兩家多次聲明冤情,狀子下交法司,經查核弄清了事實,鎮撫司官員犯妄報妖言罪,判處斬刑。 皇帝只是告誠不得傷害無辜而已,而不能治他們的罪。 這年,命令錦衣衛副千戶昊綬參與鎮撫司的刑事審理。 昊綬性格狡猾陰險,依附汪直爬上去。 後來知道官場輿論不容汪直,所以對無罪下獄的文官不再加以拷打,觸怒了汪直,被解職。 這時只有衛使朱驥掌握法律平正,處理妖人案件沒有冤枉無辜。 皇帝要辦罪的犯人下交主管部屍弓,獨用小杖拷問,皇帝曾派內使責問,但朱驥不改。 世人因此稱道他。 弘治十三年,皇帝詔令法司:「凡是廠衛所送來的囚犯,依公正原則審察,有冤枉的即予以考辨重判,不要拘泥於既成判決。」正德時,衛使石文義與張彩一里一外,作威作福,當時人們稱之為劉瑾的左右羽翼。 不過石文義常常陪侍在劉瑾身邊,不處理實際事務,辦事的是高得林。 劉謹伏法被誅以後,石文義也被誅殺,高得林罷官。 此後是錢寧管事,重新大肆張狂,因叛逆罪被誅殺。 世宗即位後,革去了十六個錦衣傳奉官的職務,淘汰了十五個旗軍校官,又告諭緝查事件的武官,只探察圖謀不軌、妖言、人命和強盜這類重要事件,其它訴訟和京城以外的州縣的事,不得參與。 不久,事情多交給鎮撫司處理,鎮撫輿內侍勾結在一起,心計巧妙符合皇帝心意。 遇上太監崔文不法獲利的事情敗露,皇帝將此案下達刑部審理,不久又下內旨送到鎮撫司。 尚書林俊說:「祖宗當朝時,將案件交給法司,事情無論大小,都讓他們公平審理。 自從劉瑾、堡奎掌握大權以後,專門信用鎮撫司,玩弄文字、編造冤獄,法紀受到極大的破壞。 改行善政實施教化執法就從今天開始,不宜再因為小事而枉曲法律了。」皇帝不聽。 林俊又說:「這條路一開,只怕以後有了大罪,案犯就攀附關係,設法由宮內降旨來免於問罪,這實在是一條通往混亂的路。」御史曹懷也進諫說:「朝廷只信用一個鎮撫,那麼法司的官署都可以空曹,刑官都成為冗員了。」皇帝都不聽。 六年,侍郎張璁等說:「祖宗設置三個法司來糾治官府的邪惡,公平地決斷訴訟。 設置束廠、錦衣衛,是用來緝拿盜賊,糾察違法亂紀的人。 建議從現在起,審理貪官冤案還是責成法司來辦,如果有徇情枉法的,就讓廠衛來監察。 盜賊和違法亂紀的人,還是責成廠衛緝拿,然而也必須送到法司擬定判詞。」皇帝下詔按此建議施行。 可是衛司武官到監獄提人仍舊肆無忌憚。 給事中蔡經等人彈劾其弊端,希望皇帝不再派他們去提人。 尚書胡世寧請求採納他們的意見。 詹事霍韜也說:「訴訟案件交付給三法司就夠了,錦衣衛卻又來橫加阻撓。 過去漢光武帝崇尚名節,宋太祖刑法不加在士大夫身上,而後忠義之士爭著為他們獻節效命。 士大夫有罪就打入刑徒之中,這是羞辱他們。 犯了大罪,廢黜他、誅殺他都可以,便叫武人群起逮捕,揭去帽子脫掉衣裳,套上桎梏。 早上還在清貴之列,晚上就身陷囹圄,剛強雄壯之心,挫損幾盡。 等到覆核為無罪,就戴上官帽束好腰帶,立在朝拜的隊伍中。 強悍武夫看著官員指指點點:『某人,我凌辱過他。 某人,我抓了他,捆了他。 』小人無所顧忌,君子卻會由此改變行為。 這就是豪傑產生隱居山林的想法,而變故之後很少有人保持氣節的原因。 希望從現在起束廠不再參與朝參儀式,錦衣衛不再主管訴訟審判。 士大夫犯罪、謫貶、撤職和誅殺,不要加以笞打杖責,不上枷鎖鐮銬,以便培養廉恥之心,振作精神,激勵氣節。」皇帝認為霍韜在職權之外亂說,不釆納他的意見。 按照祖宗制度,每當朝會的時候,廠衛長官率領下屬和校尉五百名,列隊侍立在奉天門下糾察禮儀。 凡是不合禮儀的人,立即剝下他的衣服,取去官帽,抓起來關進鎮撫司監獄,杖責之後予以釋放,所以霍韜說到這些事。 等到萬曆年問,朝儀有過失的官員纔不關進監獄了,只罰扣他的俸祿而已。 世宗討厭張鶴齡和張延齡,為非作歹的劉柬山等人於是誣告二人有邪毒詛咒行為。 皇帝大怒,把二人關進欽犯監獄,劉束山趁勢株連牽引自己平素不喜歡的人。 衛使王佐打探到實情,根據誣罔律條反坐劉束山罪。 王佐於是枷劉束山等人於闕門之外,不到十天,這幫人全部死亡。 人們將王佐和牟斌相比。 牟斌是弘治年間的指揮。 李夢陽彈劾張延齡兄弟犯法之事,關進監獄,牟斌比附輕罪處理,使其得以免死。 世宗中期,衛使陸炳作惡,與嚴嵩朋比為奸,而傾軋夏言。 然而皇帝多次製造大案件,陸炳又常保全了他們,所以士大夫並不怨恨陸炳。 萬曆年問,提意見和觸忤礦稅宦官的臣子,都打入欽犯監獄。 刑科給事中楊應文說:「被逮捕的監察主管郡守縣令和平民有一百五十多人,雖然已經拷問,還沒有送到法司定罪。 監獄禁閉森嚴,水火不入,疫疾毒癘之氣,充斥牢房。」衛使駱思恭也說:「每年舉行熟審,時間都在個滿以前。 現在兩年沒有舉行熱審了,鎮撫司監獄裡的犯人將近兩百個,多拋擲瓦片發泄冤氣。」鎮撫司陸逵也報告:「監獄裡的囚犯心懷怨恨,有的拿JJ剁了自己的手指頭。」皇帝一律不予回應。 不過這時候告人隱私的風潮已經衰減,被拘捕的大臣不多。 萬曆末年,抓捕諸臣的政策稍寬,錦衣衛監獄漸漸空虛了。 旦爾耕、許顯純在熹宗時當魏忠賢的義子,其死黨孫雲鶴、楊寰、崔應元輔助他們,拷打楊漣、左光斗這些人。 犯貪髒罪的立定期限按規定交款,兩天為一個期限,交款不按期限的,受全刑。 所謂全刑即上枷械,上鐮,棍擊,拶指和上夾棍。 五毒俱全,受刑者呼號之聲沸天,血肉潰爛,輾轉求死而不得。 許顯純則叱吒如常,若無其事,然而必須依魏忠賢的指令行事,魏忠賢所派遣的聽記之人未到,許顯純不敢審訊。 一天晚上,叫囚犯們分開到不同監房住宿。 於是獄卒說:「今天晚上有人該壁挺了。」壁挺,獄中指死亡。 第二天,楊漣被處死,左光斗等都按次序被鎖住頭顱拉死。 每一個人死後,都停放幾天,纔用葦席裹屍抬出牢門,蛆蟲把屍體都蛀爛了。 獄中事件隱秘,囚徒家屬甚至連親人死亡的日子都不知道。 莊烈帝擒拿誅殺魏忠賢逆黨時,冤死者的家屬後人望著獄門呼天搶地哀號,寫祭文來祭奠。 皇帝聽了也哀戚。 自從劉瑾始創戴立枷以後,錦衣衛監獄經常使用它。 神宗時,御史朱應轂詳陳其慘狀,請求廢除,皇帝不聽從。 到了魏忠賢手上,更製造大枷,又設了斷脊、斷指、刺心的酷刑。 莊烈帝問左右近臣:「為什麼要創製立枷?」王體干回答:「用來懲罪大奸大惡而已。」皇帝面有愁容地說:「雖然如此,到底還是可憐。」魏忠賢為之有所畏懼。 柬廠的禍害,到魏忠賢時達到極點。 然麗廠衛沒有不互相勾結的,案情的輕重,廠能從官內得到消息。 而外廷有牴觸不合的案子,錦衣衛就由東西兩司房搜訪緝拿,北司嚴刑拷問,罪狀羅織周密,然後纔送交法司。 即使是東廠抓捕的人,也必須移交給鎮撫司再審訊,然後刑部纔擬定判決。 因而廠的勢力強大,錦衣衛就依附於廠;廠的勢力稍弱,衛就反過來盛氣凌廠。 陸炳緝拿司禮李彬和東廠馬廣隱秘之事,都問成死罪,因為陸炳深得內閣嚴嵩的心意。 後來宦官的勢力越來越強盛,內閣勢力日漸削弱,閣臣反而比廠的地位低下,而衛使沒有不爭相趨附廠官,甘心為其奴僕。 錦衣衛人員有功升遷授勳衛、任子、科目、功升,共四種。 嘉靖以前,文臣子弟多不屑於充任錦衣衛。 萬曆初年,劉守有以名臣子弟的身份主持錦衣衛,此後文官子弟都樂於在衛裹任職。 士大夫與他們交往,案子緊急時,多依靠他們的力量。 劉守有的兒子劉承禧和昊孟明就是其中最有名的。 莊烈帝對群下多疑,王德化掌管束廠以慘毒峻刻輔佐他。 昊孟明掌管衛印,不時有所寬縱,但是觀望東廠的臉色,不敢違抗。 而鎮撫梁清宏和喬可用朋比為奸。 凡是縉紳之家,總有幾個人來往,會留下把柄。 所以通常很晚纔起床,早早就關大門,不敢兩人在一起對談。 旗軍校官臨門如同遭大盜搶劫,官員就是窩藏贓物的囊橐,錢財均分。 京城中有奸細潛入,那些做工的人和販賣的人私下被流寇派遣,沒有一個舉發,而高門富豪局促不安,沒有寧日。 那些狡黠的歹徒恣意請託人辦事,稍有連逆,就捏造事實誣陷,羅織罪名,摘取片言隻字,就可以株連達十幾個人。 姜垛、熊開元下獄後,皇帝諭令掌衛駱養性悄悄殺了他們。 駱養性將皇帝的指令泄露了出來,並說:「這兩個臣子應當處死的話,應交付給有關部門,寫出他們的罪行,使天下人明白。 假若秘密派臣去殺了他們,天下人和後世會說陛下是什麼樣的人主?」適逢大臣們也多替姜垛等人說好話,於是二人得以長囚獄中。 這是駱養性值得稱道的地方,可是在其它事情上,駱養性也多有肆虐。 錦衣衛舊例有論功行賞,只有緝拿圓謀反叛的人有賞。 後來假冒濫賞無度,所報的功一百個沒有一個是真的。 官吏百姓困苦重重,而廠衛上奏請求要什麼就給什麼。 隆慶初年,給事中歐陽一敬極力陳述這種做法的弊病,說:「偵緝事件的官校,其勢力容易辦,而又各按類計算其拿獲立功的次數,作為升等授勳的根據。 那磨憑著可以達到的權勢,邀必然獲得的功勳,屈人利己,什麼不能做出來?有的在強盜自首免罪之後,故意命令強盜多多牽連平民來充數;有的囊括人家家產說是強盜的贓物,裹挾市井豪強作為人證;有的暗地裡偽造圖書,攜帶在身上假造妖書批語,用妖言假印的律條誣陷別人;有的根據姓名相似,不清不楚地就把人抓起來;父親訴說兒子孝順,反而判其兒子忤逆之罪。 所以誰家被緝訪,俗言叫剗,毒害之烈由此可知。 請求從今以後定下制度,機密和重要的事情,關係到憲令大典,廠衛依慣例上奏請求。 那些案情不明,尚未審議的,一定要等法司詳擬出判狀以後,方給記功。 仍救命兵部和刑部查問明白,再請求皇上下旨予以升賞。 緝拿了人來而未能立案的,不准假冒破案以求升賞。 至於其它訴訟案件,一概不得插手,以免侵犯司法部門的事務。 若案子不能成立,而錦衣衛官校和鎮撫司將人拷打成重傷,乃至死亡,允許司法機關查治。 法司若縱容隱瞞附和,則聽憑科道官參與查驗。 像這樣則功勞一定會核實,緝訪的材料一定會合乎事實,而冤枉無辜和濫施刑法就可以杜絕了。」當時皇帝不能採用他的建議。 宦官同法司一起審錄罪囚,始於正統六年,皇帝命令何文淵、王文審理行在所的疑案,叫他們與宦官興安一同進行。 周忱、郭瑾到南京去審案,皇帝敕命也這樣做。 當時雖然還沒有定出五年一次大審的制度,而南北兩京的宦官得以參與三法司的審判案件。 景泰六年,皇帝命令太監王誠會同三法司複審北京的罪案,未審南京罪案的原因,是發生了天災而創例。 成化八年,皇帝命令司禮太監王高、少監宋文毅到兩京參加會審,而各省派遣恤刑使的任務,也在這年定下來。 十七年辛卯,命令太監懷恩同法司一起審錄罪囚。 此後審錄一定耍在丙年和辛年進行。 弘治九年,不派宦官參與審案。 十三年,因為給事中丘俊進言,又命令太監參加會審。 凡是會審之時,太監帶著皇帝的敕令在大理寺張開黃蓋,搭一個三尺高的台子,自己坐在中間,三法司的官員們坐在左右兩邊,御史、郎中以下的官員捧著案牘站在那裡,唯唯諾諾,小心謹慎地奔走效勞。 三法司檢查已定的案子,如果有量刑出入輕重不當,一律看宦官的旨意行事,不敢違抗。 成化時,會審有一案,弟弟幫助其兄鬥毆,殺死了人,太監黃賜想減刑處理。 尚書陸瑜等人堅持不同意見,黃賜說:「同室的人相鬥,尚且披著頭髮戴上帽子去解救,何況兄弟呢?」陸瑜等人不敢駁難,終於枉法判決。 萬曆三十四年大審,御史曹學程因為向皇帝進言而久久拘押在獄中,群臣請求寬赦他,皇帝統統不允許。 刑部侍郎沈應文代理尚書之職,聯合都察院和大理寺的長官,寫書面意見送到太監陳矩手上,請求他饒恕曹學程的罪過。 然後會審,案子判定後,署名同奏。 陳矩又私下啟稟皇上,說曹學程的母親年老值得關懷。 皇上終於鬆動,釋放了曹學程。 這件事情很好,而可見太監的權力達到如此地步。 錦衣衛的衛使也能參加法司在午門外進行的審訊,以及秋後承天門外的會審,但是不參加大審。 每年處決犯人後,用圖文將每個囚犯的罪狀張布在錦衣衛的外牆上,叫人們觀看反省。 奉詔命複審過犯人的宦官,死了以後其墓殿上要畫上壁畫,圖中太監坐北朝南,旁邊是司法機關的堂上官員,以及御史和刑部郎領著囚犯鞠躺聽命的情況,以為榮耀昭示後世。 成化二年,命令宦官監斬強盜宋全。 嘉靖年間,宦官犯法,詔令免於逮捕審訊,只下交給司禮監處理。 刑部尚書林俊說:「宮府是一體的,宮中宦官犯法,應下交司法機關審判,驗明其罪並公正處理,不應當廢棄了祖宗的制度。」皇帝不聽。 按照太祖的制度,宦官不得識字、干預政務,祇不過充任宮中掃除之役而已。 洪武末年焚燒了錦衣衛的刑具,大概是表示永不再用。 而成祖違反了這個規定,終於給子孫留下大禍患,君子為此而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