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祭統第二十五
【題解】
鄭玄說:「名曰『祭統』者,以其記祭祀之本也。統,猶本也。」
所謂祭祀之本,本篇首節云:「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祭祀的根本就是「祭之心」,即孫希旦《集解》所說「其本則統於一心」。他又概括說:「篇中凡五段:首言祭禮之重,……皆歸本於心之自盡,以明《祭統》之義。次言祭有十倫,又次言祭有四時,皆以申首段未盡之義也。又次言鼎銘,又次言魯賜重祭,又因祭祀致敬而廣其義也。」
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①,莫重於祭②。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禮③。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注釋】
①禮有五經:鄭註:「謂吉、凶、賓、軍、嘉也。」
②莫重於祭:祭屬吉禮,「五禮」以吉禮為首。
③心怵(chù):心中感念祭祀的親人的相貌。即《祭義》所說的「怵惕之心」。
【譯文】
凡治理百姓的方法中,沒有比禮更重要的了;禮包括吉、凶、賓、軍、嘉五種,其中沒有比祭禮最重要的了。祭禮,不是借外物以外力致使的,而是由衷地出自人的內心。人們心中感念著親人,就通過祭禮的進獻加以表達。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完全理解對親人的感念追懷而必須表達崇敬加以祭祀的意義。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言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於鬼神,外則順於君長,內則以孝於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①,不求其為②。此孝子之心也。
【注釋】
①明:鄭註:「猶潔也。」指清潔的祭品。
②為:鄭註:「謂福佑為己之報。」只追求對自己的庇佑。
【譯文】
賢者舉行祭祀,必定受到神明的賜福,但此福並非世俗所說的福。這個福,是備的意思,備,是百事順利的意思。凡事無所不順就稱之為「備」,也就是說,在內能盡到自己的責任,在外能順從道義行事。忠臣事奉自己的國君,孝子事奉自己的雙親,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對上要順從鬼神,對外要順從君長,對內要順從雙親,這樣做就稱之為「備」。只有賢者才能做到備,能做到備,然後才能舉行祭祀。所以賢者舉行祭祀,能竭盡誠信與忠敬,向神靈進獻祭品,按禮儀進行祭事,用音樂安撫神靈,照季節選擇祭品,將清潔的祭品獻上,而不是為追求神靈對自己的庇佑。這才是孝子祭祀時的心意。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①。孝者,畜也②。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注釋】
①追養繼孝:孔疏:「養者是生時養親,孝者生時事親。親今既沒,設禮祭之,追生時之養,繼生時之孝。」
②畜:指畜養、餵養。
【譯文】
祭祀,是孝子對去世的父母延續生時的奉養,延續生時的孝敬。所謂孝,就是畜,就是餵養的意思。順從道義,不悖逆人倫,這樣的養就可以叫做「畜」。所以孝子事奉雙親有三項原則:一是雙親在世時供養,二是去世後依禮服喪,三是服喪完畢按時祭祀。從供養雙親可以看出是否恭順,從服喪可以看出是否哀傷,從祭祀可以看出是否恭敬且是否守時。盡心做好這三項,才是孝子的行為。
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①:「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②,事宗廟、社稷。」此求助之本也。
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內之官也③。官備則具備:水草之菹④,陸產之醢⑤,小物備矣。三牲之俎⑥,八簋之實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內則盡志,此祭之心也。
是故天子親耕於南郊以共齊盛⑧,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⑨;諸侯耕於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於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⑩,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
【注釋】
①取夫人之辭:指納采時男方向女方父親所致之辭。取,同「娶」。
②玉女:鄭註:「言玉女者,美言之也。君子於玉比德焉。」
③外內之官:孫希旦說:「官,猶職也。」即外、內事務。
④水草之菹(zū):鄭註:「芹、茆之屬。」用水產的芹、茆等物製作的醃菜。
⑤陸產之醢(hǎi):鄭註:「蚳、蝝之屬。」用陸產的蚳、蝝等物製作的肉醬。
⑥俎:古代祭祀、宴饗時陳設牲體的禮器。
⑦簋(guǐ):盛放黍、稷、麥、稻等穀物的禮器,圓形。
⑧共:通「供」。下同。齊盛:即粢盛。見《祭義》「君子反古復始」節注⑤。
⑨純(zī)服:純,字本應寫作從糸從才之「」,即古之「緇」,「才」訛作「屯」,誤為「純」。今《郭店楚簡·緇衣》《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緇衣》之「緇」,正寫作從糸從才之「」。「緇」為絲製的玄衣祭服。與後文的「冕服」義同。見《雜記下》「成廟則釁之」節注②。
⑩「天子、諸侯」二句:孔疏:「王侯豈貧無谷帛,而夫婦自耕蠶乎,其有以也。」天子、諸侯不是因為沒有糧吃而不得不去耕種,王后、夫人不是沒有衣穿而不得不去養蠶,他們耕田、養蠶自有他們的道理。
【譯文】
祭祀不但要自己盡心盡力,還要有求於外,婚禮就是這樣。所以國君在娶夫人時對岳父致辭說:「請您的美麗的女兒,與我共有國家,祭祀宗廟、社神、稷神。」這就是求助的本旨。
祭祀這件事,一定要夫婦一道親自參與,這才能齊備內外的相關職能。內外職能齊備則萬事都具備了:水產的芹、茆等物製作的醃菜,陸產的蚳、蝝等物製作的肉醬,這些祭祀用的小食物就齊備了。牛、羊、豬三牲盛在俎上,黍、稷等穀物裝在八簋中,這些美味的食物就齊備了。還有各種不同的昆蟲,各種草木的果實,這樣陰陽兩類的食物也就齊備了。凡是天上生的,地下長的,只要是可以進獻的,沒有不包括在祭品中的,這是表示極盡了所有的物品來祭祀。從外而言是極盡了所有的物品,從內而言是極盡了全部的誠意,這就是孝子進行祭祀的心意。
所以,天子在南郊親自耕耘種田,以供給祭祀所用的糧食,王后在北郊親自養蠶繅絲,以供給製作祭服;諸侯在東郊親自耕耘種田,也用來供給祭祀所用的糧食,諸侯夫人在北郊親自養蠶繅絲,也用以供給製作祭服。天子、諸侯不是因為沒有糧吃而不得不去耕種,王后、夫人不是沒有衣穿而不得不去養蠶,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表達自己的誠信。表達了誠信才算盡心盡力,盡心盡力才叫恭敬,恭敬而且盡心盡力,然後就可以事奉神靈了,這就是祭祀的原則。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①。齊之為言齊也②,齊不齊以致齊者也③。是以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齊則於物無防也,耆欲無止也④。及其將齊也,防其邪物,訖其耆欲⑤,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⑥。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
【注釋】
①齊:同「齋」。
②齊之為言齊也:前「齊」讀zhāi,即齋;後「齊」讀qí,齊一。
③齊不齊以致齊者也:前兩個「齊」音qí,後「齊」讀zhāi。
④耆:同「嗜」。
⑤訖:防止。
⑥散齊、致齊:見《祭義》「致齊於內,散齊於外」節注①②。
【譯文】
到了將要舉行祭祀的時候,君子就提前進行齋戒。齋戒,是齊的意思,就是要去除身心不齊的雜念,使之整齊劃一。所以君子如果不是有祭祀大事,不是必須表現恭敬的時候,就不齋戒。不齋戒,對於外界的事物的影響就無須防範,個人的嗜好欲望也不用禁止。到了將要進行齋戒的時候,就要防範外界奇邪之事的影響,個人的嗜好欲望也要加以禁止,耳不聽音樂。所以《記》說:「齋戒的人不聽演奏音樂。」就是說齋戒時不敢分散心志。心中不胡思亂想,思考一定合乎正道;手腳不亂擱亂動,舉止一定合乎禮儀。所以君子進行齋戒,要專心致志地表現出德行的明潔精誠。為此,要先散齋七天安定心志,再致齋三天使心志整齊劃一。心志安定、整齊劃一就叫「齋戒」,齋戒,就是專心致志地表現出德行的明潔精誠,然後才可以和神靈交接。
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①,夫人亦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君致齊於外②,夫人致齊於內,然後會於大廟③。
君純冕立於阼④,夫人副、褘立於東房⑤。君執圭瓚祼屍⑥,大宗執璋瓚亞祼⑦。及迎牲,君執紖⑧,卿大夫從,士執芻⑨,宗婦執盎從⑩,夫人薦涚水⑪。君執鸞刀,羞嚌⑫,夫人薦豆。此之謂「夫婦親之」。
【注釋】
①宮宰:內宰,掌內宮之事。宿:鄭註:「讀為『肅』。肅,猶戒也,戒輕肅重也。」即鄭重告誡。
②外:國君的正寢,即路寢。下文「內」指夫人的正寢。
③大廟:即太廟,始祖廟。
④純冕:純衣冕服。
⑤副、褘(huī):見《祭義》「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節注⑦。
⑥圭瓚(zàn):舀郁鬯香酒的勺子。此勺的專名叫「瓚」,以圭為柄稱「圭瓚」。祼(guàn)屍:主人向屍獻酒,屍接過酒不飲,灌地降神。裸,祭名。以香酒灌地而求神。
⑦大宗:孔疏:「主宗廟禮者。」璋瓚:舀郁鬯酒之勺,以璋為柄稱「璋瓚」。亞:第二次。
⑧紖(zhèn):穿過牛鼻的牽牛繩。
⑨芻(chú):芻稿,莊稼的秸稈,殺牲時用來墊在地下。
⑩盎:盎齊。見《禮運》「言偃復問曰:夫子之極言禮也」節注⑰。
⑪涚(shuì):過濾。水:明水,即露水。
⑫嚌(jì):嘗。
【譯文】
所以在祭祀前的十一天,宮宰要鄭重告誡夫人進行齋戒,夫人也要先散齋七天,再致齋三天。致齋時國君在自己的正寢,夫人也在自己的正寢,祭祀當天才會合於太廟。
國君身穿絲質禮服頭戴冠冕站在阼階,夫人頭戴首飾身穿畫有雉雞圖案的禮服站在東房。國君手執圭瓚舀郁鬯酒給屍行祼禮,主持祭禮的大宗手執璋瓚舀郁鬯酒給屍第二次行祼禮。到了迎牲入廟時,國君拉繩牽著牛,卿大夫跟從在後,士抱著秸稈,同宗的婦人們捧著盎齊酒跟從在夫人身後,夫人將過濾過的明水兌入盎齊酒獻給屍。國君親執鸞刀割取牲肉獻給屍品嘗,夫人手執盛醬的豆獻給屍。這就叫「夫婦一起親自舉行祭祀」。
及入舞,君執干戚就舞位①。君為東上,冕而總干②,率其群臣以樂皇屍③。是故天子之祭也,與天下樂之;諸侯之祭也,與竟內樂之④。冕而總干,率其群臣以樂皇屍。此與竟內樂之之義也。
【注釋】
①干戚:武舞所執的舞具。干,盾牌。戚,斧。
②總(zǒng):持,執。
③皇屍:充當先君的屍。這是尊稱。
④竟:通「境」。下同。
【譯文】
等到進入宗廟跳舞時,國君手執盾牌和斧站到舞位上。國君站在東邊的上位,頭戴冠冕,手執盾牌,率領群臣跳舞,讓充當先王的屍快樂開心。因此天子的祭祀,與天下的百姓同樂;諸侯的祭祀,與境內的百姓同樂。諸侯頭戴冠冕,手執盾牌,率領群臣跳舞,讓充當先王的屍快樂開心。這就是與境內百姓同樂的意思。
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於祼①,聲莫重於升歌②,舞莫重於《武宿夜》③。此周道也。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與志進退:志輕則亦輕,志重則亦重。輕其志而求外之重也,雖聖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盡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禮,以奉三重而薦諸皇屍,此聖人之道也。
【注釋】
①獻之屬莫重於祼(guàn):祼禮是獻酒之禮以祼為起始,以祼為最重要。裸,見本篇「是故先期旬有一日」節注⑥。
②聲莫重於升歌:升歌,指歌者登堂歌唱《清廟》,這是祭祀中音樂演奏與歌唱的起始,是祭禮中最重要的音樂演奏與歌唱。
③《武宿夜》:孔疏引皇氏云:「武王伐紂,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歡樂歌舞以待旦,因名。」《武宿夜》,是祭祀《武》舞的起始,《武》舞共六段,此段最為重要。
【譯文】
祭祀中有三項禮儀最為重要:獻酒之禮以祼為起始,沒有比祼禮更重要的了;聲樂中以登堂歌唱《清廟》為起始,沒有比歌唱《清廟》更重要的了;舞蹈中以跳《武宿夜》為起始,沒有比跳《武宿夜》更重要的了。這是周代的祭祀之道。這三項禮儀,都是藉助外力以增強君子敬仰神靈的心志,所以敬仰神靈的心志與祭祀典禮是同進同退的:如果敬仰神靈的心志輕,則祭典也就會輕忽,如果敬仰神靈的心志重,則祭典也會莊重。如果敬仰神靈的心志輕忽卻希望外部的祭典莊重,那即使是聖人也是做不到的。所以君子舉行祭祀,一定要親自盡心盡力去做,這樣就表明了敬仰神靈的心志很重。按照禮的教導,將最為重要的三項禮儀進獻給皇屍,這就是聖人的祭祀之道。
夫祭有餕①,餕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終者如始」,餕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屍亦餕鬼神之餘」也②,惠術也③,可以觀政矣。是故屍謖④,君與卿四人餕。君起,大夫六人餕,臣餕君之餘也。大夫起,士八人餕,賤餕貴之餘也。士起,各執其具以出,陳於堂下,百官進⑤,徹之⑥,下餕上之餘也。凡餕之道,每變以眾,所以別貴賤之等,而興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見其修於廟中也⑦。廟中者,竟內之象也。祭者,澤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下,顧上先下後耳,非上積重而下有凍餒之民也⑧。是故上有大澤,則民夫人待於下流,知惠之必將至也,由餕見之矣。故曰:「可以觀政矣。」
【注釋】
①餕(jùn):吃剩餘的食物。
②屍亦餕鬼神之餘:孫希旦說:「鬼神享氣,朝踐時先薦腥、(xún),至饋食,屍乃食之,故曰。」即祭祀時要先向鬼神獻血腥、獻肉,燔燎以由鬼神享用,到饋食時再向屍進獻祭品,屍是在吃鬼神享用過的食物。
③術:孔疏:「猶法也。」
④謖(sù):起身。
⑤百官:指參與祭事之百官。進:鄭註:「當為『餕』,聲之誤也。」
⑥徹:撤去,撤除。此句孔疏:「謂有祭事之百官餕訖,各徹其器而乃去之。」
⑦修:《釋文》一本作「徧(遍)」,朱彬《訓纂》引王念孫云:「作『遍』者是也。遍於廟中,謂神惠遍及於廟中也。」
⑧凍餒(něi):寒冷與飢餓。
【譯文】
祭祀中有吃祭品的剩餘食物的禮儀,吃祭品的剩餘食物在祭禮的最後進行,不可不知其義。因此古人有這樣的話「好的結束如同開始一樣重要」,吃祭品的剩餘食物就是這樣的。所以古代的君子說「屍也要吃鬼神受祭後吃剩的食物」,這是一種施予恩惠的方法,可以從中觀察國家的政教。所以受祭後屍吃完祭品食物起身,國君和卿四人吃屍剩下的祭品食物。國君吃完起身,大夫六人吃國君剩下的祭品食物,就是臣下吃國君吃剩的祭品食物。大夫吃完起身,士八人吃大夫剩下的祭品食物,就是賤者吃貴者剩下的祭品食物。士吃完起身,各自拿著豆、籩等食具出來,陳列在堂下,參與祭事的百官入內吃剩下的祭品食物,吃完就撤掉,這就是下級吃上級剩下的祭品食物。吃剩餘祭品食物的方法,每變換一次吃祭品剩餘食物的人數就增加一次,這是用以區別貴賤等級,同時表示施予恩惠的對象越來越多。所以,用四個盛著黍米的簋,請大家吃祭品的剩餘食物,就表現出在宗廟祭祀中遍施恩惠。廟中,就是整個國境之內的象徵。祭祀,是神靈所布施的恩澤中最為重大的。所以在上位的人獲得了神靈所布施的大恩澤,就必定施惠於下,只不過是上層者先得到而下層者後得到,並不是上層在積聚財富奢靡而下層卻有凍餓之民。所以上層者獲得了神靈所布施的大恩澤,身處下游的民眾就會人人都在等待,知道神靈所布施的恩惠也一定會來到,這一點通過吃祭品剩餘的食物這件事就能看出來。所以說:「可以從中觀察出國家的政教。」
夫祭之為物大矣①,其興物備矣②。順以備者也,其教之本與?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則教之以尊其君長,內則教之以孝於其親。是故明君在上,則諸臣服從;崇祀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盡其道,端其義③,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所不安於上,則不以使下;所惡於下,則不以事上。非諸人,行諸己,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順之至也,祭其是與?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注釋】
①為物:鄭註:「猶為禮也。」
②興物:即進獻種種祭品。
③盡其道,端其義:孔疏:「盡其事上之道,又端正君臣上下之義。」
【譯文】
祭祀作為禮是非常重要的,祭祀進獻的祭品要完備。順應禮儀而備辦祭品,這就是教化的根本吧?所以君子施行教化,在外要教導民眾尊敬君長,在內要教導民眾孝順雙親。所以聖明的國君在上,所有臣子就會服從;以崇敬的心情祭祀宗廟、社稷,那么子孫就會孝順。盡心竭力事奉尊上,端正君臣上下等級之義,這樣教化就產生了。所以君子事奉國君,一定要親身實行。上級所做的事自己感到不夠安妥,就不能以此施行於下;下級所為不好的事,讓自己感到可憎可惡,就不能以此對待上級。非難別人的行為不對,自己還去做那樣的行為,這不是正確的教導人的方法。所以君子的教化,一定要從根本出發,做到最為順乎情理,這就是祭祀的方法吧?所以說:「祭祀,是教化的根本。」
夫祭有十倫焉①:見事鬼神之道焉②,見君臣之義焉,見父子之倫焉,見貴賤之等焉,見親疏之殺焉③,見爵賞之施焉,見夫婦之別焉,見政事之均焉,見長幼之序焉,見上下之際焉。此之謂十倫。
【注釋】
①倫:鄭註:「猶義也。」孫希旦說:「謂義理之次序也。」這是對祭祀意義的排序。
②見:同「現」。下同。
③殺(shài):等差,差別。
【譯文】
祭祀有十種意義:一是體現與鬼神交接並事奉鬼神的方法,二是體現君臣關係的義理,三是體現父子關係的意義,四是體現貴賤尊卑的等級,五是體現親屬關係遠近的差異,六是體現爵級賞賜的施行,七是體現夫婦的區別,八是體現政事的均平原則,九是體現年長年幼次第有序,十是體現上下之間有分有聯的關係。這就是祭祀的十種意義。
鋪筵,設同幾①,為依神也。詔祝於室②,而出於祊③。此交神明之道也。
【注釋】
①幾:几案。從此句至結尾,是對上文「十倫」的具體說明。
②詔祝:由祝官通過屍向神靈報告。
③祊(bēng):鄭註:「謂索祭。」指因為不能確定神靈所在,所以在廟門外舉行祭祀,且不只在一處設祭。
【譯文】
祭祀時為父母的神靈鋪設同一張蓆子,設置同一几案,這是為了使神靈有所憑依。先由祝官在室內向神靈致辭報告,又在廟門外向神靈致辭祝告。這是和神靈交接的方法。
君迎牲而不迎屍,別嫌也。屍在廟門外則疑於臣①,在廟中則全於君;君在廟門外則疑於君,入廟門則全於臣,全於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義也。
【注釋】
①屍在廟門外則疑於臣:充當先君之屍者,本為國君之臣,只有進入廟門後才能被看作是先君的象徵,否則仍比擬為臣。疑,通「擬」。下同。
【譯文】
祭祀時,國君走出廟門迎接犧牲,但不出廟門去迎接屍,這是為了避嫌。因為屍在廟門外仍然要被看作是臣,在廟中就完全是先君了;國君在廟門外仍然是國君,進入廟內就完全是臣、完全是子了。所以國君不出廟門去迎接屍,這是為了體現君臣身份的義理。
夫祭之道,孫為王父屍,所使為屍者,於祭者子行也①。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倫也。
【注釋】
①子行(háng):充當屍的人為死者之孫,對主祭者而言就是兒子輩。祭祖時要用孫子輩為屍,因為二者昭穆相同。
【譯文】
祭祀的方法,由孫輩充當祖父的屍,充當屍的人,對於祭祀者而言就是子輩。祭祀者要面朝北去事奉屍,是為了體現兒子事奉父親的道理。這就是父子關係的意義。
屍飲五①,君洗玉爵獻卿②;屍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屍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明尊卑之等也。
【注釋】
①屍飲五:向屍獻酒,最初兩獻為向屍行祼禮,屍奠祭而不飲;再次兩獻為朝踐之禮(向屍進獻血腥)時獻酒,為屍饋食時主人再獻酒,此為「屍飲五」。然後主婦酳(yìn)屍,即獻酒讓屍漱口,賓長獻屍,此即「屍飲七」。「屍飲九」指七獻後長賓、長兄弟再向屍獻酒。
②玉爵:以玉為飾之爵。後文的「瑤爵」是以瑤(美玉)為飾之爵,「散爵」是以璧為飾之爵。
【譯文】
屍接受飲酒五次後,國君要用洗淨的玉爵向卿獻酒;屍接受飲酒七次後,國君要用瑤爵向大夫獻酒;屍接受飲酒九次後,國君要用散爵向士和執事人員獻酒。獻酒時都按年齡大小排序,這體現了貴賤尊卑等級的意義。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是故有事於大廟,則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①。此之謂親疏之殺也。
【注釋】
①群昭群穆咸在:鄭註:「同宗父子皆來。」
【譯文】
祭祀要按昭穆制度排位,昭穆,就是用來區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的關係而不會發生混亂。所以在太廟中舉行祭祀時,同宗中所有的昭輩和穆輩都在,但不會發生排位次序的紊亂。這就是體現親屬關係遠近的差異。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祿有功,必賜爵祿於大廟,示不敢專也。故祭之日,一獻①,君降立於阼階之南,南鄉,所命北面,史由君右執策命之,再拜稽首,受書以歸,而舍奠於其廟②。此爵賞之施也。
【注釋】
①一獻:指第一次酳屍之後,即前文「屍飲五」後的酳屍。
②舍奠:即「釋奠」。「奠」是非時之祭。
【譯文】
古時賢明的國君對有德之人頒授爵位、對有功之人加給俸祿,賜爵加祿一定要在太廟舉行,表示國君稟告先祖而不敢獨斷專行。所以在祭祀的那天,第一次酳屍後,國君就從堂上下來,站在阼階的南邊,面朝南,接受冊命封賞者面朝北,史官站在國君的右邊,手執冊封文書宣讀君命,接受冊命封賞者兩拜磕頭,接受冊命文書,回家後在家廟中進行祭奠稟告祖宗。這就是爵級賞賜的施行。
君卷冕立於阼①,夫人副、褘立於東房。夫人薦豆執校②,執醴授之執鐙③;屍酢夫人執柄④,夫人受屍執足⑤。夫婦相授受,不相襲處,酢必易爵。明夫婦之別也。
【注釋】
①卷(gǔn)冕:即袞冕,穿袞衣、帶冠冕。
②校:指豆下中央的高腳,可用手握住。
③鐙(dēng):豆足,豆的圓形底座。
④屍酢夫人:屍回敬夫人酒。柄:爵為雀形,以其尾部為柄。
⑤受:或本作「授」,阮元《十三經註疏》本已據多本及孔疏改為「受」。
【譯文】
國君身穿袞服、頭戴冕站在阼階上,夫人頭戴首飾、身穿畫有雉雞圖案的禮服站在東房。夫人向屍進獻豆時,手握豆的高腳,執醴酒者把豆交給夫人時,手捧著豆的底座;屍向夫人回敬酒時,手執爵的柄,夫人接受屍的敬酒時,手執爵的足。夫婦之間授受祭器,不能執同一部位,夫婦互相敬酒,回敬對方時一定要另換一爵。這體現夫婦之間是有別的。
凡為俎者,以骨為主。骨有貴賤,殷人貴髀①,周人貴肩,凡前貴於後。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貴者取貴骨,賤者取賤骨,貴者不重,賤者不虛,示均也。惠均則政行,政行則事成,事成則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為政者如此。故曰:「見政事之均焉。」
【注釋】
①髀(bì):大腿骨。
【譯文】
凡是祭祀時盛放於俎中的犧牲之肉,以牲骨為主。骨有貴賤之分,殷人以大腿骨為貴,周人以前部的肩骨為貴,牲體前面部位的骨都貴於後面部位的骨。以俎盛放牲肉,是為了表明參與祭祀就一定會予以恩惠。所以祭祀後高貴者取貴骨,低賤者取賤骨;高貴者不拿雙份,低賤者也不空著手,這是表示平均。施予恩惠能平均,政令就能推行;政令能夠推行,事情就能辦成;事情可以辦成,功業就能建立。功業之所以得以建立,其原因不可不知。以俎盛放牲肉,就是要表明施予恩惠一定是公平公正的。善於治國為政者就是這樣做的,所以說:「祭祀可以體現政事的均平原則。」
凡賜爵①,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群有司皆以齒②。此之謂長幼有序。
【注釋】
①賜爵:孔疏:「爵,酒爵也。謂祭祀旅酬時,賜助祭者酒爵。」
②群有司:指來賓及執事者。
【譯文】
祭祀至旅酬行禮時向眾人敬酒,參加祭禮的親屬昭輩排為一列,穆輩排為一列。昭輩之間按年齡大小排序,穆輩之間按年齡大小排序。凡是參加祭祀的來賓及執事者也都按年齡大小排序。這就叫做年長年幼次第有序。
夫祭有畀、胞、翟、閽者①,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為能行此。明足以見之,仁足以與之。畀之為言與也,能以其餘畀其下者也。者,甲吏之賤者也;胞者,肉吏之賤者也;翟者,樂吏之賤者也;閽者,守門之賤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門。此四守者,吏之至賤者也。屍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賤,而以其餘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則竟內之民無凍餒者矣。此之謂上下之際。
【注釋】
①畀(bì):賜給。:鄭注即《周禮》之「」(yùn),「謂磔皮革之官」。胞:通「庖」,掌切割牲肉的人。翟(dí):管樂舞的人。閽(hūn):守門人。
【譯文】
祭祀結束時,要把祭品中剩餘的食物分給、庖、翟、閽,這是給下人施予恩惠的辦法,只有有德的國君才能這麼做。他的明智使他足以注意到這一點,他的仁慈使他足以做到這一點。畀,是賜予的意思,就是能把多餘的東西賜予下人。,是掌管制作皮甲事務的賤者;庖,是職掌屠宰事務的賤者;翟,是掌管樂舞事務的賤者;閽,是掌管守門事務的賤者。古時候是不讓受過刑的人守門的。這四種職務,都是小吏中最低賤的,而屍又是祭祀中最為尊貴的,在為最為尊貴者舉行祭禮後,末了能不忘記最低賤的人,並將祭品中剩餘的食物賜給他們,所以就表明了國君身居上位,而境內的百姓沒有受凍挨餓的。這是體現上下之間有分有聯的關係。
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①,順陰義也。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②,示賞也。」草艾則墨③,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④。故曰:「禘、嘗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義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為臣不全。
【注釋】
①秋政:孫希旦說:「謂刑殺之政也。」
②發公室:分發宮室的財貨來賞賜。
③艾(yì):通「刈」,割。墨:墨刑,即在臉部刺字。是「五刑」中最輕之刑。
④弗敢草也:《訓纂》引王引之說,「弗敢」下脫「艾」字。
【譯文】
凡宗廟祭祀分四時進行:春祭叫「礿」,夏祭叫「禘」,秋祭叫「嘗」,冬祭叫「烝」。礿祭和禘祭,都依順陽氣之義;嘗祭和烝祭,都依順陰氣之義。禘祭在陽氣最盛之時舉行,嘗祭在陰氣最盛之時舉行,所以說:「沒有比禘祭、嘗祭更重要的。」古時候舉行禘祭時,要頒授爵位賞賜車服,這就是順應陽氣的意義;舉行嘗祭時要分出田土鄉邑,頒布秋季刑殺之政,這就是順應陰氣的意義。所以《記》說:「嘗祭之日,要拿出公家的財貨分發,以示賞賜。」到了可以割草的時候,就可以施行小刑,比如墨刑,尚未頒布秋季刑殺之政時,老百姓就不敢割草。所以說:「禘祭、嘗祭意義重大,乃是治國的根本,不可不知。」能夠了解禘祭、嘗祭的意義的,是君主;能辦好禘祭、嘗祭事務的,是臣子。不能了解禘祭、嘗祭的意義,是為君的不足;不能辦好禘祭、嘗祭事務,是為臣的不足。
夫義者,所以濟志也①,諸德之發也。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義章,其義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則竟內之子孫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蒞之,有故,則使人可也。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②,君明其義故也。其德薄者其志輕,疑於其義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為民父母矣!
【注釋】
①濟志:孔疏:「言禘、嘗之義,若人君明之,所以成就其志。」
②君不失其義者:鄭註:「君雖不自親祭,祭禮無闕,於君德不損也。」
【譯文】
這裡所說的意義,是說國君如果了解了禘祭、嘗祭的意義,就能夠成就他的心志,這也是國君各種德行的發端。所以德行盛大的人,他的心志便一定深厚;心志深厚,就能彰顯祭祀的意義;能夠彰顯祭祀的意義,祭祀時就會滿懷虔敬;祭祀時滿懷虔敬,那麼境內的百姓就沒有人敢不敬順服從。所以君子對於祭祀,一定要親自參加,如果有特殊情況讓他人代替也是可以的。雖然是由他人代替,但由於君子的虔敬、祭禮的舉行而對他的德行並無損失,這就是因為君子明了祭祀的意義的緣故。德行淺薄的人,心志就輕浮,懷疑祭祀的意義,卻又有求於祭祀,這種情況下讓他必須滿懷虔敬地進行祭祀,那是做不到的。祭祀都做不到滿懷虔敬,如何能做民眾的父母呢!
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焉,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唯賢者能之。銘者,論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勳勞、慶賞、聲名①,列於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顯揚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順也。明示後世,教也。夫銘者,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觀於銘也,既美其所稱,又美其所為。為之者,明足以見之②,仁足以與之③,知足以利之④,可謂賢矣。賢而勿伐⑤,可謂恭矣。
【注釋】
①(zhuàn):同「撰」,撰述。
②明足以見之:孔疏:「謂己有顯明之德,足以見先祖之美。」
③仁足以與之:孔疏:「謂己有仁恩,故君上足以著先祖之銘與之。」
④知足以利之:孔疏:「謂己有智謀,足以利益於己,得上比先祖也。」
⑤伐:居功誇耀。
【譯文】
鼎上鑄刻有銘文,銘文,就是自我標記名字,通過自我標記名字而頌揚他的先祖的美名,使先祖的名聲彰明顯著於後世。作為先祖,沒有沒美德的,也沒有沒惡評的,銘文的要義,是讚揚先祖的美德而不稱述惡評。這就是孝子孝孫的心意,只有賢者才能做得到。銘文,記述先祖所有的美德、功業、勳勞、獎賞和所獲聲名榮譽,公布於天下,斟酌挑選後鑄刻在祭器上,同時也刻上自己的名字,用銘文祭祀紀念先祖。顯揚先祖的美名,就是崇尚弘揚孝道。將自己的名字附刻於其後,是表示對先祖的孝順。將先祖的美德明白地展示給後世,這是對後人的教導。那麼銘文,一次對先祖的稱頌而上上下下都有收穫。所以君子觀看銘文時,既讚美銘文所稱頌的內容,又讚美鑄刻銘文者的行為。鑄刻銘文的人,他的聰明足以看到先祖的美德加以稱頌,他的仁愛足以使君上賜給記述其先祖功德的銘文,他的智慧足以使銘文有利於自己和子孫後代,這樣的人就可以稱得上賢明了。賢明而又不吹噓誇耀,就可以稱得上恭敬謙和了。
故衛孔悝之鼎銘曰①:「六月丁亥,公假於大廟②。公曰:『叔舅③!乃祖莊叔④,左右成公⑤,成公乃命莊叔隨難於漢陽,即宮於宗周⑥,奔走無射⑦。』啟右獻公⑧,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⑨。乃考文叔⑩,興舊耆欲⑪,作率慶士⑫,躬恤衛國,其勤公家,夙夜不解⑬。民咸曰:『休哉!』公曰:『叔舅!予女銘,若纂乃考服。』悝拜稽首,曰:『對揚以辟之⑭,勤大命⑮,施於烝彝鼎⑯。』」此衛孔悝之鼎銘也。古之君子,論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國家如此。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傳,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注釋】
①孔悝(kuī):衛國大夫。衛國太子蒯聵(kuǎi kuì)發動政變,為了奪取君位劫持孔悝,強迫孔悝立他為君,史稱「莊公」。
②假(gé):到。大廟:衛國的始祖廟。大,同「太」。
③叔舅:對異姓之臣的尊稱。孔悝是衛莊公的外甥,故稱「叔舅」。
④莊叔:指衛大夫孔達,孔悝的七世祖。
⑤左右:孔疏:「助也。」成公:衛成公,名鄭。
⑥「成公」二句:衛成公三年(632),晉伐衛,衛成公逃難到楚國。此後,衛成公復國,又殺其弟叔武,被晉人押往京師囚禁。漢陽,漢水之北,為楚地。宮,宮室。此指囚禁於深宮。成周,東都洛邑。
⑦射(yì):同「」,厭倦。
⑧獻公:衛成公之曾孫,衛定公之子,名衎(kàn)。在位其間被大夫孫文子趕出衛國,逃到齊國,十二年後復國。
⑨成叔:莊叔之孫,孔悝的五世祖。纂(zuǎn):繼承。服:事。
⑩考:父親。文叔:衛國大夫孔圉,孔悝的父親。
⑪興舊耆欲:孔疏:「能興行先祖舊德嗜欲所為。」耆欲,即嗜欲,指志向。
⑫慶士:孫希旦引應鏞說:「卿士也。」
⑬解:通「懈」。
⑭對揚以辟(pì)之:鄭註:「對,遂也。辟,明也。言遂揚君命,以明我先祖之德也。」
⑮勤大命:孔疏:「言己勤行君之大命。」
⑯彝:泛指古代祭祀所用的禮器。
【譯文】
所以,衛國大夫孔悝的鼎上的銘文為:「六月丁亥,衛公來到太廟。衛公說:『叔舅!你的先祖莊叔曾輔佐我的先祖成公,成公曾命莊叔隨他一同逃難到漢水之北,後來成公被囚禁在京師宮中,莊叔往返奔走不知疲倦。』後有你的先祖成叔輔導、佐助我的先祖獻公,獻公命令成叔繼承先祖莊叔的事業。你的父親文叔,興起先祖舊時的志向,為卿士們做出表率,親身為衛國憂慮操心,為國家之事辛勤工作,日日夜夜都不懈怠。百姓都稱讚他說:『真好啊!』衛公又說:『叔舅!現在給你這篇銘文,你要繼承你父親的事業。』孔悝於是拜手叩頭行禮說:『我將稱頌讚揚國君的命令,彰顯先祖的美德,辛勤地執行國君的命令,把這些銘文都刻鑄在烝祭的彝鼎上。』」這就是衛國大夫孔悝鼎上的銘文。古代的君子為文論述先祖的美德,而使其昭著於後世,並將自己的名字附於其下,這說明他是如此地看重自己的國家。子孫們守衛著自己的宗廟、社稷,如果說其先祖沒有美德可以稱頌,那是誣枉;如果先祖有美德自己卻不知道,那就是愚暗;知道先祖的美德而不能使之流傳於後世,那就是不仁。這三種情形,都是君子感到恥辱的。
昔者周公旦有勳勞於天下①,周公既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尊魯,故賜之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內祭則大嘗、禘是也②。夫大嘗、禘,升歌《清廟》③,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④,此天子之樂也。康周公⑤,故以賜魯也。子孫纂之,至於今不廢,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
【注釋】
①周公旦:姓姬名旦。周武王死後,成王年紀尚幼,周公攝政,平定了叛亂,建立東都洛邑,分封諸侯,制禮作樂,建立典章制度,使政局得以穩定,國家得到發展。
②「外祭」二句:孫希旦說:「諸侯皆得社與大祫,惟不得郊與大禘。此因郊而並言『社』,因禘而並言『嘗』耳。」大禘,大祭始祖以下列祖列宗的典禮。據考證,魯國可以進行郊、禘之祭是魯惠公以後的僭越,假託出於周天子的特許。
③《清廟》:與後文「《象》」、「《大武》」,見《文王世子》「天子視學」節注⑪⑬⑭。《大夏》,見《樂記》「大章」節注④。
④八佾(yì):天子的樂舞行列。八人為一列,「八佾」為六十四人。天子八佾,諸侯六佾。
⑤康:鄭註:「猶褒大也。」
【譯文】
從前,周公旦有功勳於天下,周公去世後,成王、康王追念周公的豐功偉績,而想要對周公的封國魯國表示格外的尊崇,所以特賜魯國可以舉行重大的祭祀典禮。外祭,可以南郊祭天、祭社神;內祭,太廟祭祀可以舉行大嘗、大禘。大嘗、大禘周公時,樂人登堂唱《清廟》,下堂樂隊用管樂演奏《象》,舞者手執紅色的盾和玉制的斧跳《大武》舞,用八列舞隊跳《大夏》舞,這些都是天子才能使用的樂舞。為了褒揚獎掖周公,所以把這些賜給了魯國。周公的子孫繼承了這些,直到今天仍不廢棄,就是為了彰顯周公的功德,同時也顯現了本國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