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雜記上第二十
【題解】
鄭玄《禮記目錄》云:「名曰『雜記』者,以其雜記諸侯以下至士之喪事。」
本篇所記,包括招魂、訃告、柩車裝飾、祔祭、喪服、含、禭、賵等與喪事有關的事宜及禮節,可與《檀弓》、《曾子問》、《喪服小記》、《喪大記》互相參看,也可對《儀禮·士喪禮》、《儀禮·喪服》二篇進行補充說明。孫希旦指出:「《喪服小記》者,以其所記之瑣碎而名之也。《喪大記》者,以其所記之繁重而名之也。此篇所記,有與《小記》相似者,有與《大記》相似者,又有非喪事而亦記之者。以其所記者雜,故曰《雜記》。」由於篇幅較長,本篇分上、下兩部分。
諸侯行而死於館①,則其復如於其國②;如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③,以其綏復。其有裧④,緇布裳帷⑤,素錦以為屋而行⑥。至於廟門,不毀牆⑦,遂入,適所殯⑧,唯為說於廟門外⑨。
【注釋】
①館:他國的館舍。
②復:鄭註:「招魂復魄也。」如於其國:按照諸侯死在本國的辦法招魂,即拿著死者的衣服,登梯從正屋東檐上屋脊(「升屋東榮」),在西邊面朝北大聲呼喊死者的名字。
③升其乘車之左轂(gǔ):象徵死於家時的「升屋東榮」。轂,車輪中心部位,外接車輻內受車軸。
④(qiàn):柩車的頂蓋。孫希旦曰:「者,載屍車飾之總名。若分而言之,則蓋於上者為,屬於而四垂者為裧,周於四旁者為裳帷,在之內而周於屍者為屋。」裧(chān):指連著而四周下垂的緣邊。
⑤裳帷:柩車四周的帷布。鄭註:「裳帷用緇,則用赤。」
⑥屋:在之下,裳帷之內,覆蓋棺材的小帳子。
⑦牆:指裳帷。
⑧適所殯:到達停殯之處,停殯在堂上兩楹柱之間。
⑨說:通「脫」。指去除。
【譯文】
諸侯出行而死在他國的賓館裡,那麼為他招魂的儀式就如同他死在本國一樣;如果他死在路上,那麼為他招魂時就登上他生前所乘之車左輪輪轂上,揮動登車時拉手的繩子來招魂。柩車上有頂蓋,頂蓋的四周有下垂的緣邊,柩車的四周是用黑布圍成的帷幕,用素錦做的帳子覆蓋在棺槨上,這樣裝飾後柩車才出行。到達本國的殯宮,不用撤掉柩車四周的帷布就可進入,把靈柩停放在堂上兩楹柱之間,進入殯宮前只把柩車上的頂蓋撤掉,放在殯宮門外。
大夫、士死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於館死,則其復如於家。大夫以布為而行,至於家而說,載以車①,入自門至於阼階下而說車,舉自阼階,升適所殯。士,葦席以為屋,蒲蓆以為裳帷。
【注釋】
①(chuán)車:無輻條,以圓木為四輪的載屍或載柩之車。
【譯文】
大夫、士出行,死在路上,那麼招魂時就登上他們生前所乘之車左輪輪轂上,揮動登車時拉手的繩子來招魂;如果死在他國的賓館裡,那麼為他招魂的儀式就如同他死在家裡一樣。大夫去世,柩車用白布為頂蓋出行,到達自家門口,撤下頂蓋,把棺木放到車上,從大門進到東階下,把棺木從車上搬下,從東階抬上堂,抬到堂上兩楹柱之間。士去世,柩車也有頂蓋,用葦席覆棺,用蒲蓆遮圍充當柩車四周的裳帷。
凡訃於其君①,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長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②。」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③,敢告於執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祿。」大子之喪④,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大夫訃於同國適者⑤,曰:「某不祿。」訃於士,亦曰:「某不祿。」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⑥。訃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⑦,使某實⑧。」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士訃於同國大夫,曰:「某死。」訃於士,亦曰:「某死。」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訃於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注釋】
①訃(fù):訃告,即報喪。
②君之臣某之某死:上「某」指臣名,下「某」指去世的親屬。
③寡君:向他國國君稱本國國君時的謙辭。不祿:據《曲禮下》:「天子死曰『崩』,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祿』。」這裡稱國君死為「不祿」,是向他國之君報喪的謙詞。下同。
④大:同「太」。
⑤適:鄭註:「讀為『匹敵』之『敵』,謂爵同者也。」齊等。
⑥外臣:無直接統屬關係的臣子。寡:寡德。
⑦外私:外國的私交、朋友。
⑧某:為使者之名。實(zhì):通「至」,告。
【譯文】
凡臣子去世,向本國國君報喪,報喪者要說:「國君的臣子某死了。」如果是臣子的父親、母親、妻子、長子去世,報喪者要說:「君的臣子某的某位親屬死了。」國君去世,派使臣向他國國君報喪,要說:「寡君不祿了,敢向您的官員通告。」夫人去世,向他國國君報喪,要說:「寡小君不祿了。」太子去世,向他國國君報喪,要說:「寡君的嫡子某死了。」大夫去世,向本國爵位相等的人報喪,要說:「某不祿了。」如果向士報喪,也要說:「某不祿了。」如果向他國國君報喪,要說:「國君的外臣、寡大夫某死了。」如果向他國爵位相當的人報喪,要說:「您外國的私交、寡大夫某不祿了,喪家派我前來報告。」如果向他國的士報喪,也要說:「您的外國私交、寡大夫某不祿,喪家派我前來通告。」士去世,向本國大夫報喪,要說:「某死了。」如果向本國的士報喪,也要說:「某死了。」如果向他國國君報喪,要說:「君的外臣某死了。」如果向他國的大夫報喪,要說:「您外國的私交某死了。」如果向他國的士報喪,也要說:「您外國的私交某死了。」
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①,士練而歸②。士次於公館,大夫居廬③,士居堊室④。
【注釋】
①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孔疏:「君之舍也,大夫恩深祿重,故為君喪居廬。終喪畢,乃還家也。」次,舍。
②練:練祭。小祥以後,孝子除去首絰,改戴練冠,故稱「練祭」。孔疏:「士卑恩輕,故至小祥,而反其所治邑也。」
③廬:即「倚廬」,居喪時的臨時草棚,地點在中門外東牆下。
④堊(è)室:居喪時用磚壘成的小草屋,地點也在中門外東牆下,屋草不塗泥,只用白堊塗牆。按禮,「堊室」是孝子在練祭以後的住處。堊,塗飾的白土。
【譯文】
國君去世,大夫要在國君的館舍中居喪三年才能回家,士可以在練祭後回家。士也要在國君的館舍中居喪,在國君館舍中居喪時,大夫住在倚廬中,士住在堊室中。
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士為其父、母兄弟之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大夫之庶子為大夫,則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與未為大夫者齒。士之子為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為之置後。
【譯文】
身為大夫,為去世的父母、兄弟沒有做到大夫者服喪,就按士禮為之服喪。身為士,為去世的父母、兄弟已做到大夫者服喪,也按士禮為之服喪。大夫的嫡子,為去世的大夫也按大夫之禮服喪。大夫的庶子若已身為大夫,為去世的父母也按大夫之禮服喪;但舉行喪禮排位時,與不是大夫的家人只能按年齡排位。士之子做了大夫去世了,他的父母因身份低就不能作為喪主主持喪事,要由他的兒子來主喪;如果他沒有兒子,就要為他立一個後嗣主喪。
大夫卜宅與葬日①,有司麻衣、布衰、布帶②,因喪屨,緇布冠不蕤③。占者皮弁④。如筮⑤,則史練冠、長衣以筮⑥。占者朝服⑦。
【注釋】
①卜宅與葬日:用龜卜選定墓地與下葬日期。在墓地卜宅,在殯宮門外卜葬日。宅,葬地。
②有司:鄭註:「卜人也。」麻衣、布衰、布帶:鄭註:「此服非純吉,亦非純凶也。」孫希旦說,此有司系大夫之臣,其本應服斬衰,即純凶之服,但因參與卜筮不敢以凶服臨鬼神,故服此既非純吉亦非純凶之服。麻衣,白布深衣,屬於吉服。布衰,指綴於胸前和背後的兩塊粗麻布。綴於胸前的長六寸,寬四寸;綴於後背的長一尺六寸,寬四寸,又稱「負版」。「布衰」、「布帶」都屬於凶服。
③蕤(ruí):通「」,冠纓在下巴處打結後垂下的部分。緇布冠本就無,這裡特別言之,是怕人誤以為因事變服。
④占者:鄭註:「占者尊於有司。」孫希旦說,「占者乃公有司」,即「蒞卜者」,「命龜、作龜,於接鬼神尤親,宜使無服者,故以公有司蒞卜」。「公有司」是國君派去的官員,地位高於大夫的家臣。「蒞卜」是觀看卜龜後龜甲裂紋判斷吉凶宜忌。皮弁:即皮弁服,是純吉之服。見《郊特牲》「天子適四方」節注⑬。
⑤筮:指用蓍草來占卜。
⑥史:鄭註:「筮史,筮人也。」練冠:用練過的白絹所制之冠。長衣:即深衣。
⑦朝服:玄冠、緇衣、素裳、冕弁,是純吉之服。
【譯文】
大夫去世,龜卜墓地和下葬日期,卜人要身穿白麻布衣,前胸綴著一塊粗麻布,腰系布帶,腳穿麻繩編的喪鞋,頭戴緇布冠,沒有下垂的冠纓的飾帶。占驗貞卜吉凶者穿皮弁服。如果用蓍草來占卜墓地和葬期,筮占的史官就頭戴練冠、身穿長衣。占驗貞卜者身穿朝服。
大夫之喪,既薦馬①。薦馬者,哭踴②,出乃包奠而讀書③。
【注釋】
①薦馬:指將牽引柩車之馬牽進廟門的禮儀。孔疏引《士喪禮》謂:「薦馬之節,凡有三時,一者柩初出至祖廟,設奠為遷祖之奠訖,乃薦馬,是其一也。至日側祖奠之時又薦馬,是其二也。明日將行,設遣奠之時又薦馬,是其三也。」此處所說「薦馬」,指的是第三次。薦,孔疏:「進也。」
②薦馬者,哭踴:孔疏:「謂主人見薦馬」,「進馬至乃哭踴」。孫希旦認為,指圉人與御者,「喪無人不致其哀,故薦馬者雖賤亦哭,成踴乃出也」。
③包奠:將祭奠所用的犧牲的下體用葦席包裹起來,用以隨柩入葬。讀書:即讀賵。見《檀弓上》「讀賵」節注①。
【譯文】
大夫的喪禮,等到下葬那天要出發時行「薦馬」禮,即把拉柩車的馬牽進祖廟。御者將馬拉進去的時候,大家一起哭泣跳腳,馬牽出廟門後,將祭奠所用的犧牲的牲體包裹好,主人之史開始宣讀親屬朋友們贈送的助喪物品的清單。
大夫之喪,大宗人相①,小宗人命龜②,卜人作龜③。
【注釋】
①大宗人:與下文「小宗人」均為大夫的相禮者。因尊卑而分為大、小。相:佐助主人舉行禮儀活動。
②命龜:告訴龜甲所要占問的事項。
③卜人:卜師,掌管卜事的官員。作龜:鄭註:「揚火灼之以出兆。」指用加熱的金屬物燒灼龜甲,使其出現裂紋,即兆象,再根據兆象占驗吉凶。
【譯文】
大夫的喪事,大宗人輔佐喪主行禮,小宗人將所要占問之事告訴龜甲,卜人灼龜獲取兆象。
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①。夫人稅衣、揄狄②,狄、稅素沙③。內子以鞠衣、褒衣④,素沙。下大夫以襢衣⑤。其餘如士。復西上⑥。
【注釋】
①褒衣:天子所褒賜之衣。冕服:五等諸侯之上服。上公的冕服叫「袞服」,侯、伯的冕服叫「(bì)服」,子、男的冕服叫「(cuì)服」。冕服均為玄衣裳,衣裳上的圖案各不相同。詳見《禮器》「禮有以文為貴者」節注①。爵弁:指赤而微黑的一種冠。爵弁服是配合爵弁所穿的禮服,即緇衣、緇帶、裳、赤黃色的蔽膝。爵,通「雀」。從本句開始至「狄、稅素沙」本在「其餘如士」之後,現按鄭注移正。
②稅(tuàn)衣:即褖衣。與「揄(yáo)狄」皆見《玉藻》「王后褘衣」節注②④。這裡是說諸侯夫人招魂時可用褖衣至揄狄五種禮服。
③素沙:指以素紗為里。
④內子:卿之正妻。鞠(jū)衣:見《玉藻》「王后褘衣」節注④。
⑤襢(zhàn)衣:見《玉藻》「王后褘衣」節注④。
⑥西上:孫希旦說,「凡位以西為尊」,「衣之尊者在西也」。
【譯文】
招魂禮,不同等級的人要用不同的衣服:為諸侯招魂,要用褒衣、冕服和爵弁服。為諸侯夫人招魂,要用褖衣、揄狄、闕狄、鞠衣、襢衣等五種衣服,這五種衣服都用素紗作里子。為卿的正妻招魂,要用鞠衣和褒衣,也都以素紗作里子。為下大夫之妻招魂,要用襢衣。為其他的人招魂都和士妻一樣,用褖衣。招魂時以西邊為尊位。
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①。
【注釋】
①揄絞(yáo xiáo):指畫有雉形圖案的青黃色繒帶。「揄絞」是一種葬時車飾。諸侯的柩車池下綴有繪有雉雞圖案的繒帶,大夫以下的柩車則不許有。揄,揄狄,即畫雉雞於絞。絞,青黃色的采。池:柩車上竹製的裝飾,位於荒(柩車裝飾性的篷頂)下,象徵著屋子的承霤。詳《檀弓上》「池視重霤」節注①。據鄭注,此處只說大夫而無君與士,因竹簡「爛脫」。
【譯文】
大夫的柩車池下不可以綴揄絞。
大夫附於士①。士不附於大夫,附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②。雖王父母在亦然。婦附於其夫之所附之妃③。無妃,則亦從其昭穆之妃④。妾附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男子附於王父則配⑤,女子附於王母⑥,則不配。公子附於公子⑦。
【注釋】
①附:鄭註:「讀皆為『祔』」,「祔於先死者」,即將死者的神主按昭穆順序移入祖廟與先祖一道祭祀。「祔」不僅要求按照昭穆順序,也要求講究身份和嫡庶。可與《喪服小記》「袝葬者不筮宅」節互相參看。
②無昆弟則從其昭穆:孔疏:「謂祖為大夫,無昆弟為士,則從其昭穆,謂祔於高祖為士者。若高祖為大夫,則祔於高祖昆弟為士者。」
③其夫之所附之妃:指祖父的配偶,即祖姑。
④「無妃」二句:孫希旦說:「無妃,謂夫所祔之妃尚在也。從其昭穆之妃中一而祔於高祖姑也。」
⑤配:鄭註:「謂並祭。」指並祭所祔祖先之配偶。
⑥女子:指未出嫁或出嫁未滿三月而死的女子。
⑦公子:國君的庶子。
【譯文】
大夫的神主可祔於生前為士的祖父的神主一道祭祀。士的神主卻不能祔於生前為大夫的祖父的神主一道祭祀,只能祔於生前為士的祖父的兄弟的神主一道祭祀,如果沒有身份為士的叔伯祖父,就按昭穆順序祔於身份為士的高祖神主一道祭祀。即使祖父母尚健在,也是這樣。婦人的神主應祔於其丈夫所祔的祖父配偶的神主一道祭祀。如果沒有祖父配偶的神主,祖父配偶尚健在,就按昭穆順序祔於高祖配偶的神主一道祭祀。妾的神主應祔於妾的祖姑的神主一道祭祀,如果沒有妾祖父配偶的神主,妾祖姑尚健在,就按昭穆順序祔於高祖之妾的神主一道祭祀。男子的神主祔於祖父神主祭祀,要並祭祖母,但未出嫁或出嫁未滿三月而死的女子的神主祔於祖母神主祭祀時,就不用並祭祖父。國君庶子的神主只能祔於同樣身為庶子的祖輩的神主一道祭祀。
君薨①,大子號稱「子」②,待猶君也。
【注釋】
①君薨:鄭註:「謂未逾年也。」孔疏:「若逾年則稱君。」
②大:同「太」。
【譯文】
國君去世未滿一年,即位的世子只稱「子」,不能稱「君」,但大臣們待之和國君一樣。
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①,唯杖、屨不易②。
【注釋】
①「有三年」二句:鄭註:「謂既練而遭大功之喪者也。」即剛為父母服完三年之喪,小祥祭後改戴練冠,除去了首絰,此時又遭遇要為親人服大功之喪,就要改戴大功之喪的喪冠、麻絰。
②唯杖、屨不易:大功之喪本無喪杖,喪鞋又與大功相同,因而不用改換。
【譯文】
為父母服完三年之喪小祥祭後改戴練冠,又遇到親屬去世應服大功之喪,就要把頭上的練冠、腰上的葛帶改為大功的喪冠和麻絰,只有喪杖和喪鞋不用更換。
有父母之喪,尚功衰①,而附兄弟之殤,則練冠,附於殤,稱「陽童某甫」②,不名神也。
【注釋】
①功衰(cuī):斬衰、齊衰之喪在小祥之後所穿的喪服。孔疏:「衰為三年練後之衰」,「今已有父母之喪,猶尚身著功衰」。功,大功。此喪服與大功初喪的喪服相同,故稱「功衰」。
②陽童:鄭註:「謂庶殤也。宗子則曰陰童。」孫希旦說,男子為殤稱為「陽童」,女子為殤稱為「陰童」。殤,指未成年而夭折。某甫:鄭註:「尊神不名,為之造字。」殤者本無字,為表示對神靈的尊敬,特地為之起一個字。「某」即指給殤者起的字,「甫」是男子的美稱。
【譯文】
為父母服喪三年,已過小祥祭,換上了功衰,此時又遇到舉行未成年而夭折的兄弟的祔祭,則仍戴著練冠參加祔祭;未成年而夭折的親人的祭文中,要給死者起一個字,叫「陽童某甫」,不能直呼其名,這是表示對神靈的尊重。
凡異居,始聞兄弟之喪,唯以哭對可也①。其始麻,散帶絰②。未服麻而奔喪,及主人之未成絰也③,疏者與主人皆成之④,親者終其麻帶絰之日數⑤。
【注釋】
①唯以哭對可也:孔疏:「初聞其喪,惻怛情重,不暇聞其餘事,唯哭對使者,則於禮可也。」
②其始麻,散帶絰:據孔疏,這是指要服大功喪以上的兄弟,初聞喪事始服麻絰,散垂其腰絰。如果是服小功以下的喪,就將腰絰垂散的部分纏於腰間,以示哀痛。
③成絰:即成服而系好腰絰。成服,即將喪服穿戴齊備。死者死後第一天小殮,親人加絰,第二天大殮,第三天親人成服。
④疏者:鄭註:「為小功以下也。」疏者與主人同日成服。
⑤親者:鄭註:「大功以上也。」終其麻帶絰之日數:親者從到家加麻散帶之日算起,無論主人是否成服,都要到第三天才成服。
【譯文】
凡是異地而居的兄弟,初聽到兄弟死訊時,對著報喪者哭泣就可以了。然後開始加麻制喪服,腰絰束腰後多餘的部分任其散開下垂。如果回家奔喪時沒有備好喪服戴首絰、腰絰,而主人也還沒有成服,這種情況下,小功以下的親屬就可以和主人一道成服,大功以上的親屬按禮儀服滿麻絰的日數再成服。
主妾之喪①,則自祔②,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
【注釋】
①主:主持,主辦。妾:嫡妻死後代理其職的妾。
②則自祔:鄭註:「祔自為之者,以其祭於祖廟。」孔疏:「以其祔祭於祖姑,尊祖,故自祔也。」《訓纂》引江永說,認為「自祔」應與下文「至於練、祥」連讀,即從祔祭到練、祥之祭,皆由妾子主持。
【譯文】
君為妾主持喪事,親自主持將妾之神主移入祖廟祔祭,其他的到練祭、祥祭,都由她的兒子主持。停殯和各種祭祀都在側室,而不在正室舉行。
君不撫仆、妾①。
【注釋】
①撫:撫屍而哭踴。
【譯文】
臣僕、妾去世,國君不撫屍而哭踴。
女君死①,則妾為女君之黨服②。攝女君,則不為先女君之黨服③。
【注釋】
①女君:指嫡妻。
②妾為女君之黨服:鄭註:「妾於女君之親,若其親然。」
③「攝女君」二句:《訓纂》引虞喜說:「此攝當為相代攝,是謂繼室則妾之,後女君也。有後女君,則不復服先女君之黨者,以當服後女君之黨故也。」攝女君,代攝女君,即繼室。
【譯文】
嫡妻已去世,嫡妻娘家的親屬死了,眾妾要為之服喪。但有了代攝嫡妻的繼室,就不再為嫡妻的親屬服喪。
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適兄弟之送葬者弗及,遇主人於道,則遂之於墓。凡主兄弟之喪,雖疏亦虞之①。
【注釋】
①雖疏亦虞之:孔疏:「此疏謂小功、緦麻,喪事虞、祔乃畢,雖服緦、小功之疏,彼既無主,故疏緦、小功者亦為之主虞、祔之祭。」虞,祭名。見《檀弓上》「孔子在衛」節注③。
【譯文】
聽到兄弟的死訊回鄉奔喪,服大功以上的親屬,遠望見死者的家鄉就要痛哭。為兄弟送葬而沒有趕上,在路上遇到葬畢回家的喪主,不能與喪主一道回家,要獨自前往墓地哭送。凡為兄弟主持喪事,即使是小功以下的親屬,也要舉辦虞祭、祔祭完畢才算結束。
凡喪服未畢①,有吊者,則為位而哭,拜,踴。
【注釋】
①凡喪服未畢:孔疏,服喪即將終了,喪禮程式會稍減,此時有賓客來弔唁,不得對新來的賓客減少禮儀程式。
【譯文】
凡服喪期沒有結束,若有賓客前來弔唁,喪主都應安排好在規定的哭喪位置上哭,向弔唁賓客行拜禮,跳腳致哀。
大夫之哭大夫,弁絰①。大夫與殯,亦弁絰。大夫有私喪之葛②,則於其兄弟之輕喪③,則弁絰。
【注釋】
①弁絰:皮弁上加一環形麻絰。
②私喪:鄭註:「妻子之喪也。」妻子之喪,卒哭祭後,丈夫要以葛絰代替麻絰。
③輕喪:緦麻之喪。
【譯文】
大夫去哭吊大夫,要頭戴皮弁,皮弁上加一環形麻絰。大夫參加大夫的殯葬禮,也頭戴皮弁,皮弁上加麻絰。大夫有妻子之喪,卒哭祭後已由麻絰改戴葛絰,如果這時遇到要為之服緦麻的兄弟去世,大夫就要去除妻子之喪的葛絰而改戴皮弁,皮弁上也要加一環形麻絰。
為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①。為妻,父母在②,不杖,不稽顙③。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④。
【注釋】
①「為長子杖」二句:鄭註:「辟(避)尊者。」喪無二主,祖、孫不可同位執杖。
②父母在:因下文有「母在」,故此「母」是衍字。
③不稽顙:鄭註:「尊者在,不敢盡禮於私喪也。」稽顙,是向前來弔唁的客人跪拜磕頭的拜賓禮。
④其贈也拜:孔疏:「他人以物來贈己,其恩既重,其謝此贈之人時為拜得稽顙。」
【譯文】
長子去世,其父為長子執喪杖,那麼長子之子就不能再執喪杖即孝子之位。為妻服喪,如果父親健在,那就不能手持喪杖,拜賓行禮也不能額頭觸地。如果父親去世而母親健在,可以手持喪杖,但拜賓行禮仍不能額頭觸地。如果來弔唁的客人贈送了助喪的財物,拜賓行禮時就要額頭觸地拜謝。
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①
【注釋】
①孫希旦《集解》云:「二者之不服,皆為尊諸侯也。一則尊其舊君而不敢自援,一則尊其新君而不敢自貶。」
【譯文】
本是諸侯之臣,後來離開諸侯到大夫那裡為臣,如果諸侯去世,不再反過來為他服喪;本是大夫家的臣,後來離開大夫家到諸侯那裡為臣,如果大夫去世,也不再反過來為他服喪。
喪冠條屬①,以別吉凶。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②。小功以下左,緦冠繰纓③。
【注釋】
①喪冠條屬(zhǔ):鄭註:「別吉凶者,吉冠不條屬也。」講吉冠、凶冠之別。冠之形制,有一冠圈套在髮髻上,叫做「武」。武上有一道冠梁,從前到後,覆於頭頂。武的兩側各有一根系冠的絲繩結於頷下以固冠,即帽帶,叫做「纓」。帽帶綰好以後餘下部分下垂,叫做「」(ruí)。喪冠的「武」是一條麻繩圈,繞成冠圈後多餘的部分垂在右邊就是纓;吉冠的「武」和「纓」的材質不同,由兩根絲組做成,分別縫在冠圈左、右兩側,戴冠後,將兩組冠纓在頷下系住,垂穗為飾。條屬,孔疏:「屬,猶著也。謂取一條繩屈之為武,垂下為纓,以著冠。」喪冠要將垂下的冠纓繞頷下而上結於冠圈左側,這就是「條屬」。屬,連接。
②右縫:冠樑上的冠布由左向右打皺褶縫起來。
③繰:鄭注當為「澡」。澡,指經過漂洗處理過的麻布。
【譯文】
喪冠是用一條麻繩纏繞來連接武與纓,這是為了和吉冠相區別。三年之喪,小祥祭後改戴練冠,此練冠的武與纓也是用一條麻繩纏繞來連接的,但冠樑上的皺褶要由左向右側縫。服小功喪以下的親屬,所戴喪冠冠樑上的皺褶就由右向左側縫,服緦麻喪的親屬,所戴喪冠用漂洗過的麻布做冠纓。
大功以上散帶①。
【注釋】
①大功以上散帶:見本篇「凡異居」節注②。
【譯文】
服大功喪以上的親屬,在小殮之後到成服之前,紮好腰絰後多餘的部分散開下垂。
朝服十五升①,去其半而緦②,加灰錫也③。
【注釋】
①升:計算布粗細的單位。經線八十縷為一升。升數越多,布越細密。
②去其半而緦:十五升的布為一千二百縷經線,抽去一半經線為六百縷,用六百縷經線織成的布就是緦麻布。
③加灰錫也:即錫衰,指用加灰治過的、較細較平滑的布製成的喪服。
【譯文】
朝服是用十五升的細布製成的,十五升的布抽掉一半經線,就是緦麻喪服所用的布,把這種布加灰捶洗,就是錫衰之服所用之布。
諸侯相襚①,以後路與冕服②。先路與褒衣不以襚③。
【注釋】
①襚(suì):向死者贈送衣服。
②後路:即副車。因副車隨行在正車之後,故稱。冕服:見《玉藻》「諸侯玄端以祭」節注②。
③先路:諸侯所乘之正車。褒衣:見本篇「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節注①。
【譯文】
諸侯贈送入殮下葬的衣服,可以用副車和冕服。自己所乘之車和天子所賜之衣不能贈送給死者。
遣車視牢具①,疏布,四面有章②,置於四隅。載③,有子曰:「非禮也。喪奠脯、醢而已。」
【注釋】
①遣車:孔疏:「送葬載牲體之車也。」下葬時,遣車與牲體一同埋入墓壙。牢具:即上文所言「包奠」的個數。據《檀弓下》載:「國君七個,遣車七乘。大夫五個,遣車五乘。」
②章:通「障」。
③(zhāng):鄭註:「米糧也。」
【譯文】
遣車的個數要根據包奠的個數決定,遣車用粗布作頂蓋,四面有屏障,祭奠的牲肉與遣車一起入葬,放在外槨的四角。有的人家在遣車裡載著糧食,有子說:「這不合乎禮制。喪禮規定祭奠所用食品,就肉脯、肉醬而已。」
祭稱「孝子」、「孝孫」①,喪稱「哀子」、「哀孫」。
【注釋】
①祭:謂吉祭。喪禮至卒哭祭後為吉祭,此前為喪祭。
【譯文】
卒哭祭後的吉祭時,要自稱「孝子」、「孝孫」,卒哭祭之前的喪祭時,則自稱「哀子」、「哀孫」。
端衰、喪車①,皆無等。
【注釋】
①端衰:指喪服上衣。喪服的上衣與吉服的玄端式樣相同,只是喪服上衣胸前綴有一根長六寸、寬四寸的衰布,故稱。
【譯文】
孝子穿的喪服、乘的喪車,沒有貴賤等級的差別。
大白冠、緇布之冠①,皆不蕤②。委武玄、縞而後蕤③。
【注釋】
①大(tài)白冠:上古的白布冠。緇布之冠:黑布冠。
②蕤(ruí):通「」。見本篇「大夫卜宅與葬日」節注③。
③委武:鄭註:「冠卷也。秦人曰『委』,齊東曰『武』。」即冠之武。玄:玄冠。縞:縞冠。《訓纂》引江永說,玄冠用黑繒製作,縞冠用絹製作,因此冠纓打結下垂為飾。
【譯文】
上古的白布冠和黑布冠,都是沒有纓飾的。有冠圈的玄冠和縞冠才有下垂的纓飾。
大夫冕而祭於公①,弁而祭於己②。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③。士弁而親迎,然則士弁而祭於己可也④。
【注釋】
①祭於公:鄭註:「助君祭也。」孔疏:「助祭為尊,故服冕。」
②弁:爵弁。孔疏:「自祭為卑,故服爵弁。」
③冠:指玄冠。
④「士弁」二句:士可以戴著爵弁迎親,因為這屬於己事。因此,同樣作為己事,士也可以戴著爵弁參加家祭。親迎,迎親,婚禮中新郎要親自到新娘家迎娶新娘。
【譯文】
大夫參加國君舉行的祭祀要穿戴冕服,而參加自家舉行的家祭可以穿戴爵弁服。士參加國君舉行的祭祀要穿戴爵弁服,而參加自家舉行的家祭可以穿戴玄冠服。士結婚時迎娶新娘可以穿戴爵弁服,由此看來,士參加自己的家祭也是可以穿戴爵弁服的。
暢①,臼以椈②,杵以梧③。枇以桑④,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⑤,長三尺,刊其柄與末⑥。
【注釋】
①暢:通「鬯」,即郁鬯,一種用搗碎的鬱金香草調製的酒。
②臼(jiù):搗物的盛器。椈(jú):柏木。
③杵(chǔ):搗物的木棍。梧:梧桐木。
④枇(bǐ):是從烹煮牲體的鼎鑊中撈取牲肉的木勺。喪祭用桑枇,吉祭用棘枇。
⑤畢:也是從烹煮牲體的鼎鑊中撈取牲體的器具,形制如木叉。
⑥刊:削。
【譯文】
製作祭祀用酒的鬱金香草,搗碎它的臼用柏木製作,杵用梧桐木製作。從烹煮牲體的鼎鑊中撈取牲肉的木勺用桑木製成,長三尺,也有人說長五尺。撈取牲肉的木叉也用桑木製作,長三尺,木柄與頂端要加工刮削。
率帶①,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
【注釋】
①率(lǜ)帶:鄭註:「此謂襲屍之大帶也。」指死者生前外衣所系的大帶,死後入殮畢用於襲屍,即將穿著多重衣服的屍體捆束起來。率,通「」,緝邊。
【譯文】
襲屍用的帶,諸侯、大夫五色具備,士只有紅、綠二色。
醴者①,稻醴也。瓮、甒、筲、衡②,實見間③,而後折入④。
【注釋】
①醴:甜酒。
②瓮(wèng):盛醋、醬的陶器。甒(wǔ):盛酒之器。筲(shāo):盛黍稷的竹器。衡:即「桁」(héng),木架子。這些都是盛放隨葬物品的器具。鄭註:「此謂葬時藏物也。」
③實見間:孔疏:「藏於見外、槨內。」「見」為荒、帷等棺外之飾,這是說將盛放隨葬品的器具裝好後,放置在槨內與棺飾之間。
④折:放置在棺槨上的長方形蓋板,折上再加席後填土。
【譯文】
隨葬用的醴酒,是用稻米釀製的。盛放醋醬的瓮,盛放酒的甒,盛放黍稷的筲,盛放各種容器的木架,這些盛放隨葬物品的器具裝好後,都放置到槨內與棺飾之間,然後將折拿進墓穴放在棺槨之上。
重①,既虞而埋之。
【注釋】
①重(chóng):虞祭前還沒有製作神主,「重」作為死者靈魂的憑依先替代神主,死者出殯後次日將到祖廟祭祀,重即在祖廟東門外就地掩埋。見《檀弓下》「喪禮,哀戚之至也」節注⑦。
【譯文】
作為暫時替代神主的重,虞祭以後就要埋葬。
凡婦人,從其夫之爵位。
【譯文】
凡是婦人的喪禮,都根據其夫的爵位高下尊卑來辦。
小斂、大斂、啟,皆辯拜①。
【注釋】
①辯:通「遍」。
【譯文】
小殮、大殮和啟殯,每件事結束,喪主都要在東階前的喪位遍拜前來的賓客。
朝夕哭不帷①,無柩者不帷②。
【注釋】
①朝夕哭:既停殯至出葬之間,每天早、晚,親人都要入殯宮哭靈,就叫「朝夕哭」。傳說鬼神尚幽暗,因此停放靈柩處要用帷幕遮擋。
②無柩者:鄭註:「謂既葬也。」
【譯文】
朝夕哭時,要拉開殯宮堂上遮擋靈柩的帷幕,如果靈柩已出葬,殯宮堂上就不用再懸掛帷幕了。
君若載而後吊之①,則主人東面而拜,門右北面而踴。出待②,反而後奠③。
【注釋】
①君若載而後吊之:孔疏:「謂君來吊臣之葬,臣喪朝廟,柩已下堂,載在柩車,而君吊之。」
②出待:出廟門等待國君離去,這是不敢讓國君久留的意思。
③奠:設祖奠,向靈柩報告國君來弔喪事。見《檀弓上》「曾子吊於負夏」節注②。
【譯文】
國君到臣子家弔喪,如果靈柩已載到柩車上,國君來弔問,國君站在柩車的東面,面朝西,喪主就要面朝東跪拜,再到門內右邊面朝北痛哭、跳腳。然後到廟門外等待國君離去,然後再返回廟內設置祖奠。
子羔之襲也①,繭衣裳與稅衣、袡為一②,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玄冕一③。曾子曰:「不襲婦服④。」
【注釋】
①子羔:孔子的弟子高柴。襲:小殮所穿之衣。
②繭衣裳:上衣下裳相連之袍。此指新絲綿長袍。稅(tuàn)衣:即褖衣。衣裳相連、鑲有絳色邊緣的黑衣,罩在繭衣裳之外。:絳色。袡(rán):下裳的衣緣。鄭註:「纊為繭,縕為袍,表之以稅衣,乃為一稱爾。」此為一套。
③「素端一」四句:素端,白布衣、素裳。皮弁,即皮弁服,素衣素裳。爵弁,即爵弁服,緇衣裳。玄冕,即玄冕服,玄衣裳,上衣無文飾,下裳有黻形圖案。孔疏,襲衣共五稱(套)。
④不襲婦服:這是曾子批評子羔襲衣不合乎禮制的話。曾子認為,「袡」是婦人之衣,子羔不應穿用。
【譯文】
子羔小殮時穿的襲衣有五套,一套是絮有絲綿的長袍,外面罩上一件鑲有絳紅色下緣的黑衣;一套是素端,布衣素裳;一套是皮弁服,素衣素裳;一套是爵弁服,緇衣裳;一套是玄冕服,玄衣裳。曾子說:「鑲有絳紅色下緣的黑衣是婦人的襲衣,子羔不應該穿用。」
為君使而死,公館復,私館不復。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為也;私館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①
【注釋】
①此節文字見《曾子問》「曾子問曰:為君使而卒於舍」節。
【譯文】
為國君出使國外而去世,如果死在公館中就可以舉行招魂祭,如果死在私館裡就不能舉行。所謂公館,就是他國國君的宮室或國君所建造的館舍;所謂私館,就是卿大夫以下的私宅。
公七踴①,大夫五踴②,婦人居間③;士三踴④,婦人皆居間。
【注釋】
①公:國君。七踴:諸侯死五日而殯,每天一踴,加上小殮、大殮時各一踴,共七踴。
②大夫五踴:大夫死三日而殯,每天一踴,加上小殮、大殮時各一踴,共五踴。
③婦人居間:踴時男子在先,婦女居中,賓客最後。
④士三踴:士死三日而殯,始死日一踴,小殮、大殮各一踴,共三踴。
【譯文】
從始死之日到停殯期間,要為國君痛哭跳腳七次,為大夫痛哭跳腳五次,為士痛哭跳腳三次。每一次跳腳,都是男子在先,婦人居中,賓客在最後。
公襲:卷衣一,玄端一,朝服一,素積一,裳一,爵弁二,玄冕一,褒衣一①,朱綠帶②,申加大帶於上③。
【注釋】
①「卷(gǔn)衣一」八句:卷衣,袞服。玄端,緇衣黃裳。朝服,緇衣素裳。素積,即皮弁服。裳,絳色的裳。爵弁、玄冕、褒衣,見本篇「子羔之襲」節注③。褒衣,見本篇「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節注①。
②朱綠帶:鄭註:「襲衣之帶。」紋飾雜以朱、綠兩色,與生前之帶不同。
③申:鄭註:「重也,重於革帶也。」大帶:即上文「率帶」。
【譯文】
國君小殮所穿的衣服有九套:一套是繡有龍紋的袞服,一套是緇衣黃裳的玄端服,一套是緇衣素裳的朝服,一套是素衣素裳的皮弁服,一套是裳,兩套緇衣裳的爵弁服,一套玄衣裳的玄冕服,一套褒衣,再用朱、綠兩色的帶子系腰,外面再束一條大帶。
小斂環絰①,公、大夫、士一也。
【注釋】
①環絰:用麻繩繞成環形,系在頭上。見《檀弓下》「叔仲皮學子柳」節注⑤。
【譯文】
小殮時喪主要頭戴環絰,無論國君、大夫還是士,都一樣。
公視大斂,公升,商祝鋪席①,乃斂。
【注釋】
①商祝:孔疏:「主斂事者也。」指熟悉主持喪殮禮儀的太祝。
【譯文】
臣喪大殮,國君親自到臨視察,即使臣已經入殮,國君升堂後,商祝也要重新鋪設殮席,再開始大殮。
魯人之贈也①,三玄二,廣尺,長終幅②。
【注釋】
①魯人之贈:孔疏:「記魯失也。贈謂以物送亡人於槨中也。」這是批評魯人給死者贈送的布帛隨葬品太少,不合禮制。
②「三玄二」三句:據《儀禮·士喪禮》:「贈用制幣玄束。」即要用十塊長一丈八尺、寬二尺四寸的玄色色之帛。現在魯國只用寬一尺、長二尺四寸的,不合於禮制。幅,寬。
【譯文】
魯國人贈送死者入墓壙的布帛,三塊是玄色,兩塊是絳色,每塊只一尺寬,二尺四寸長。
吊者即位於門西①,東面。其介在其東南②,北面,西上,西於門。主孤西面③。相者受命曰④:「孤某使某請事⑤。」客曰:「寡君使某⑥,如何不淑⑦!」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⑧。」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吊者降,反位。
【注釋】
①吊者:指諸侯派遣到別國弔唁亡君的使者。此節記述諸侯派使者參加他國亡故諸侯弔喪活動的禮儀。
②介:指使者的隨從人員。
③主孤:喪主,即已故諸侯的嗣子。西面:鄭註:「立於阼階下。」
④相者:孔疏:「相主人傳命者也。」即喪禮中輔助喪主幫忙傳話的人。
⑤孤某使某:上「某」是嗣子之名,下「某」是相者之名。
⑥使某:此「某」為使者名。
⑦如何不淑:鄭註:「如何不善,言君痛之甚。」這是表示哀悼之辭。淑,善。
⑧須:等待。
【譯文】
諸侯去世,他國諸侯派使者弔喪,使者就站在殯宮門外以西,面朝東。使者的隨從人員介,站在使者的東南,面朝北,以西邊為上位,使者及其隨員都要站在大門西,不能擋住大門。門內,嗣子面朝西站在東階下。輔助嗣子傳話的相者接受嗣君的命令,走出門來對使者說:「嗣子某命某來請問有何事。」使者答:「敝國國君派某前來,對貴國遭遇極大的不幸表示沉痛的哀悼!」相者進去報告,然後又走出來說:「嗣子某已在恭候了。」弔喪的使者進門,嗣子從阼階登堂,面朝西。使者從西阼階升堂,面朝東,致告君命說:「敝國國君驚悉貴國國君去世,派某前來,對貴國遭遇極大的不幸表示沉痛的哀悼!」嗣子磕頭拜謝,於是弔喪的使者從西階下堂,返回門外原位。
含者執璧將命①,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顙。含者坐委於殯東南,有葦席,既葬蒲蓆。降,出反位。宰夫朝服②,即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
【注釋】
①含者:諸侯派往別國弔唁亡君的使者的隨員副介,負責進獻給死者口中含的玉璧。孔疏:「含者、禭者當是副介、末介。」含,放在死者口中的玉。
②宰夫:「夫」字為衍文。此指小宰,為太宰助手。
【譯文】
負責贈送含玉的副介含者,手持玉璧致告君命,說:「敝國國君派某前來進獻含玉。」輔助嗣子傳話的相者進門稟告,然後又走出來,說:「嗣子某已在恭候。」含者於是進門,從西階登堂致告君命。嗣子聽後磕頭拜謝。含者跪坐,將玉璧放在靈柩東南的葦席上,如果死者已下葬使者才來到,就在行禮之後將玉璧放在準備好的蒲蓆上。然後含者從西階下堂,出門,返回原位。諸侯的小宰身穿朝服,腳穿喪鞋,從西階升堂,面朝西,跪坐拿起所贈之璧,從西階下堂向東走出,將玉璧收藏起來。
襚者曰①:「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②,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顙。委衣於殯東③。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霤④,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舉以東⑤,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
【注釋】
①禭者:諸侯派往別國弔唁亡君的使者之副手(末介),負責向死者贈送衣服。
②要:同「腰」。
③委衣於殯東:放置在靈柩東側的葦席上,在放玉璧的位置的北邊。
④霤(liù):屋檐。
⑤宰夫:也是太宰的屬官。
【譯文】
負責贈送衣服的末介禭者說:「敝國國君派某來贈送衣服。」輔助嗣子傳話的相者就進門稟告嗣子,然後又走出來,說:「嗣子某已在恭候。」禭者就拿起冕服,左手執衣領,右手執衣服的腰部,進門,從西階升堂,致告君命說:「敝國國君特派某來贈送衣服。」嗣子跪拜磕頭。於是禭者就將冕服放在靈柩東側的蓆子上。然後自西階下堂,走到門內屋檐下,再接過爵弁服,升堂,致告君命,嗣子磕頭拜謝,行禮如前。禭者再在庭院中接受皮弁服,在西階下接受朝服,在堂上接受玄端,都一一致告君命,嗣子跪拜磕頭也都和最初一樣。最後,禭者從西階下堂,出門,返回原位。五個宰夫每人從席上拿起一套禭服,自西下階向東走出,存放起來。下堂要從西階下,宰夫拿衣服時也面朝西。
上介賵①,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②,北輈③,執圭將命。客使自下由路西④。子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
【注釋】
①上介:諸侯派往別國弔唁亡君的使者的第一副手。賵(fèng):贈送喪家助葬的車馬。
②乘黃:四匹黃馬。大路:即上文所說的「後路」,也就是副車。
③輈(zhōu):車轅。
④客使:使者副手上介的手下。自下由路西:鄭註:「下,謂馬也。馬在路之下。」這是說馬在車的西側。
【譯文】
弔唁亡君的使者的第一副手上介擔任賵者,負責向喪家贈送助葬的車馬,手執玉圭致告君命說:「敝國國君派某前來贈送助葬的車馬。」輔助嗣子傳話的相者入內稟告,然後出來傳達,說:「嗣子某已在恭候。」上介就將四匹黃馬和一輛副車陳設在院子中間,車轅朝北,手執玉圭登堂致告君命。手下人陳設車馬,牽著馬站在副車西面。嗣子跪拜磕頭,上介跪坐,把圭放在靈柩東南角的席上。小宰跪下將圭取走,下階向東走出。
凡將命,鄉殯將命①,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賵者出,反位於門外。
【注釋】
①鄉:通「向」。
【譯文】
凡致告君命,都要面朝靈柩報告國君的命令,嗣子聽後都要跪拜磕頭。凡贈送物品都要面向西跪坐,把物品放在蓆子上。主國的宰將圭和璧從席上取走,宰夫將來客送上的衣服從席上取走,都由西階升堂,面朝西跪坐取走物品,然後從西階下堂。賵者上介贈送助葬的車馬後,從西階走下出門,返回原位。
上客臨①,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②。」相者反命,曰:「孤某須矣。」臨者入門右③,介者皆從之,立於其左,東上。宗人納賓④,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客立於門西,介立於其左,東上。孤降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踴三⑤。客出,送於門外,拜稽顙。
【注釋】
①上客:鄭註:「吊者也。」即諸侯派往別國弔唁亡君的正使。臨:入哭。孫希旦據孔疏說,吊所以慰主人,臨則使者自致其哀。上四事皆奉君命而行,臨則使者之私禮也。
②一介:孫希旦說:「猶一個也。」(fú):同「紼」,牽引棺柩車往墓穴的繩索。
③入門右:鄭註:「不自同於賓客。」門右之位是臣位,吊者不以使者身份來「臨」,因此立於門右。而下文中嗣子則三次勸吊者「復位」,就是仍然要以客禮優待使者。
④宗人:諸侯的禮官。
⑤拾(jié):輪流,交替。踴三:跳腳三次為一節。
【譯文】
正使要入門弔唁行禮哭喪,對輔助嗣子傳話的相者說:「敝國國君因有宗廟之事,不能親自前來承當助喪之事,派一個老臣某前來幫助牽拉柩車。」相者入門稟告後,走出來,說:「嗣子某已在恭候。」正使入門,站在門內右側,其隨行人員都跟隨著,站在使者的左邊,以東邊為上位。宗人迎進賓客,升堂,接受嗣君的命令。然後宗子下堂對賓客說:「嗣子某請求您不要受辱屈尊處於臣位,請求您恢復尊位回到原來的位置。」正使回答說:「敝國國君命令我,不得自視為賓客,您的命令就辭謝了。」宗人稟報後再次返回說:「嗣子某再次請求您不要受辱屈尊處於臣位,請求您恢復尊位回到原來的位置。」正使也再次回答說:「敝國國君命令我,不得自視為賓客,您的命令堅決辭謝了。」宗人又一次稟報後返回說:「嗣子某再次堅決請求您不要受辱屈尊處於臣位,請求您恢復尊位回到原來的位置。」正使回答說:「敝國國君命令我,不得自視為賓客,您的命令堅決辭謝了。如此堅決辭謝都不肯允准,只好恭敬從命。」於是,正使站在門內西側,隨從人員站在他的左邊,以東邊為上位。嗣子從阼階下堂,向賓客拜謝,後再升堂,客人從西階升堂,行哭禮,嗣子與客人輪流哀哭,跳腳三次。賓客出門,嗣子送於門外,跪拜磕頭。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吊①。
【注釋】
①「其國」二句:孔疏:「此謂國有君喪,而臣又有親喪,則不敢受他國賓來吊也。以義斷恩,哀痛主於君,不私於親也。」
【譯文】
本國國君死了,臣子恰巧也有親人去世,臣子要以國君之喪為重,不敢接受別國來賓的弔唁。
外宗房中南面①,小臣鋪席,商祝鋪絞、、衾②,士盥於盤北③,舉遷屍於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踴④,夫人東面坐馮之,興踴。
【注釋】
①外宗:指國君家之女性親屬,包括姑、姊妹之女,舅之女,及從母等。鄭註:「此《喪大記》脫字,重著於是。」此節與《喪大記》一節文字基本相同。
②商祝:見本篇「公視大斂」節注①。絞:包束屍體殮衣的布帶。(jìn):單被,大殮時用。衾(qīn):被子。三者皆為人死後殮屍所用的物品。
③士:也是喪祝的成員。盤:承水之器。
④馮(píng):撫屍。
【譯文】
外宗的女性親屬站在西房中,面朝南,小臣在阼階上鋪好殮席,商祝依次鋪好包束屍體殮衣的布帶、單被、被子,喪祝開始在盤子上洗手,抬起屍體放到鋪好的衣被上,包裹扎束。大殮結束,太宰向嗣子報告,嗣子撫著屍體痛哭並跳腳,夫人面朝東而坐,也撫著屍體痛哭,起身跳腳。
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①,及乘人②,專道而行。
【注釋】
①終夜燎(liào):孔疏:「謂柩遷之夜須光明,故竟夜燎也。」燎,點燃火炬照明。
②乘(shèng)人:指用人力拉車。
【譯文】
士的喪禮有三件事和天子的喪禮相同:一是靈柩遷到祖廟的當夜要徹夜點燃火炬照明,二是由人來拉柩車,三是柩車有專道而行,行人要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