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 律歷中

范曄 《後漢書》
賈逵論歷 永元論歷 延光論歷 漢安論歷 熹平論歷 論月食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施行百有餘年,歷稍後天,朔先於歷,朔或在晦,月或朔見。考其行,日有退無進,月有進無退。建武八年中,太僕朱浮、太中大夫許淑等數上書,言歷朔不正,宜當改更。時分度覺差尚微,上以天下初定,未遑考正。至永平五年,官曆署七月十六日月食。待詔楊岑見時月食多先歷,既縮用算上為日,因上言「月當十五日食,官曆不中」。詔書令岑普候,與官曆課。起七月,盡十一月,弦望凡五,官曆皆失,岑皆中。庚寅,詔書令岑署弦望月食官,復令待詔張盛、景防、鮑鄴等以《四分法》與岑課。歲余,盛等所中,多岑六事。十二年十一月丙子,詔書令盛、防代岑署弦望月食加時。《四分》之術,始頗施行。是時盛、防等未能分明曆元,綜校分度,故但用其弦望而已。 先是,九年,太史待詔董萌上言歷不正,事下三公、太常知歷者雜議,訖十年四月,無能分明據者。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遠,日、月宿度相覺浸多,而候者皆知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未至牽牛五度,而以為牽牛中星,後天四分日之三,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宿差五度。章帝知其謬錯,以問史官,雖知不合,而不能易。故召治歷編、李梵等綜校其狀。二月甲寅,遂下詔曰:「朕聞古先聖王,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河圖》曰:『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又曰:『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朕以不德,奉承大業,夙夜祗畏,不敢荒寧。予末小子,托在於數終,曷以續興,崇弘祖宗,拯濟元元?《尚書琁璣鈐》曰:『述堯世,放唐文。』《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乎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間者以來,政治不得,陰陽不和,災異不息,癘疫之氣,流傷於牛,農本不播。夫庶征休咎,五事之應,咸在朕躬。信有闕矣,將何以補之?《書》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歲二月,東巡狩,至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覲東後,葉時月正日。』祖堯岱宗,同律度量,考在璣衡,以正曆象,庶乎有益。《春秋保乾圖》曰:『三百年斗歷改憲。』史官用太初鄧平術,有餘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轉差,浸以謬錯。琁璣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而歷以為牽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則《四分》數之立春日也。以折獄斷大刑,於氣已迕;用望平和隨時之義,蓋亦遠矣。今改行《四分》,以遵於堯,以順孔聖奉天之文。冀百君子越有民,同心敬授,儻獲咸熙,以明予祖之遺功。」於是《四分》施行。而、梵猶以為元首十一月當先大,欲以合耦弦望,命有常日,而十九歲不得七閏,晦朔失實。行之未期,章帝復發聖思,考之經讖,使左中郎將賈逵問治歷者衛承、李崇、太尉屬梁鮪、司徒掾嚴勖、太子舍人徐震、鉅鹿公乘蘇統及、梵等十人。以為月當先小,據《春秋經》書朔不書晦者,朔必有明晦,不朔必在其月也。即先大,則一月再朔,後月無朔,是明不可必。梵等以為當先大,無文正驗,取欲諧耦十六日望,月BF44昏,晦當滅而已。又晦與合同時,不得異日。又上知、梵穴見,敕毋拘歷已班,天元始起之月當小。定,後年曆數遂正。永元中,復令史官以《九道法》候弦望,驗無有差跌。逵論集狀,後之議者,用得折衷,故詳錄焉。 逵論曰:「《太初曆》冬至日在牽牛初者,牽牛中星也。古黃帝、夏、殷、周、魯冬至日在建星,建星即今斗星也。《太初曆》斗二十六度三百八十五分,牽牛八度。案行事史官注,冬、夏至日常不及《太初曆》五度,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石氏《星經》曰:『黃道規牽牛初直斗二十度,去極二十五度。』於赤道,斗二十一度也。《四分法》與行事候注天度相應。《尚書考靈曜》『斗二十二度,無餘分,冬至在牽牛所起』。又編等據今日所在未至牽牛中星五度,於斗二十一度四分一,與《考靈曜》相近,即以明事。元和二年八月,詔書曰『石不可離』,令兩候,上得算多者。太史令玄等候元和二年至永元元年,五歲中課日行及冬至斗二十一度四分一,合古歷建星《考靈曜》日所起,其星間距度皆如石氏故事。他術以為冬至日在牽牛初者,自此遂黜也。」 逵論曰:「以《太初曆》考漢元盡太初元年日食二十三事,其十七得朔,四得晦,二得二日;新曆七得朔,十四得晦,二得二日。以《太初曆》考太初元年盡更始二年二十四事,十得晦;以新曆十六得朔,七得二日,一得晦。以《太初曆》考建武元年盡永元元年二十三事,五得朔,十八得晦;以新曆十七得朔,三得晦,三得二日。又以新曆上考《春秋》中有日朔者二十四事,失不中者二十三事。天道參差不齊,必有餘,余又有長短,不可以等齊。治歷者方以七十六歲斷之,則余分消長,稍得一日。故《易》金火相革之封《象》曰:『君子以治歷明時。』又曰:『湯、武革命,順乎天,應乎人。』言聖人必曆象日月星辰,明數不可貫數千萬歲,其間必改更,先距求度數,取合日月星辰所在而已。故求度數,取合日月星辰,有異世之術。《太初曆》不能下通於今,新曆不能上得漢元。一家曆法必在三百年之間。故讖文曰『三百年斗歷改憲』。漢興,常用《太初》而不改,下至太初元年百二歲乃改。故其前有先晦一日合朔,下至成、哀,以二日為朔,故合朔多在晦,此其明效也。」 逵論曰:「臣前上傅安等用黃道度日月弦望多近。史官一以赤道度之,不與日月同,於今歷弦望至差一日以上,輒奏以為變,至以為日卻縮退行。於黃道,自得行度,不為變。願請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度課,與待詔星象考校。奏可。臣謹案:前對言冬至日去極一百一十五度,夏至日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日去極九十一度。《洪範》『日月之行,則有冬夏。』《五紀論》『日月循黃道,南至牽牛,北至東井,率日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七』也。今史官一以赤道為度,不與日月行同,其斗、牽牛、東井、輿鬼,赤道得十五,而黃道得十三度半;行東壁、奎、婁、軫、角、亢,赤道七度,黃道八度;或月行多而日月相去反少,謂之日卻。案黃道值牽牛,出赤道南二十四度,其直東井、輿鬼,出赤道北二十四度。赤道者為中天,去極俱九十一度,非日月道,而以遙準度日月,失其實行故也。以今太史官候注考元和二年九月已來月行牽牛、東井四十九事,無行十一度者;行婁、角三十七事,無行十五六度者,如安言。問典星待詔姚崇、井畢等十二人,皆曰『星圖有規法,日月實從黃道,官無其器,不知施行』。案甘露二年,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以圖儀度日月行,考驗天運狀,日月行至牽牛、東井,日過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婁、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赤道使然,此前世所共知也。如言黃道有驗,合天,日無前卻,弦望不差一日,比用赤道密近,宜施用。上中多臣校。」案逵論,永元四年也。至十五年七月甲辰,詔書造太史黃道銅儀,以角為十三度,亢十,氐十六,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斗二十四四分度之一,牽牛七,須女十一,虛十,危十六,營室十八,東壁十,奎十七,婁十二,胃十五,昂十二,畢十六,觜三,參八,東井三十,輿鬼四,柳十四,星七,張十七,翼十九,軫十八,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史官以部日月行,參弦望,雖密近而不為注日。儀,黃道與度轉運,難以候,是以少循其事。 逵論曰:「又今史官推合朔、弦、望、月食加時,率多不中,在於不知月行遲疾意。永平中,詔書令故太史待詔張隆以《四分法》署弦、望、月食加時。隆言能用《易》九、六、七、八爻知月行多少。今案隆所署多失。臣使隆逆推前手所署,不應,或異日,不中天乃益遠,至十餘度。梵、統以史官候注考校,月行當有遲疾,不必在牽牛、東井、婁、角之間,又非所謂BF44,側匿,乃由月所行道有遠近出入所生,率一月移故所疾處三度,九歲九道一復,凡九章,百七十一歲,復十一月合朔旦冬至,合《春秋》、《三統》九道終數,可以知合朔、弦、望、月食加時。據官法天度為分率,以其術法上考建武以來月食,凡三十八事,差密近,有益,宜課試上。」 案史官舊有《九道術》,廢而不修。熹平中,故治歷郎梁國宗整上《九道術》,詔書下太史,以參舊術,相應。部太子舍人馮恂課校,恂亦復作《九道術》,增損其分,與整術並校,差為近。太史令颺上以恂術參弦、望。然而加時猶復先後天,遠則十餘度。 永元十四年,待詔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日增減一刻,不與天相應,或時差至二刻半,不如夏曆密。」詔書下太常,令史官與融以儀校天,課度遠近。太史令舒、承、梵等對:「案官所施漏法《令甲》第六《常符漏品》,孝宣皇帝三年十二月乙酉下,建武十年二月壬午詔書施行。漏刻以日長短為數,率日南北二度四分而增減一刻。一氣俱十五日,日去極各有多少。今官漏率九日移一刻,不隨日進退。夏曆漏刻隨日南北為長短,密近於官漏,分明可施行。」其年十一月甲寅,詔曰:「告司徒、司空:漏所以節時分,定昏明。昏明長短,起於日去極遠年,日道周圜,不可以計率分,當據儀度,下參晷景。今官漏以計率分昏明,九日增減一刻,違失其實。至為疏數,以耦法。太史待詔霍融上言,不與天相應。太常史官運儀下水,官漏失天者至三刻。以晷景為刻,少所違失,密近有驗。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斧官府當用者,計吏到,班予四十八箭。」文多,故魁取二十四氣日所在,並黃道去極、晷景、漏刻、昏明中星刻於下。 昔《太初曆》之興也,發謀於元封,啟定於元鳳,積三十年,是非乃審。及用《四分》,亦於建武,施於元和,訖於永元,七十餘年,然後儀式備立,司候有準。天事幽微,若此其難也。中興以來,圖讖漏泄,而《考靈曜》、《命歷序》皆有甲寅元。其所起在四分庚申元後百一十四歲,朔差卻二日。學士修之於草澤,信何以為得正。及《太初曆》以後天為疾,而修之者雲「百四十四歲而太歲超一辰,百七十一歲當棄朔餘六十三,中余千一百九十七,乃可常行」。自太初元年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當去分而不去,故令益有疏闊。此二家常挾其術,庶幾施行,每有訟者,百寮會議,群儒騁思,論之有方,益於多聞識之,故詳錄焉。 安帝延光二年,中謁者亶誦言當用甲寅元,河南梁豐言當復用《太初》。尚書郎張衡、周興皆能歷,數難誦、豐,或不對,或言失誤。衡、興參案儀注,考往校今,以為《九道法》最密。詔書下公卿詳議。太尉愷等上侍中施廷等議:「《太初》過天,日一度,弦望失正,月以晦見西方,食不與天相應;元和改從《四分》,《四分》雖密於《太初》,復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與天相應,合圖讖,可施行。」博士黃廣、大行令任僉議,如《九道》。河南尹祉、太子舍人李泓等四十人議:「即用甲寅元,當除《元命苞》天地開闢獲麟中百一十四歲,推閏月六直其日,或朔、晦、弦、望,二十四氣宿度不相應者非一。用《九道》為朔,月有比三大二小,皆疏遠。元和變歷,以應《保乾圖》『三百歲斗歷改憲』之文。《四分曆》本起圖讖,最得其正,不宜易。」愷等八十四人議,宜從《太初》。尚書令忠上奏:「諸從《太初》者,皆無他效驗,徒以世宗攘夷廓境,享國久長為辭。或雲孝章改《四分》,災異卒甚,未有善應。臣仗惟聖王興起,各異正朔,以通三統。漢祖受命,因秦之紀,十月為年首,閏常在歲後。不稽先代,違於帝典。太宗遵修,三階以平,黃龍以至,刑犴以錯,五是以備。哀、平之際,同承《太初》,而妖孽累仍,D058禍非一。議者不以成數相參,考真求實,而泛采妄說,歸福《太初》,致咎《四分》。《太初曆》眾賢所立,是非已定,永平不審,復革其弦望。《四分》有謬,不可施行。元和鳳鳥不當應歷而翔集。遠嘉前造,則表其休;近譏後改,則隱其福。漏見曲論,未可為是。臣輒復重難衡、興,以為五紀論推步行度,當時比諸術為近,然猶未稽於古。及向子歆欲以合《春秋》,橫斷年數,損夏益周,考之表紀,差謬數百。兩歷相課,六千一百五十六歲,而《太初》多一日。冬至日直斗,而雲在牽牛。迂闊不可復用,昭然如此。史官所共見,非獨衡、興。前以為《九道》密近,今議者以為有闕,及甲寅元復多違失,皆未可取正。昔仲尼順假馬之名,以崇君之義。況天之歷數,不可任疑從虛,以非易是!」上納其言,遂寢改歷事。 順帝漢安二年,尚書侍郎邊韶上言: 世微於數虧,道盛於得常。數虧則物衰,得常則國昌。孝武皇帝攄發聖思,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乃詔太史令司馬遷、治歷鄧平等更建《太初》,改元易朔,行夏之正,《乾鑿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三為日法。設清台之候。驗六異,課效C72A密,《太初》為最。其後劉歆研機極深,驗之《春秋》,參以《易》道,以《河圖帝覽嬉》、《雒書乾曜度》推廣《九道》,百七十一歲進退六十三分,百四十四歲一超次,與天相應,少有闕謬。從太初至永平十一年,百七十一歲,進退余分六十三,治歷者不知處之。推得十二度弦望不效,挾廢術者得竄其說。至元和二年,小終之數浸過,余分稍增,月不用晦朔而先見。孝章皇帝以《保乾圖》「三百年斗歷改憲」,就用《四分》。以太白復樞甲子為癸亥,引天從算,耦之目前。更以庚申為元,既無明文;托之於獲麟之歲,又不與《感精符》單閼之歲同。史官相代,因成習疑,少能鉤深致遠。案弦望足以知之。 詔書下三公、百官雜議。太史令虞恭、治歷宗等議: 建歷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後定日法,法定然後度周天以定分至。三者有程,則歷可成也。《四分曆》仲紀之元,起於孝文皇帝後元三年,歲在庚辰。上四十五歲,歲在乙未,則漢興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歲,歲在庚申,則孔子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尋之上行,復得庚申。歲歲相承,從下尋上,其執不誤。此《四分曆》元明文圖讖所著也。太初元年,歲在丁丑,上極其元,當在庚戌,而曰丙子,言百四十四歲超一辰,凡九百九十三超,歲有空行八十二周有奇,乃得丙子。案歲所超,於天元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俱超。日行一度,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一而周天一匝,名曰歲。歲從一辰,日不得空周天,則歲無由超辰。案百七十一歲二蔀一章,小餘六十三,自然之數也。夫數出於杪B85E,以成毫DA3E,毫DA 3E積累,以成分寸。兩儀既定,日月始離。初行生分,積分成度。日行一度,一歲而周。故為術者,各生度法,或以九百四十,或以八十一。法有細粗,以生兩科,其歸一也。日法者,日之所行分也。日垂令明,行有常節,日法所該,通遠無已。損益毫氂,差以千里,自此言之,數無緣得有虧棄之意也。今欲飾平之失,斷法垂分,恐傷大道。以步日月行度,終數不同,四章更不得朔餘一。雖言《九道》去課進退,恐不足以補其闕。且課歷之法,晦朔變弦,以月食天驗,昭著莫大焉。今以去六十三分之法為歷,驗章和元年以來日變二十事,月食二十八事,與《四分曆》更失,定課相除,《四分》尚得多,而又便近。孝章皇帝歷度審正,圖儀晷漏,與天相應,不可復尚。《文曜鉤》曰:「高辛受命,重黎說文。唐堯即位,羲和立渾。夏後制德,昆吾列神。成周改號,萇弘分官。」《運斗樞》曰:「常占有經,世史所明。」《洪範五紀論》曰:「民間亦有黃帝諸歷,不如史官記之明也。」自古及今,聖帝明王,莫不取言於羲和、常占之官,定精微於晷儀,正眾疑,秘藏中書,改行《四分》之原。及光武皇帝數下詔書,草創其端,孝明皇帝課校其實,孝章皇帝宣行其法。君更三聖,年曆數十,信而征之,舉而行之。其元則上統開闢,其數則復古《四分》。宜如甲寅詔書故事。 奏可。 靈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馮光、沛相上計掾陳晃言:「曆元不正,故妖民叛寇益州,盜賊相續為害。歷當用甲寅為元而用庚申,圖緯無以庚申為元者。近秦所用代周之元。太史治歷郎中郭香、劉固意造妄說,乞本庚申元經煒明文,受虛欺重誅。」乙卯,詔書下三府,與儒林明道者詳議,務得道真。以群臣會司徒府議。 議郎蔡邕議,以為: 歷數精微,去聖久遠,得失更迭,術無常是。漢興承秦,歷用顓頊,元用乙卯。百有二歲,孝武皇帝始改正朔,歷用《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八十九歲。孝章皇帝改從《四分》,元用庚申。今光、晃各以庚申為非,甲寅為是。案曆法,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凡六家,各自有元。光、晃所據,則殷曆元也。他元雖不明於圖讖,各自一家之術,皆當有效於當時。武帝始用《太初》丁丑之後,六家紛錯,爭訟是非。太史令張壽王挾甲寅元以非漢歷,雜候清台,課在下第,卒以疏闊,連見劾奏,《太初》效驗,無所漏失。是則雖非圖讖之元,而有效於前者也。及用《四分》以來,考之行度,密於《太初》,是又新元有效於今者也。延光元年,中謁者亶誦亦非《四分》庚申,上言當用《命歷序》甲寅元。公卿百寮參議正處,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遲速進退,不必若一。術家以算,追而求之,取合於當時而已。故有古今之術。今術之不能上通於古,亦猶古術之不能下通於今也。《元命苞》、《乾鑿度》皆以為開闢至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及《命歷序》積獲麟至漢,起庚午蔀之二十三歲,竟已酉、戊子及丁卯蔀六十九歲,合為二百七十五歲。漢元年歲在乙未,上至獲麟則歲在庚申。推此以上,上極開闢,則元在庚申。讖雖無文,其數見存。而光、晃以為開闢至獲麟二百七十五萬九千八百八十六歲,獲麟至漢,百六十一歲,轉差少一百一十四歲。雲當滿足,則上違《乾鑿度》、《元命苞》,中使獲麟不得在哀公十四年,下不及《命歷序》獲麟至漢相去四蔀年數,與奏記譜注不相應。 當今歷正月癸亥朔,光、晃以為乙丑朔。乙丑之與癸亥,無題勒款識可與眾共別者,須以弦望晦朔、光魄虧滿可得而見者,考其符驗。而光、晃歷以《考靈曜》為本,二十八宿度數及冬至日所在,與今史官甘、石舊文錯異,不可考校;以今渾天圖儀檢天文,亦不合於《考靈曜》。光、晃誠能自依其術,更造望儀,以追天度,遠有驗於圖書,近有效於三光,可以易奪甘、石,窮服諸術者,實宜用之。難問光、晃,但言圖讖,所言不服。元和二年二月甲寅,制書曰:「朕聞古先聖王,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史官用太初鄧平術,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而歷以為牽牛中星,先立春一日,則四分數之立春也,而以折獄斷大刑,於氣已迕,用望平和,蓋亦遠矣。今改行《四分》,以遵於堯,以順孔聖奉天之文。」是始用《四分曆》庚申元之詔也。深引《河》、《雒》圖讖以為符驗,非史官私意獨所興構。而光、晃以為香、固意造妄說,違反經文,謬之甚者。昔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舜葉時月正日,湯、武革命,治歷明時,可謂正矣,且猶遇水遭旱,戒以「蠻夷猾夏,寇賊奸宄」。而光、晃以為陰陽不和,奸臣盜賊,皆元之咎,誠非其理。元和二年,乃用庚申,至今九十二歲。而光、晃言秦所用代周之元,不知從秦來,漢三易元,不常庚申。光、晃區區,信用所學,亦妄虛無造欺語之愆。至於改朔易元,往者壽王之術已課不效,亶誦之議不用,元和詔書文備義著,非群臣議者所能變易。 太尉耽、司徒隗、司空訓以邕議劾光、晃不敬,正鬼薪法。詔書勿治罪。 《太初曆》推月食多失。《四分》因《太初》法,以河平癸巳為元,施行五年。永元元年,天以七月後閏食,術以八月。其二年正月十二日,蒙公乘宗紺上書言:「今月十六日月當食,而歷以二月。」至期如紺言。太史令巡上紺有益官用,除待詔。甲辰,詔書以紺法署。施行五十六歲。至本初元年,天以十二月食,歷以後年正月,於是始差。到熹平三年,二十九年之中,先歷食者十六事。常山長史劉洪上作《七曜術》。甲辰,詔屬太史部郎中劉固、舍人馮恂等課效,復作《八元術》,固等作《月食術》,並已相參。固術與《七曜術》同。月食所失,皆以歲在己未當食四月,恂術以三月,官曆以五月。太官上課,到時施行中者。丁巳,詔書報可。 其四年,紺孫誠上書言:「受紺法術,當復改,今年十二月當食,而官曆以後年正月。」到期如言,拜誠為舍人。丙申,詔書聽行誠法。 光和二年,歲在己未。三月、五月皆陰,太史令修、部舍人張恂等推計行度,以為三月近,四月遠。誠以四月。奏廢誠術,施用恂術。其三年,誠兄整前後上書言:「去年三月不食,當以四月。史官廢誠正術,用恂不正術。」整所上正屬太史,太史主者終不自言三月近,四月遠。食當以見為正,無遠近。詔書下太常:「其詳案註記,平議術之要,效驗虛實。」太常就耽上選侍中韓說、博士蔡較、穀城門候劉洪、右郎中陳調於太常府,復校註記,平議難問。恂、誠各對。恂術以五千六百四十月有九百六十一食為法,而除成分,空加縣法,推建武以來,俱得三百二十七食,其十五食錯。案其官素注,天見食九十八,與兩術相應,其錯辟二千一百。誠術以百三十五月月二十三食為法,乘除成月,從建康以上減四十一,建康以來減三十五,以其俱不食。恂術改易舊法,誠術中復減損,論其長短,無以相逾。各引書緯自證,文無義要,取追天而已。夫日月之術,日循黃道,月從九道。以赤道儀,日冬至去極俱一百一十五度。其入宿也,赤道在斗二十一,而黃道在斗十九。兩儀相參,日月之行,曲直有差,以生進退。故月行井、牛,十四度以上;其在角、婁,十二度以上。皆不應率不行。以是言之,則術不差不改,不驗不用。天道精微,度數難定,術法多端,曆紀非一,未驗無以知其是,未差無以知其失。失然後改之,是然後用之,此謂允執其中。今誠術未有差錯之謬,恂術未有獨中之異,以無驗改未失,是以檢將來為是者也。誠術百三十五月二十三食,其文在書籍,學者所修,施行日久。官守其業,經緯日月,厚而未愆,信於天文,述而不作。恂久在候部,詳心善意,能揆儀度,定立術數,推前校往,亦與見食相應。然協歷正紀,欽若昊天,宜率舊章,如甲辰、丙申詔書,以見食為比。今宜施用誠術,棄放恂術,史官課之,後有效驗,乃行其法,以審術數,以順改易。耽以說等議奏聞,詔書可。恂、整、誠各復上書,恂言不當施誠術,整言不當復恂術。為洪議所侵,事下永安台復實,皆不如恂、誠等言。劾奏謾欺。詔書報,恂、誠各以二月奉贖罪。整CACA作左校二月。遂用洪等,施行誠術。 光和二年,萬年公乘王漢上《月食注》。自章和元年到今年凡九十三歲,合百九十六食;與官曆河平元年月錯,以己巳為元。事下太史令修,上言「漢作所注不與見食相應者二事,以同為異者二十九事」。尚書召穀城門候劉洪。敕曰:「前郎中馮光、司徒掾陳晃各訟歷,故議郎蔡邕共補續其志。今洪其詣修,與漢相參,推元課分,考校月食。審己巳元密近,有師法,洪便從漢受;不能,對。」洪上言:「推漢己巳元,則《考靈曜》旃蒙之歲,乙卯元也。與光、晃甲寅元相經緯。於以追天作歷,校三光之步,今為疏闊。孔子緯一事見二端者,明歷興廢,隨天為節。甲寅歷於孔子時效;己巳《顓頊》,秦所施用,漢興草創,因而不易。至元封中,迂闊不審,更用《太初》,應期三百改憲之節。甲寅、己巳讖雖有文,略其年數,是以學人各傳所聞,至於課校,罔得厥正。夫甲寅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於牛初。乙卯之元人正,己巳朔旦立春;三光聚天廟五度。課兩元端,閏余差百五十二分之三,朔三百四,中節之餘二十九。以效信難聚,漢不解說,但言先人有書而已。以漢成注參官施行,術不同二十九事,不中見食二事。案漢習書,見己巳元,謂朝不聞,不知聖人獨有興廢之義,史官有附天密術。甲寅、己巳,前已施行,效後格而不用。河平疏闊,史官已廢之,而漢以去事分爭,殆非其意。雖有師法,與無同。課又不近密。其說蔀數,術家所共知,無所採取。」遣漢歸鄉里。

譯文

烏桓,原是東胡族。漢朝初期,匈奴冒頓減掉了東胡,剩下的人守保烏桓山,就以烏桓作為部族稱號。烏桓習俗是擅長騎馬射箭,烏桓人主要從事射獵飛禽走獸。烏桓人逐水草放牧,沒有固定的住處。他們用氈帳作為房屋,門向東開朝著太陽。他們吃肉食,喝奶酪,用鳥獸的毛製作衣服。他們重視年輕人,輕視年老的人,性情強悍而不豁達。發怒時就殺死父親兄弟,然而始終不殺害母親,因為母親有自己的部族,而父親兄弟沒有人報仇的緣故。誰勇猛強健,能夠處理決斷格鬥爭訟事情的人,就被推選為部族首領,首領沒有世代繼承的。每個邑落各有自己的小首領,幾百幾千個邑落各自結成一個部落。部落首領有事情呼喚,就刻木作為符信,雖然沒有文字,但部眾不敢違犯。烏桓人沒有固定的姓氏,以首領中強健的人的名字作為姓氏。自首領以下的人,各自放養牲畜,經營產業,彼此之間不相互役使。在婚嫁方面他們先搶來女子同居,有時過了半年上百天,而後給女方送去牛、馬、羊等牲畜,作為聘禮。女婿跟著妻子回娘家,對妻子家中的人不管尊長卑下,天天向他們行拜禮,但不拜妻子的父母。在妻子家做僕人做的事情,過上一兩年,妻子家中這才送給他們很多東西打發女兒走,日常生活用品和財物全部為他們置辦齊備。烏桓人的習俗是娶後母為妻,與守寡的嫂子私通,但後母和嫂子死後則和原來的丈夫合葬。在計謀方面他們聽從婦女的意見,衹有格鬥打仗的時候才自己作決斷。父子之間、男女之間面對面蹲坐。他們認為剃去頭髮簡便。婦女到出嫁的時候才蓄髮,分開盤在頭頂兩邊,以句決做頭飾,上面用金玉作裝飾,就好像中原的個步搖。婦女能夠在皮革上刺繡,編織毛織品。男的能夠製作弓箭、馬鞍和馬絡頭,冶煉銅鐵做成兵器。!鏜的土地適合種植標子和束嬸。束藉像蓬草,果實像襟米,過十個月就成熟。烏桓人見到飛烏走獸懷孕生育,就以此區分四季。 烏桓的習俗是推崇戰死,他們用棺木收殮屍體,有悲哀哭泣的儀式,但到下葬的時候用歌舞相送。他們養一隻肥肥的狗,用彩色的繩子牽著,而且取來死者所騎的馬和衣服物品,都用火焚燒,用以送走死者,意思是託付狗,要狗護送死者的魂靈返回赤山。赤山在遼東的西北方向,有幾千里遠,就像中原的人死去以後魂靈返回泰山一樣。他們尊敬神鬼,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I和先代首領中有強健名聲的人。他們用牛羊祭祀,祭祀結束將牛羊全部燒死。烏桓人規定:違背部落首領的話,其罪處死;要是互相侵犯殺害的人,讓部落自己互相報仇,如果報仇沒完沒了,就去稟告部落首領,聽任仇家拿出馬、牛、羊來贖性命;如果自己殺死父親兄弟,沒有罪;如果逃走背叛而被部落首領追捕的人,任何村落不得收留,將這些人一概放逐到閉塞荒遠的地方,或者沙漠中。烏桓地多蝮蛇,位於丁令的西南和烏孫的東北方向。 烏桓自從被冒頓打敗,部眾就孤單弱小,經常向匈奴臣服,每年送去牛、馬、羊的皮,超過期限沒準備好,妻子孩子經常被抓走。到武帝派驃騎將軍霍去病攻取匈奴左部地區,就將烏桓人遷徙到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個郡的塞外,為漢偵察匈奴的動靜。烏桓部族首領每年向天子朝拜一次,這時候開始設置護烏桓校尉,俸祿為二千石,持天子符節監察統管烏桓,不讓烏桓與匈奴往來。 昭帝時,烏桓逐漸強盛,就掘開了匈奴單于的墳墓,以報復對冒頓的仇恨。匈奴人大怒,於是向東擊敗了烏桓。大將軍霍光得知後,就派度遼將軍范明友率領兩萬騎兵從遼東出發攔截匈奴,但敵虜已經退去。范明友趁著烏桓剛剛戰敗,就進兵攻打烏桓,殺了六千多烏桓人,獲得旦擔三位侯王的首級回來。自此以後蠱桓又進攻盥姐,總是被明友打敗。宣帝的時候,烏桓人才漸漸投降歸順,守保邊關。 到王莽篡位時,王莽想進攻匈奴,徵調十二部的軍隊,派束域將嚴尤統領烏桓、丁令的部隊駐守代郡,將他們的妻子孩子全部留在郡縣做人質。烏桓人不服水土,害怕長期駐守沒有盡頭,多次請求讓他們走。王莽不肯讓他們走,烏桓人就自己逃走反叛,而且反過來抄掠財物,各郡又將烏桓的人質全部殺死,由此烏桓同王莽結下仇恨。匈奴趁機引誘烏桓的酋豪首領擔任官員,對其他人都加以籠絡使其歸附。 光武初期,烏桓與匈奴聯合出兵入侵邊界,代郡以束的地區受害尤其嚴重。烏桓人住的地方靠近邊界,早晨從氈帳出發,天黑就到了城下。五個郡的老百姓,家家全都受到侵害。造成郡縣被毀壞,百姓流離失所。在上谷邊塞外的白山烏桓,最為強盛富有。 建武二十一年,朝廷派伏波將軍馬援率領三千騎兵從五阮關出境襲擊烏桓。烏桓事先得知消息,全部相繼逃走了,馬援追趕,殺了一百多烏桓人回軍。烏桓人又尾隨馬援的後面進攻,結果馬援晝夜兼程逃回,等到進入邊塞,已死了一千多馬匹。 二十二年,匈奴國內動亂,烏桓趁著匈奴衰弱,擊敗了匈奴,匈奴向北遷移了幾千里,沙漠以南的地區全空了,皇帝於是用錢和布帛賄賂烏桓。二十五年,遼西的烏桓首領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率領部眾歸服漠,到朝廷朝拜進貢,獻上奴婢、牛馬、弓箭和虎、豹、貂的皮。 遣時,四方的少數民族都來朝拜慶賀,絡繹不絕,天子於是下令舉行盛大宴會慰問他們,賞給他們珍寶。有的烏桓人願意留下來做警衛,皇帝於是封了八十一個烏桓的首領為侯王君長,讓他們住在塞內,分布在邊境的各郡,要他們招來自己部族的人,給他們衣服糧食,烏桓人於是替漢偵察敵人動靜,幫助漠進攻匈奴、鮮卑。當時司徒掾班彪上奏說:「烏桓人天性輕佻狡猾,喜歡做賊寇,若是長期放縱他們而沒有人管轄使其歸附聚集,他們必定還會入侵抄掠住在那兒的百姓,僅是交給接受投降者的佐吏負責,恐怕不能控制他們。臣愚意認為最好重新設置烏桓校尉,這對於使烏桓人歸附聚集誠然有益處,減少國家對邊境的憂慮。」皇帝採納了這個建議。於是在上谷的蜜城開始再次設立烏桓校尉,開設武將府,同時統領鮮卑。又賞賜當人質的烏桓人的兒子,每年四季和他們互通貿易。 到明帝、章帝、和帝三代,烏桓人都守保邊塞,沒發生什麼事情。安帝永初三年夏天,漁陽的烏桓人和右北平的胡人有一千多人,進犯代郡、上谷。這年秋天,雁門的烏桓率眾王無何,與鮮卑首領丘倫等人以及南匈奴的骨都侯,合起來有七千多騎兵進犯五原,與五原太守在九原的高渠谷交戰,漢軍大敗,郡縣官吏遭到殺害。朝廷於是派車騎將軍何熙、度遼將軍梁懂等人攻打無何,大敗無何。無何乞求投降,鮮卑人逃還邊塞以外。自此以後烏桓人又逐漸親近歸附漢,朝廷授烏桓的部族首領戎朱魔為親漢都尉。 順帝陽嘉四年冬,烏桓入侵雲中,攔截路上商人的牛車達一千多輛,度遼將軍耿曄率領二千多人追擊烏桓人,戰況不利,又在沙南交戰,消滅了五百人。烏桓人接著在蘭池城包圍了耿曄,朝廷於是徵調二千尋跡而射的士兵和度遼軍營的一千士兵,配合上郡的駐守部隊,征討烏桓,烏桓人造才撤退。永和五年,烏桓的部族首領阿堅、羌渠等人和南匈奴左部的句龍吾斯反叛,中部將張耽擊敗並殺死了他們,其餘的人全部投降。桓帝永壽年間,朔方的烏桓人與休著屠各一同反叛,中郎將張奐攻打並平定了敵人。延熹九年的夏天,烏桓又同鮮卑以及南匈奴侵犯沿邊的九個郡,他們同時反叛,張奐征討敵人,他們都出邊塞離去。 靈帝初年,上谷有個叫難樓的部族首領,擁有九千多個邑落的部眾,遼西有個叫丘力居的首領,擁有五千多個邑落的部眾,他們都自稱為王。另外,遼東的蘇仆延,擁有一千多個邑落的部眾,自稱為峭王;右北平的烏延,擁有八百多個邑落的部眾,自稱為汗魯王:他們都勇猛強健,又有很多的計謀。蟲堊四年,原蟲山太守強塹反叛,他進了丘力居的部族,自稱為彌天安定王,接著當上各郡烏桓人的元帥,入侵抄掠青州、徐州、幽州、冀州四個州。五年,朝廷任命劉虞為幽州牧,劉虞懸賞招募人割下了張純的腦袋,北方各州這才平定。 獻帝初平年間,丘力居死了,他的兒子樓班年紀小,侄子蹋頓會用兵有謀略,取代樓班繼位,總管三個郡的烏桓人,部眾都聽從他的號令。建安初年,冀州牧袁紹與前將軍公孫瓚相持不下,蹋頓派使者來見袁紹,請求和親,接著派軍隊幫助袁紹攻打公孫瓚,打敗了公孫瓚。袁紹假託朝廷名義,賜給蹋頓、難樓、蘇仆延、烏延等人全是單于印綬。後來難樓、蘇仆延率領部眾擁戴樓班為單于,蹋頓為王,然而蹋頓仍然負責出謀劃策。廣陽人間柔, 自小失陷在烏桓、鮮卑,為烏桓人、鮮卑人所歸附和信任,閻柔於是利用鮮卑部眾,殺死了烏桓校尉邢舉,取而代之。袁紹因此寵信安慰閻柔,藉以安定北部邊境。到袁紹的兒子袁尚失敗時,投奔蹋頓。逭時幽州、冀州的官吏百姓投奔烏桓的有十多萬戶,袁尚想憑藉蹋頓的兵力,重新圖謀奪取中原。趕上曹操平定黃河以北,閻柔率領鮮卑、烏桓人歸附,曹操隨即任命閻柔為校尉。建安十二年,曹操親自征討烏桓,在柳城大敗蹋頓,殺了蹋頓,殺死俘獲的敵虜有二十多萬。袁尚輿樓班、烏延等人都逃往遼東,遼東太守公孫康一併殺了他們,將他們的首級送給曹操。其他剩下的一萬多邑落,全都遷入中原居住。 鮮卑,也是東胡的一支,鮮卑人另外依憑鮮卑山,所以就以此作為族號。鮮卑人的語言和習俗與烏桓相同。衹有結婚,他們先剃去頭髮,在春季最後一個月在饒樂水邊大規模相會,吃喝結束後就男女交合。那裹的飛禽走獸與中原不同,有野馬、螈羊、角端牛。用這種牛的角可以製作成弓,民間稱之為角端弓。還有貂、鈾、鼴子,它們的皮和毛很柔軟,所以天下的人都用它們做成名貴的皮裘。 漢初,鮮卑也被冒頓打敗,遠遠逃到遼東的邊塞外,與烏桓相鄰,但未嘗同漢有來往。;扯巳初年,魚蛆強盛,率領盤卑和蠱桓入侵抄掠北部邊境,殺害和擄掠官吏百姓。沒有一年安定。建武二十一年,鮮卑與匈奴進入遼東,遼東太守祭肜擊敗了敵人,幾乎將他們全都殺死或者俘虜,事情已經記載在《祭肜傳》。鮮卑人自此震動恐懼。到南單于歸順漠,北部的敵虜孤立衰弱。二十五年,鮮卑這才和漢互通使者。 自此以後,都護偏何等人來見祭肜,請求讓自己出力建功,祭肜就要他們攻打北匈奴的左伊育訾部,殺了二千多人。以後偏何連年出兵進攻北方的敵虜,回軍時總是拿了敵人的首級到遼東接受賞賜。三十年,鮮卑部族首領於仇責、滿頭等人率領部族到京城朝拜慶賀,仰慕漢之德義,歸順朝廷。皇帝封於仇賁為王,封滿頭為侯。當時,漁陽境內的赤山烏桓歆志賁等人多次入侵上谷。永平元年,祭肜再次賄賂偏何,進攻歆志賁,打敗並殺死了歆志賁,這樣,鮮卑的部族首領都來歸順,一起到遼東接受賞賜,青州、徐州兩個州每年給他們錢二億七千萬,以此作為常例。明帝、章帝兩代,鮮卑人守保邊關,沒發生什麼事。 和帝永元年間,大將軍竇憲派右校尉耿夔擊敗匈奴,北單于逃走,鮮卑人因此搬遷占據了匈奴人居住的地盤。匈奴留下來的部族還有十多萬個邑落,他們都自稱鮮卑人,鮮卑由此逐漸強盛。九年,遼東的鮮卑人進攻肥如縣,太守祭參因遭受挫敗獲罪,下在獄中而死。十三年,遼東的鮮卑人入侵右北平,接著進入漁陽,被漁陽太守打敗。延平元年,鮮卑再次入侵漁陽,太守張顯率領幾百人出邊塞追趕敵人,兵馬掾嚴授勸阻說: 「前面的道路艱險阻隔,敵人的力量很難估計,最好暫且構築軍營,先派輕裝騎兵偵察敵人動靜。」張顯的意氣非常強盛,他很惱怒,想殺掉嚴授。因此就進兵,結果遇到敵人的伏兵出擊,士兵們全都逃走,祇有嚴授拼力死戰,他身上受了十多處傷,親手殺了好幾個敵人而死。張顯被流箭射中,主簿衛福、功曹徐咸都趕去救張顯,一起犧牲在戰場上。鄧太后下策書稱讚張顯等人,賞給張顯家中六十萬錢,任命他家兩個人擔任郎;賞賜嚴授、衛福、徐咸每家各十萬錢,每家任命一個兒子為郎。 安帝永初年間,鮮卑部族首領燕荔陽到朝廷朝拜慶賀,鄧太后賜給燕荔陽侯王印綬,三匹馬拉的紅色馬車,要他住在烏桓校尉所住的蜜城城邊,和胡人通貿易,並因此建造了南北兩座接受投降者和送來的人質的館舍。鮮卑的一百二十個部落,各自派人來做人質。在此以後,鮮卑人有時投降,有時反叛,與匈奴、烏桓互相攻打。 元初二年秋天,遼東的鮮卑人包圍了無慮縣,州郡聯合兵力堅守並轉移人口、牲畜、糧食、財物,鮮卑人什麼也沒得到。他們又進攻扶黎營,殺害郡縣官吏。四年,遼西的鮮卑連休等人竟燒毀塞關門,侵掠百姓。烏桓部族首領於秩居等人與連休一向有仇,就聯合遼西郡的部隊趕去進攻連休,大敗連休,殺死一千三百人,活著的人V1和牛馬財物全部為漢軍所獲。五年秋天,代郡的一萬多鮮卑騎兵於是穿過邊塞入侵,分兵攻打城邑,燒毀官府,殺害郡縣官吏而去。於是朝廷微調沿邊的部隊、黎陽營的士兵,駐守上谷防備鮮卑。冬天,鮮卑進入上谷,進攻居庸關,朝廷再次徵調邊境各郡的部隊、黎陽營的士兵、尋跡而射的士兵、步兵和騎兵共有二萬人,把守各個要害地方。六年秋天,鮮卑人馬進入馬城邊塞,殺害郡縣官吏,度遼將軍鄧遵派出三千尋跡而射的士兵,和中郎將馬續率領南單于的軍隊,與遼西、右北平的兵馬會合,出邊塞追擊鮮卑人,大敗鮮卑,獲得了很多人口和牛羊、財物。朝廷又徵調三千尋跡而射的士兵、三千匹馬,派到度遼將軍的軍營駐守。 永寧元年,遼西的鮮卑部族首領烏倫、其至韃率領部眾來向鄧遵投降,獻上貢品。天子下韶書封烏倫為率眾王,封其至韃為率眾侯,賞給他們不同數目的彩色絲帛。 建光元年秋天,其至韃又反叛,入侵居庸,雲中太守成嚴攻打其至韃,結果戰敗,功曹楊穆用身體保衛成嚴,與成嚴一同戰死。鮮卑人馬因此包圍了在馬城的烏桓校尉徐常。度遼將軍耿夔同幽州刺史龐參徵調廣陽、漁陽、涿郡的士兵,分兩路救援;徐常在夜間悄悄出城,與耿夔等人合力進攻,攻打敵人的包圍部隊,解了圍。魚哩既然多次殺害郡守,膽量和志意變得更大,能作戰的騎兵有幾萬人。延光元年冬天,鮮卑又入侵雁門、定襄,接著進攻太原,抄掠殺害百姓。二年冬天,其至韃親自率領一萬多騎兵進入東領邊境哨所,兵分幾路,進攻在曼柏的南匈奴,奠犍曰逐王戰死,被殺的有一千多人。三年秋天,其至韃又入侵高柳,打敗了南匈奴,殺害了漸將王。 順帝永建元年秋天,鮮卑其至韃入侵代郡,太守李超戰死。第二年春天,中郎將張國派從事率領南單于的一萬多步兵和騎兵出邊塞,擊敗了其至韃,獲得他們的輜重有二千多種。當時遼東的鮮卑有六千多騎兵也入侵遼東和玄菟,烏桓校尉耿曄徵調沿邊各郡的部隊和烏桓率眾王出邊塞進攻鮮卑,殺了幾百人,獲得大量的人口、牛、馬和各種器物。鮮卑首領這才率領三萬部眾到遼東乞求投降。永建三年和永建四年,鮮卑人多次入侵漁陽、朔方。六年秋天,耿曄派司馬率領幾千胡人士兵,出邊塞打敗了鮮卑人。冬天,漁陽太守又派烏桓軍隊進攻鮮卑,殺了八百人,獲得牛、馬和人口。烏桓的豪傑扶漱官英勇強健,每次同鮮卑作戰,他總是深入敵陣,皇帝下詔書賜給他「率眾君」的稱號。 陽嘉元年冬天,耿曄派烏桓親漠都尉戎朱魔率領咄歸等眾位王侯,出邊塞包抄進攻鮮卑,殺了很多敵人並獲得很多東西回來。朝廷賜給咄歸等以下的人為率眾王、侯、長,賞給他們不同數目的彩色絲帛。鮮卑後來入侵遼東屬國,於是耿曄就將駐營搬到遼東的無慮城以抵禦鮮卑。二年春天,匈奴中郎將趙稠派從事率領南匈奴骨都侯夫沈等人,出邊塞進攻鮮卑,打敗了鮮卑人,殺了很多鮮卑人,獲得的東西很多,天子下詔書賜給夫沈金印紫綬和不同數量的絲織品。秋天,鮮卑人穿過邊塞進入馬城,代郡太守攻打鮮卑人,未能取勝。後來其至犍死了,鮮卑人的抄掠入侵逐漸減少。 桓帝時,鮮卑有個叫檀石槐的人,他的父親叫投鹿侯,起初在匈奴從軍三年,他的妻子在家中生了孩子。投鹿侯回來後,感到奇怪,想殺掉孩子。妻子說她曾經在大白天走路,聽到雷響,就抬頭朝天上看,剛好有冰雹掉進嘴裹,她就吞了下去,接著就懷了孕,十個月後生下孩子,這個孩子必定有過人的地方,最好暫且撫養他長大。投鹿侯不聽,就將孩子丟掉了。妻子私下告訴娘家人,要他們收養,取名為檀石槐。檀石槐十四五歲時,英勇強健而有智謀。另外一個部族的首領掠奪走他外公家的牛羊,檀石槐隻身騎馬追去和他們交戰,所向無敵,將被搶去的牛馬全部追了回來。自此以後部落中的人對他都害怕服從。於是檀石槐頒布法律禁令,評判是非,沒有人敢違犯,終於被推為部族首領。檀石槐於是在彈汗山歌仇水邊建立了王庭,距高柳北邊有三百多里。檀石槐的人馬非常強盛,東部和西部的部族首領都歸順檀石槐。檀石槐趁此機會向南抄掠漢邊境地區,北面抵禦丁零,束面擊退夫余,西面進攻烏孫,占領了匈奴原先的全部地盤,東西長達一萬四千多里,南北寬七千多里,山川水澤和鹽池都在其管轄範圍。 永壽二年秋天,檀石槐於是率領三四千騎兵入侵雲中。延熹元年,鮮卑入侵北部邊境。冬天,朝廷派匈奴中郎將張奐率領南單于出邊界攻打鮮卑,殺了二百人。二年,鮮卑人又闖入雁門,殺死了幾百個人,大肆搶掠而去。六年夏天,一千多鮮卑騎兵入侵遼東屬國。九年夏天,鮮卑竟然分派幾萬騎兵進入沿邊的九個郡,並且殺害擄掠官吏百姓,於是朝廷又派張奐進攻鮮卑入侵者,敵人造才出邊塞離去。朝廷長期對鮮卑感到憂慮,但又沒法制止,就派使者拿了印綬封檀石槐為王,想同他和親。檀石槐不肯接受,而且入侵掠奪越來越嚴重。接著,檀石槐自己將地盤分為三部,從右北平以束到遼東,和夫余、減貊相連的二十多個城邑為束部,從右北平以西到上谷的十多個城邑為中部,從上谷以西到敦煌、烏孫的二十多個城邑為西部,各設一名首領管轄,他們都臣屬於檀石槐。 靈帝即位以後,幽州、并州、涼州三個州沿邊各郡沒有一年不遭到鮮卑的入侵抄掠,被殺害和擄掠的人沒法計算。熹平三年冬天,鮮卑進入韭絲,太守夏直率領休著屠各追趕擊敗了疊聖皇軍隊。朝廷將李育調任為護烏桓校尉。五年,鮮卑入侵幽州。六年夏天,鮮卑侵犯三州邊境。秋天,夏育上書說:「鮮卑入侵邊境,自春天以來,發生三十多起,請微調幽州各郡的部隊出邊塞攻打鮮卑,用一個冬天和兩個春天的時間,一定能夠消滅敵人。」朝廷沒有同意。在這以前護羌校尉田晏因事被判罪但被赦免,他想通過立功效力,就請求中常侍王甫幫忙而得以當上將領,王甫因此商議派兵與夏育合力征討敵人,皇帝於是授田晏為破鮮卑中郎將。大臣中很多人不同意。皇帝於是召集大臣們在朝堂上商討遣件事情。議郎蔡邕發表意見說:《尚書》告誡警惕蠻夷擾亂華夏,《周易》記載高宗征討鬼方。周朝派軍隊攻打撿狁、蠻荊,漢有到闐顏山和瀚海的事情。征討其他族類,由來已久了。然而時代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形勢有可以做的條件也有不可以做的條件,所以謀劃有得有失,事情有成有敗,不可一樣看待。武帝心懷深遠的謀略,立志要開拓四方的邊境,南方征討百越,北方討伐強大的胡人,西方攻打大宛,東方吞併朝鮮。武帝憑藉文帝、景帝時候的積蓄,依靠全國的富足,幾十年時間,官府百姓全都匱乏。於是實行國家專有賣鹽、鑄鐵和賣酒的利益,頒布獎勵告發富戶隱瞞財產的人和增加稅款的法令,老百姓沒法承受,就起來反叛當盜賊,關東地區動盪不安,道路已經中斷。身穿繡花衣服的直指使者,舉著鈇娥同時出京。不久皇帝醒悟,這才停止戰爭,罷免勞役,封丞相為富民侯。所以主父偃說: 「一心想著打勝仗,一味忙於戰事,沒有人不後悔。」憑著世宗神明英武,將相賢良勇猛,財物貢賦充實富足,所開拓的土地遼闊遙遠,仍然感到後悔。何況現在人力財物兩方面都不足,事情要比從前差遠了呢? 自從匈奴逃走以後,鮮卑強大興盛,占領了匈奴原先的地方,號稱有十萬軍隊,財力強勁,越加生髮心計。加上邊關把守不嚴,法綱禁令多有疏漏,精良的銅鐵,都為敵人所擁有;逃脫追捕的漢人,為他們當主要謀劃人。鮮卑的武器鋒利,馬又速度快,這都超過匈奴。以前段穎是優秀的將領,他熟悉軍事,善於作戰,對西方羌人用兵,尚且打了十多年。現在夏育、田晏的才能謀略,未必超過段頻,鮮卑種族部眾,不比以往弱小。而他們憑空打算用兩年時間,自以為能夠成功,如果雙方軍隊交戰,結下災難,怎麼能夠得到中止呢?一定又要徵調許多人,無休無止地運送東西,這是耗盡中原的力量,給蠻夷增加實力。邊境的災難,好比手腳上的疥瘡;中原的睏乏,好比胸前和後背的毒瘡。眼下郡縣的盜賊尚且不能制止,何況這樣的敵人難道能夠制服嗎? 從前高祖忍著在平城所受的恥辱,呂后拋開匈奴的輕慢書信所給予的污辱,逭同現在相比,哪一個更嚴重呢? 上天創設的山河,秦修築長城,漢建造邊關城牆,都是用來分開國內國外,區別不同的習俗。衹要是不出現使國家面臨窘迫、受到侮辱的災難就可以了,難道需要同蟻蟲和狡猾的敵寇計較相爭長短嗎?雖然有時打敗鮮卑,難道能將他們全部消滅嗎?而且現在皇上忙得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呢? 一心想獲勝的人未必勝利,持懷疑態度的人未必失敗。眾人都認為危險,聖明的人不予採用;朝堂上的意見覺得旮猜疑的地方,賢明的君主不予實施。從前淮南王劉安勸阻征伐越國時說:「天子的軍隊,衹有征討而沒有交戰,意思是說沒有人敢對抗。如果越國人不顧生死來同天子對抗,那些出身微賤的士卒們萬一沒有防備戰敗而歸,即使得到了越國王的腦袋,臣仍然為大漢感到恥辱。」而且打算以乎民百姓去換取眾多的敵虜,拿皇上的聲威去蒙受外夷的侮辱,就算像他們所說的那樣,就已經危險了,何況成敗沒法估計呢?從前珠崖郡反叛,孝元皇壺採納置扭的意見,而且下詔書說:「迭崖背叛,現在大家的意見有的主張可以征討,有的認為放棄算了。朕日夜考慮,恥於威權不能推行,就想去征討珠崖;根據時世變化作變通處理,又擔心成千上萬的百姓。天下百姓的飢餓同不去征討遠方的蠻夷相比,哪個重要?宗廟的祭祀,在災荒年份尚且不能充分備列,何況迴避算不上仇恨的侮辱呢?現在關東非常窮困,拿不出東西救濟他們,又準備興起戰爭,就不僅僅是勞動百姓了。所以撤銷珠崖郡。」這是元帝發布的仁德之音。體恤百姓,救濟急需,即使是完整的郡和許多縣尚且放棄,何況邊關外面從未成為百姓居住的地方呢!守衛邊境的辦法,李牧擅長這方面的謀略;守保邊關的見解,嚴尤說出了其中關鍵。他們留下的業績還在,文章都在,依照他們倆所說的策略,遵守先代皇帝的謀劃,臣認為可以了。 皇帝不予採納,於是派夏育由高柳出發,田晏由雲中出發,匈奴中郎將臧曼率領南單于由雁門出發,各自率領一萬騎兵,分三路出邊塞二千多里。檀石槐命令三部首領各自統率部眾迎戰,夏育等人大敗,喪失了符節和輜重,各自帶了幾十個騎兵逃了回來,死的人達十之七八。三位將領被朝廷用囚車徵召下獄,他們用錢將自己贖為一般百姓。冬天,鮮卑入侵邃西。光和元年冬天,鮮卑又進犯酒泉,沿邊各地沒有不遭受毒害的。鮮卑人口日益增多,農業、畜牧和射獵滿足不了吃飯,檀石槐於是親自巡視,他見到烏侯塞水有幾百里寬闊,水不流動,水中有魚,但沒辦法得到魚。檀石槐聽說倭國人善於用綱捕魚,於是向東進攻倭國,獲得一千多家的倭國人,將他們遷到秦水邊居住,要他們捕魚,以彌補糧食不足。 光和年間,檀石槐死了,時年四十五歲,他的兒子和連繼承職位。和連的能力比不上他父親,他也多次入侵抄掠漢之邊境,和連本性貪婪荒淫,判決訴訟不公正,背叛他的人有一半。後來他外出攻打北地,廉縣有個擅長射箭的入射中了和連,當即被射死。和連的兒子騫曼年齡小,和連的侄子魁璽繼位。後來畫曼長大成人,與宴嶇爭奪國家,部眾因此分裂潰散。皇嫗死後,他的弟弟步度根繼位。自檀石槐以後,各部首領就世代繼承。 論曰:四方夷人橫暴,在力量上交互強盛。匈奴在漠興旺時期強盛,西羌在中興時期兇猛。但在靈帝、獻帝之間,烏桓、鮮卑先後強大,檀石槐驍勇兇猛,占領了單于的全部地盤,蹋頓兇悍非常,公然占領遼西的土地。他們侵凌橫跨中原,給人民造成災禍,沒有一個時期能夠安寧。然而制服駕馭外族的上等策略,歷代都沒聽說;周朝、漢朝的謀略,僅僅夠得上中策和下策。難道是冥冥天數,造成這樣的結果嗎? 贊曰:烏桓、鮮卑窺伺觀望,為害我北部邊境.朝廷道德暢達,他們就馴服;時世衰微,他們就背離。